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拒绝不给抚养费的
离婚拒绝不给抚养费的
谢邀请,在回答问题之前,我敢肯定:这“女人”一定不是“坏人”。因为世上根本没有不疼自己九死一生才诞下的骨肉,相比父爱,母性更为伟大。那为啥离婚又不付抚养费呢?无非两种情况:一丶是双方判决或协议离婚,其中确定女方不承担抚养费;二、女方居无定所,生活困难,无有给付能力。按题者所问,能确定,他说的“离婚”仅是基于其他原因,双方没在一起生活,并没实质离婚,只是家暴或其他原因致使女方出走而暂未履行抚养责任,又曾经将女人只当牛马赚钱花,现无经济来源的一时不适应,反倒认为,这种男人从无责任担当能力。
女人不付抚养费的想法就是不愿你以子女为借口,向她讨钱花,你说她对子女不负责任,那你把子女送去交给她试试?
从这个描述只能有两个字:畜牲,禽兽。有什么理由这样做?是人能做出这样的事吗?是不是他的血脉他的孩子?是,就责无旁贷,不可推卸。
大多数这样做的男人本质就是渣。只是结婚前演技太好,女人谈恋爱智商都是零,才会有这样的悲惨的结局。但凡有一点人性血性的男人也不会不给抚养费。不去看孩子,可以理解。要根据孩子的意愿,尊重孩子的想法。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有些男人还有幻想,想复婚。以为经济困难你们会回头。可是恰恰这种让人寒心的行为不可能再回头,只会更加坚定离婚的决定是正确的。永远没有再回头的可能。
离婚后要不到孩子的抚养费,原因是有多种的。有的离婚后,有监护权的一方,剥夺了对方对孩子的探视权,或者将孩子的姓名都改了,要不然就是在孩子面前说父亲或者是母亲的坏话。导致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在心理上失衡,拒绝抚养孩子。
要不然就是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是一个完全没有责任心,心中根本没有孩子,只有自我,不履行法律赋予自己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双方有共同担负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拒绝抚养孩子都是违法行为,( 除非他( 她 )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 )可以将他‘( 她 )告上法院,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对方要是再不履行自己的抚养责任的话,就将他( 她 )以遗弃罪告上法院。主要是为了拿到法院的判决作为证据,为孩子长大以后,孩子的父亲或者是母亲需要赡养的时候,孩子有证据,在法律上就没有赡养的责任了。
夫妻感情不和导致离婚,这是两个大人互不相让自找的痛苦,并不值得人们同情。但最无辜受牵连的受害者就是未成年的孩子,他们心中的蓝图和所有美好的理想都被无情的打碎,失去了父爱或者是母爱,使他们的性格变得孤僻自卑,造成的严重后果,甚至会改变他们一生的命运。
要是再遇上个不负责任,自私自利,不顾孩子,连孩子的抚养费用都不给,任由孩子自生自灭,没有担当的父母,可以说这是孩子一生灾难的开始,岂不真成了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了。
正如楼主所提,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究竟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的这个问题,只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幼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来回答你这个问题,得到的答案才是靠谱的。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双方有共同担负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义务,有保障未成年孩子接受教育和身体健康的责任。也就是说,夫妻再离婚,孩子永远是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无论是协议离婚的,还是走司法的程序依法解除婚姻的,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没有落实的话,是绝对解除不了婚姻的。能提出这个问题,就是一方没有履行履行协议离婚的条款,或者是,法院裁决解除婚姻的文件,才会有这种提问的。
依照儿童权益保护法,未成年的孩子有接受教育,保障身体健康,以及过正常生活的权利,这个责任就是要落实在父母的头上,也是任何父母都不能推卸的。再依照刑法的规定,犯有虐待未成年孩子,遗弃未成年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判处五年以内的有期徒刑。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入刑的父母很少。在抚养孩子的这一方面,法院依从的原则就是不僵化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据不执行抚养子女的话,最多是强制执行,没有财产执行的话,也不了了之了。
最可恨的就是那些不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旦老了,就用道德来绑架子女,要求子女赡养,还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我倒建议这些受到过不公正待遇的子女,有样捡样,就像养个阿猫阿狗一样,应付了事,法律照样也奈不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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