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用工补偿
未签合同用工补偿
没签劳动合同,对就业单位是很不利的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在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不签劳动合同,责任主要在是企业。一旦产生劳资争议,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违法在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诸多不利后果。
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时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常见花招
目前存在部分企业滥用的情形,比如试用期满才签、试用期很长、工资很低、试用期不参加社保等。
1、首先要明确,可以有也可以没有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内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企业不能以试用期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内也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的工资也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的长短也有讲究。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不能随意调整岗位工作地点、合同内容。双方应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至于单位可随时调整员工岗位、地点,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一旦单位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地点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如确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双方又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则可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企业应支付经济补偿。
4、休息休假首列合同必备条款合同内容:双方应确定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很多企业严重超时加班,有的还规定:单位可以根据生产需要,随时要求员工加班,员工不得拒绝。
5、患病非因工负伤有相应待遇。企业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保。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在医疗期内应有病假工资常见花招:一些用人单位常以参加社保职工也要交钱、有员工不愿参保为由,不为员工参保。还有些单位规定,员工患病停工治疗的没有工资。用人单位应依法参保并将为劳动者办理参加社保手续和扣缴社保费的情况如实告知职工。
6、用人单位的“生死合同”无效。一些单位没有明确告知劳动者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有些合同还规定,如果因为劳动者“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发生的工伤事故单位概不负责之类的“生死合同”条款。专家指导: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这种告知等义务是法定的、无条件的,不能等劳动者咨询才告知。
公司一直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员工离职的时候是否可以申请补偿金这个问题要分为以下方面来详细的解答:
如果公司因为和员工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这一点上已经明确了双方的劳动关系。
如果员工属于个人主动离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不能申请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申请双倍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时间界定是从员工上班之日起开始双倍工资计算一直到离职之日结束。
如果员工离职是因为企业方自身经营等各种原因进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则是需要给员工个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再加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当然以上的离职补偿金情形不包含因为员工严重违反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让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就是如此,因为严重违纪而遭解除合同的员工,也可以申请因为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综上所述,企业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个人在离职的时候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至于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则是需要看离职原因是否达到经济补偿金的核心要件。也就是说经济补偿金是否发放,它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必然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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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个人该怎么要求赔偿?
根据楼主的描述,需要二方面看待问题,因为和你同一批进单位的劳动者,他们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唯独只有你一个人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光凭这一点,你没有任何理由找单位要求赔偿,因为《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双向的,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同时也适应任何企业。
请问楼主第一个问题:您在企业工作二年多时间了,难道单位没有替你代缴社会保险吗?至少单位替你缴纳了五险一金当中的‘’五险‘’。
‘’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五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只要您参加工作,单位就应当履行缴费义务。
‘’一金‘’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不是法律法规的,视企业经济效益而定。
请问楼主第二个问题:在该单位工作二年多时间,难道你身体上没有出现过毛病?住过医院吗?你至今还没有医保卡吗?
鉴于这二点,我认为楼主描述的问题是假的,哪有工作两年多对自己的养老、医保不关心的人很少。
如果确切地的说,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请按照劳动法,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是合理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条适合你》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遇到的这种事情太多了,我在单位是管人事的副经理,碰到过好多上班时没签劳动合同,不愿买保险,自己离职还天天跑单位要经济补偿,让我无言以对,劳动者上班务工到任何单位工作,第一要务就是必须和用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有短期务工合同丶有长期务工合同,合同必须是正式合同才会受到劳动法保护,才会有经济补偿,另外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自动离职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还有一些到了退休年龄退不了休的人,整天哭哭啼啼,我只问他们一句,你们早先干什么去了,没有签劳动合同又不缴社会保险,政策宽松时可以一次性补缴,你们不愿意缴,现在政策吃紧了,不允许补缴了又退不了休,单位也没办法呀,吃亏的只有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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