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别人的公租房的后果
租别人的公租房的后果
公租房不担保呀,您是那个城市啊!
我一个客户也是这样的情况。二房东转租的房子是公租房。并且已经被查到的。房东有事,你没事,只要在期限内搬出就可以了。如果二房东保你不用搬出,你就安心住。这事房东一般会搞定的。
感觉你提这个问题的背后应该是自己有辞职的想法。
1.首先,公司的公租房相对于公司的员工来说肯定是一项福利,房租本身相对于外面自己租房肯定是有一定程度的优惠价格的,对于个人的成本开支起到一个开源节流的作用。然后公司的大部分的同事一般也都会住公租房,这在工作上可以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
2.其次,你目前犹豫要不要辞职的可能原因大体上是工资以及发展方面,这个就看你要跳槽的那里公司的条件,考量新的公司跟目前的公司谁优谁劣,新的公司能给你开的薪酬跟目前的有多大区别,新的公司的个人发展机制如何,个人的发展前景如何,综合考量两个公司的整体情况,优次立见,做出选择也并不难。
3.当然,你自己有更好的房源,在租房成本这块能够比公租房好,或者自己并不是在意这点租房成本的人,可以不选择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只能是申请来自己住,公租房本来就是针对住房困难的人推出的,如果你把公租房给别人住,对有真正需要申请公租房的人也是不公平的,还有被相关管理部门发现就会收回,可能还有经济处罚,对你来说是得不偿失。
一、公租房五年后,购买后如果不想住了是不可以租给别人的。
二、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合同制管理,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为格式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为5年。
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第二十二条 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条件的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合同期满,拒不腾退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管你买下来还是不买,公租房始终是公租房
公租房不可以擅自转给别人。因为能住上公租房是有条件的,比如收入低达到了一定标准,本人名下无房产等。达到了一定标准后要经过审批通过后才行。所以不可转给别人,不想住了可交回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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