保险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
保险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
1. 我们通常所说受益人的全称为“身故受益人”,对应的是身故保险金。投过保的朋友可能有映像,在投保申请书中,有一栏是要填受益人,这块就是明确身故保险金给到谁。如果被保人身故,那么身故保险金将支付给指定受益人,起到一定的避税避债作用,建议观看往期视频“防忽悠1.1 – 保险真的可以避税避债吗?” 特别提醒一下,大家在填写投保申请书时,最好明确指定身故受益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并写清楚每个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2. 除身故保险金之外,还有各种生存保险金,其受益人视具体情况而不同。这些生存保险金主要包括重疾保险金、年金、祝寿金/教育金、伤残保险金、护理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即在被保人仍生存的情况下,满足条件时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对于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会有当地的惯例,通常在保险条款中可以找到。以重疾保险金为例,内地默认给付给被保人,而香港则默认给付给投保人。
3. 视频最后,分享了两个案例。一是企业主为自己投保高额寿险,将私生子指定为身故受益人,私生子是否可以拿到保险金?二是如果老公给老婆投保香港重疾险,老婆罹患约定重疾,老公领导重疾保险金后,不给老婆怎么办?
受益人这个概念通俗来讲就是可以获得保险金的人,一般来说,受益人可以分为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指的是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而法定受益人是在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法定可获得保险金的人。如果投保人没有事先指定好受益人,最后的赔偿结果也许会和预想有出入。指定受益人按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的意愿而定,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可设定分配比例,如果没有设定比例,则所有受益人平分保险金。法定受益人则是依法而定,继承人的顺序依次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受益人的分配原则是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如果这几类继承人无法接受或自愿放弃保险金,再按顺位给后续的人。另外,如果被保险人生前有负债,保险金首先用于偿还债务,再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通常来说指定受益人肯定要比法定受益人好。指定受益人的范围更广,可自由决定,完全尊重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意愿,避免家庭纠纷。因此,在投保时最好能指定受益人。
您老公买的保险,是给自己买的还是给家人买的?楼主没有详细说明。因为现在的保险,投保人可以给近亲属或者说三代血亲购买,因为没有办法确定具体如何投保的,而要列举每一种投保方式,可能会显得有点臃长,那我就列举3个小例子来说明一下楼主的关切。
首先说明一下,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指定受益人,法定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
今天楼主要问的是法定受益人的财产是如何分配的,那我今天将针对同一个客户的三种不同受益人的情况做个举例,希望能更充分说明楼主的关切。
案例:
刘某,家有妻子郝女士,两个未成年女儿,父母健在。刘某为自己投保1000万的终身寿险。生前债务800万元,上个月意外身故,请问郝女士需不需要偿还800万元债务?郝女士最后拿到多少钱?
第一种情况,受益人是指定(郝女士)
这种情况下郝女士不需要偿还债务800万,因为受益权大于债权。郝女士可以分得1000万元。
第二种情况,受益人是法定。
按照继承法第一顺位赔付,郝女士可分得
600万元。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郝女士,2个未成年女儿,刘某父母,5人平分,每人200万,郝女士代持未成年女儿400万,合计600万元。这种情况下郝女士也不需要偿还债务800万,因为有法定受益人的不属于遗产。
第三种情况,受益人未指定。
这种情况下1000万属于遗产,因为债权大于继承权,因此郝女士需要先偿还债务800万,再走继承程序。按照继承法,5位第一顺位继承人每人分得40万,郝女士分得120万,其中80万代为未成年女儿持有。
通过以上3种情况楼主可以看到,指定郝女士是受益人,郝女士可以分得1000万;指定法定受益人,郝女士可以分得600万;未指定受益人,郝女士可分得120万,楼主希望是哪一种情况,可以根据自己的诉求考虑受益人的去留或者变更受益人。
国外的人一般都会有3位朋友:律师,医师,财富规划师或者风险规划师。我现在的职业属于后者,不过我现在也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同时我还是一名国家二级公共营养师。我会成为您的朋友吗?
爱人如己,希望楼主越来越好。
首先联系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根据指示准备理赔资料。没有保险单可以挂失处理。所有问题联系客服
关于继承可以参考;根据《继承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 1、配偶。依合法结婚而确立夫妻身份的男女双方互为配偶。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因此配偶是法定继承人。 ▲例外: (1)如男女双方系同居、重婚等两性关系,不具有婚姻效力,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具有配偶身份,不享有配偶继承权。 (2)在继承发生时,已经丧失夫妻关系的,也不能成为继承人,如离婚后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另一方当事人不能作为继承人。 2、子女。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有的这些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关于子女的法定继承权,需注意以下问题: (1)关于胎儿。胎儿指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尚在母腹中的胚胎。 A.胎儿不是法定继承人,但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法定继承份额。 B.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仍作为胎儿父亲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C.胎儿是出生后死亡的,保留的份额则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2)关于养子女。 养子女在与养父母成立拟制血亲后,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3)关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即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就不存在继承权。 3、父母。 对于子女有遗产继承权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是最近的旁系亲属,互相之间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互为法定继承人。相互之间享有继承权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异母、养兄弟姐妹(包括养子女与生子女、养子女与养子女,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则不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此处的扶养关系要求在继兄弟姐妹之间成立,而不能依据其各自继父母的扶养关系而成立) 5、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 A.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的继承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他们只能通过代位继承取得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 B.适用代位继承时,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 6、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注意:只要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即使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再婚,仍为法定继承人。
被保险人去世了,人身保险合同开始理赔。
指定受益人持保单和相关证件向保险公司理赔。一般情况下,保单业务员也会协助理赔。这个时候,因为指定受益人,所以理赔款就是指定受益人非法财产。
如果受益人在理赔过程中也去世了,那么发生继承。如果受益人有遗嘱,就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办理。那么,受益人的父母,子女,配偶,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买保单时,如果受益人填的是法定继承人,那继承的格局就会发生变化。也就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那指定的受益人,就只能继承到一部分。举个例子,某爷爷给爸爸投了一张保单,如果受益人是法定,如果爸爸去世了,保单赔款由爷爷,奶奶,妈妈,孩子来继承,各四分之一。如果写了受益人,比如孩子。那孩子可以得到全部理赔款,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所以买保单时,一定不要图省事,受益人一定要指定自己最爱的人,让保单变为爱的守护。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保险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