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多个公司法人代表
担任多个公司法人代表
法律没有禁止;但是如果你因此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话,要对你现在的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涉及到关联交易或竞争性业务,公司股东可能会提出异议。
原则上讲一个人同时担任两个以上公司的法人是没有问题的,但你现在可能涉及的情况是关联交易的问题,就是一个在在公司工作,原则上不能在公司之外从事和本职工作相同或相近似的工作,因为可能涉及到利益输送的问题,会对公司造成损害。 非公司企业法人是指具有企业名称、注册资金、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的法人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比如国有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等。
一个人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关法律对此没有禁止。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 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七) 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 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有风险!可以做法人,但是不能独资,在公司章程里面应该显示你和合伙人的股份比例,并且你的股份要小于他,并且你要参与经营和财务管理。如此,风险降到最低了!公司触犯法律条例,例如非法经营、偷税漏税首先是找法人,但是股东一个都没跑儿!一般说来,法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内代表法人签订的合同或者其他民事行为,其后果由法人负责。即使是法人代表在授权的权利范围作出了错误的行为,也应由法人负责 如果法人代表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超出法人的权利范围或业务范围,无论其行为对错,法人都概不负责。但是还须看到,法人代表在实际活动中的一些错误行为,包括侵权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是代表法人履行职务时发生的,有的甚至是经法人组织同意或默许的。在此情况下,法人和法人代表都要承担必要的责任。 对于法人代表是否承担责任问题《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还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过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责任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简称,指的是由个人担任公司的法定的代表人;一个公司可以由多个股东组成,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有一个。一个人可以同时担任两个或者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关法律对此没有禁止。但在以下情况不适用:第一第二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作为股东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法律无禁止性规定,就是允许。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一个人同时担任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在法律上并不存在障碍,是允许的。但是,两家公司是否属于同一家公司,这个要根据工商注册登记情况来确定。如果两家公司都是独立法人,那么,之间产生交易也是允许的,但是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能够侵犯国家、集体、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合同就是无效的。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区别非常大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
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一个公司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但只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
一个自然人可以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没有这方面的限制。
可以 ,但是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是同类的营业则不得经营;如果不是同类的营业则不受此限。
《公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关于这一条文,关键的字眼在于“他人”和“同类的营业”。“他人”指前述的两家公司由不同的投资方(或股东)出资设立,“同类的营业”指这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里有相同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很明显违反了《公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因此,只要前述两家公司的投资方(或股东)中有一家投资方(或股东)是相同的,且这两家公司其他投资方(或股东)对于同一人兼任两家公司的总经理及董事长没有异议,形成了书面的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
又或者前述的两家公司虽然由不同的投资方(或股东)出资设立,但是这两家公司的营业范围里没有相同的内容,那么这两家公司的总经理及董事长就可以由同一人担任。
扩展资料:
关于法人代表的规定: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也就是说新法扩大了法定代表人的范围,可以由公司章程来定,而不仅仅是指董事长。
关于董事长的规定:
(1) 对于内资公司来说,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所以董事长不一定是出资最多的,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对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企业:董事长必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外国人时,副董事长必须是中国人。
(3) 对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长必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外国人时,副董事长必须是中国人。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担任多个公司法人代表“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