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职业碰瓷怎么定罪
近年来,“碰瓷”现象时有发生。
实践中,一些不法分子有的通过“设局”制造或者捏造他人对其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来实施;
有的通过自伤、造成同伙受伤或者利用自身原有损伤,诬告系被害人所致来实施;
有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利用被害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或者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手续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被害人害怕被查处的心理来实施;
有的在“碰瓷”行为被识破后,直接对被害人实施抢劫、抢夺、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等。
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危害后果严重,败坏社会风气,且易滋生黑恶势力,人民群众反响强烈。
为依法惩治“碰瓷”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首次对“碰瓷”的行为做出准确界定,并明确了惩治“碰瓷”的法律适用及定罪量刑等问题。根据该意见,“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
下面来看一个今年刚发生的案例:
马某与崔某系同居关系。自2020年1月至3月期间,在公主岭市吴小铺市场、岭西市场、温州城等地,马某多次故意用已怀孕的身体刮碰行驶缓慢的过往车辆,并以车辆将自已肚子碰疼、手机屏碰坏等事由向司机索要钱财,崔某明知马某以此种方式勒索钱财,仍多次与马某共同向司机索财。
1.2020年1月11日16时许,在公主岭市××路交汇处,马某故意用身体刮碰郭某1缓慢驾驶的车辆,并与崔某向郭某1索要人民币6367元。
2.2020年1月13日18时许,在公主岭市××路交汇处,马某故意用身体刮碰贾某缓慢驾驶的车辆,并与崔某向贾某索要人民币5000元。
3.2020年1月16日8时许,在公主岭市××街,马某故意用身体刮碰李某1缓慢驾驶的车辆,并与崔某向李某1索要人民币10000元。
……
30.2020年3月17日14时许,吴小铺市××路口,马某故意用身体刮碰孙某3缓慢驾驶的车辆,并以此向孙某3索要人民币2528元。
31.2020年3月19日17时许,在公主岭市××街北方烟花东50米附近,马某故意用身体刮碰张某7缓慢驾驶的车辆,并以此向张某7索要人民币1707元。
32.2020年3月20日13时许,头道街家得乐超市西侧,马某故意用身体刮碰于某2缓慢驾驶的车辆,并以此向于某2索要人民币10500元。
法院审理查明,马某与崔某系同居关系。自2020年1月至3月期间,在公主岭市吴小铺市场、岭西市场、温州城等地,马某多次故意用已怀孕的身体刮碰行驶缓慢的过往车辆,并以车辆将自已肚子碰疼、手机屏碰坏等事由向司机索要钱财,崔某明知马某以此种方式勒索他人钱财,仍多次与马某共同向司机索财。马某实施敲诈勒索行为32次,勒索数额为68771.70元,崔某参与敲诈勒索6次,勒索数额为27660.70元。
法院认为,马某、崔艳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威胁、要挟手段,强行索要公民合法财物,数额分别为巨大和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鉴于马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大部分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对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第四十七条(刑期的计算与折抵)、第五十二条及第五十三条(罚金)、第六十四条(犯罪所得之物的处理)、第六十五条(累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八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马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此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6月4日起至2025年8月3日止)。
二、崔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此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3月24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止)。
三、责令马某、崔艳军退赔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7660.7元返还被害人;责令马某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41111元返还被害人。
实践中,“碰瓷”犯罪已经日益呈现团伙化和集团化的特点,甚至在一定地区形成黑恶势力。与单个主体实施的“碰瓷”犯罪相比,共同实施、通过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实施的“碰瓷”犯罪的社会危害更为严重,影响更为恶劣。
因此,意见特别对“碰瓷”案件中犯罪集团、黑恶势力的认定予以明确。对于“碰瓷”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的犯罪分子以及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应当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予以严惩。对于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的,应当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或者恶势力犯罪集团侦查、起诉、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