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一起还月供该如何分割
如今,很多年轻人都会在婚前就把房子买好,当然不少是只付了首付的,婚后可能大家一起还,或者个人来还,针对于这一情况来说,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一起还供的情况,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割呢?
首先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对于婚前个人首付,婚后共同还款的情况来说,虽然房子在婚前是由个人进行首付的,但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尽管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但房子也有配偶的份。当遇到离婚的情况时,夫妻双方可自行商议。对于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未来房贷自己偿还。但是对于另一方,需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涨价的部分进行补偿。
其次,对于婚前个人贷款买房,但尚未下来房产证的情况来说,房产证作为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有力证据,离婚时,由于双方尚未取得所属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属权的房屋存在争议且协商不了的夫妻来说,人民法院此时是不宜判决房屋的所属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因此针对于这种秦光来说没有房产证,需要你们双方先自行商议,协商不成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另外,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后,现在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婚前全款买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这个条件下结婚并不能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加名,离婚房子毫无疑问还是个人的。但是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加名实质上算是一种赠与行为,另一方也是有权分割房产。
在此小编想提醒各位,对于未婚情侣贷款买房的朋友们来说,最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贷款买房,双方在尚未领证时购房的应该签署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贷款权利与义务,一旦一方不能还贷或者负担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