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不动产意味着什么
登记不动产意味着什么
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是为了让房屋找到主人,让房屋的使用权、归属权变得更加清晰。
而对于户口在本村的居民,城镇买房了是不会影响到农村房屋所有权的!
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是国家在农村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现在划分清楚所有权,既能保障群众的权益,又能让国家在农村的改革顺利进行。
现在,很多人担心,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会对城市买房的人造成影响,其实,这种担心是完全没必要的。
就像城市的商品房有房产证一样,农村的房屋也要给发房产证,不动产的登记,正是以明确的方式确定好其房屋的使用权、归属权。
未来,农村的房屋会走向更加规范化的道路,也会进行规范化的管理。
当然,要想把房屋确权到自己名下,前提是自己的户口要在村里,因为村里的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群众有使用权。
一旦户口不在村,原则上是没有权利享受村集体的土地或者宅基地的使用权。
总之,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是保障人民群众资产的一个重要工作。对于户口在村的人,就算城市买了房,也影响不到村里房屋的所有权。反之,如果户口迁出本村,迁到城市房屋居住地,肯定是有影响的!
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确权有以下好处:
一、明晰产权。通过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权属登记明晰权属来源,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
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权属纠份。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已登记发证或未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及房屋权属存在争议,通过房地一体统一登记,按不同阶段、不同类型、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解决权属纠纷。
三、房权信息更加完整准确。房地一体的统一登记采用数字信息化和高精度测绘、更加完整的记录房屋权属信息。
四、有了不动产权证,可以用它在银行申请贷款。
五、对于以后房子的继承权,比以前更好处理,减少了一切不必要的麻烦。
六、年纪大了以后,可以用不动产来养老,让自己老有所靠。七
七、可以领取拆迁补偿。虽然在征收农村的土地时,都会给予农民相应的补贴,但如果你的房子有了房产证,那么除了宅基地的补偿,还可以得到属于房屋的补偿费用。
可以看出房屋不动产登记有百利而无一弊,非要说弊处,那就是以后会根据这个证国家会征收房产税,至于什么时候收,收多少应该只是时间问题,所以面积大的要考虑出手一部分,不然交得多就不划算了。
的确目前很多地方都在集中办理农村农民住房房产证,安徽也在进行该项工作。这与各地农村住房管理混乱、农民建房审批政策调整有关。同时,办理住房房产证对规范农民建房管理,更好的保护农民住房权益,拓展农民融资渠道均有积极的作用。
农村农民住房办理房产证有利于改善农村建房混乱的局面
在农村生活的朋友都知道,尽管在政策层面要求农户建房必须申请批准,但在一些偏远地区,农村边建边批,未批先建,甚至擅自建房,一户多宅的情况或多或少是存在的,包括一些老住房一直未办证,这样无形中就导致农村农民建房较为混乱。
为了彻底改变这一被动局面,彻底摸清农村住房实际情况,对现有住房进行清理,核发房产证势在必行,是彻底扭转农村住房混乱局面的基础性工作。
农村农民住房办理房产证是农民建房审批政策调整的需要
众所周知,以前农民建房都是农民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由国土部门审批,而目前机构改革以后,农民建房审批权移交给农业农村局管理,由农业农村局受理审批。这样,有必要将改革前已建的农民住房办理好房产证,更好的厘清关系,为今后农民建房的审批打好基础。所以说,办理房产证是农民建房审批政策调整的需要。
农村农民住房办理房产证可以更好的保护农民住房权益,拓展农民融资渠道
房产证是房屋唯一法律文书,也是以后拆迁补偿的法律凭证,因此,农民的住房办理了房产证,无形中给自己的财产纳入法律保护范畴,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房产证属于不动产范畴,具有一定的价值,有了房产证,就可以利用房产证做抵押,去银行融资贷款,以解决生活、生产中资金短缺的临时需求,拓展农民融资渠道。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2015年[1]3月1日[1]落地实施。[2]
2016年1月21日, 中国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等各种不动产权利的登记都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
日前,国土部办公厅印发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在确保登记资料移交到位、人员划转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已登记为准。登记是一种确认物权的方式。房屋通过登记这种方式来确立所有人的权利,从而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利益。确保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相关权利。
你好,我是【dydes710】,很高兴为你解答。 不动产登记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是重要的财产,属于民法上的不动产的范畴。房地产登记是公示房地产物权变动情况,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的一项基础性法律制度。动产以占有作为权利归属的判定标准,以交付转移占有来认定所有权转移而房屋不可移动,其所有权归属和转移难于以占有来判定,其认定标准和动产必然有所区别。房屋的权利状况不能通过占有来进行判定,其交易风险自然高于动产,为了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当事人就要对房屋权利状况进行详细调查,而这种由交易各方自行进行的调查,势必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大大增加交易成本。因此,需要建立房屋登记制度来明确房屋的权利状况,这样既可以保障房屋权利人的权利得到登记机构的公示,也方便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房屋权利现状进行了解,有利于保护房地产交易的安全。 1.规范房屋登记行为。通过《不动产登记办法》的实施,确立房屋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房屋登记工作的具体标准,明确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的登记程序和履行的职责,保证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实践中能够准确地进行房屋登记。 2.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通过《不动产登记办法》的实施,保证公示的房屋权利状况等房屋登记记载事项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房屋交易的安全和便捷。《物权法》专节规定登记制度、赋予登记以公信力,目的就是保护交易安全。同时,保护交易安全,也就意味着对善意第三人权益的保护。 3.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动产登记办法》应当从方便权利人进行登记和切实保障其权利出发来设计房屋登记程序。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定公示手段,《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这确立了登记的权利推定规则,凡是记载于登记簿的权利人即被推定享有该项权利。因此,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房地产交易法律关系和权属变化复杂的情况下,登记法律制度的完善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更多专业的科普知识,欢迎关注我。如果喜欢我的回答,也请给我赞或转发,你们的鼓励,是支持我写下去的动力,谢谢大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2015年3月1日落地实施,2018年一些地方开始试点,从楼市的角度看,这项工作最具影响力的,就是住房信息全国联网。
众所周知,在数据没有共享统一之前,各省甚至各城市的一些公共数据信息,比如住房信息,再比如社保、养老保险等数据,都是条块分割的。
这就衍生出诸多问题。以住房为例,由于数据没有打通联网,全国各地到底有多少房子,分布在哪些地区,每个人到底有几套,这个信息国家无法掌握。甚至连空置率,都是个谜题。
一方面,它不利于调控的精准性。比如有的人A城买了,再去B城买,但B城没有掌握他在A城的购房信息,就很难对炒房客进行精准打击。只有数据联网,官方的调控政策才能够做到有的放矢,避免和现实脱节。
另一方面,能够打击一些违乱象,让房地产市场更加规范。比如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贪官手握几十套房的案例,住房信息联网,可以让他们无所遁形。
当然,住房信息联网,除了提升楼市调控的精确度外,还一个重要目的是,为房产税的出台做铺垫。
而房产税的落地,对普通购房者当然是好事,因为它针对的是那些多套房产的持有人,对真正的刚需群体,其实能起到保护作用。
不少人提到,住房信息联网后,会有一些多套房产的人抛售,可以趁机捡漏。老实说,这样的看法比较天真,不动产信息登记制度,已经酝酿好久了,该卖的早就卖了,根本不会等到政策完全落地。
深圳创新氛围浓厚,社会氛围融洽,为居民办事实走在了很多城市前面。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水平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多措并举,在今年年底前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水平。省自然资源厅表示,下一步将推出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区块链+不动产登记等更多新举措。
未来广东全省基本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大幅提升。
这样有利于促进人口流动和安家置业,因为政商城市氛围融洽,自然会吸引人口。
不仅是广东省,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安排下,四个试点城市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正在积极开展呼包鄂乌不动产登记四城通办工作,群众可以异地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
通过创新,真正的实现了为人民服务,未来可能有更多城市推出类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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