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规职业打假人
2020新规职业打假人
如有证据证明职业打假人故意知假买假,那么职业打假人就不能定位成“消费者”,因为“消费者”定义是“为了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个人或单位”;并且法律上的欺诈行为定义是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1、卖方有欺诈的故意,希望对方陷入错误;2、买方因欺诈陷入错误认识;3、买方因欺诈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知假买假者没有因为对方欺诈而陷入错误认识,所以不能用《消法》来处理赔偿事宜。
我个人对职业打假人是非常认可的!
试想,如果鸡蛋没有缝,能够吸引苍蝇吗?
职业打假人,事实上就是假货的“清道夫”!所以,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我国的职业打假人还不够多!还需要发展壮大。
我到一些发达国家旅游,在购物的时候,一般不会去想:这东西会不会是假货?因为,如果你卖的是假货,会处罚的倾家荡产!
一些职业打假行为索赔不被支持,或涉嫌敲诈勒索罪。 对于职业打假人根据食品安全法提起的民事诉讼,各个法院判决的结果不一致,有的获得支持,有的被法院驳回。更有甚者,一些职业打假人因敲诈勒索涉嫌了刑事犯罪。 除了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的:“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被法院驳回不予赔偿外,还有一些外包装上没有中文说明标识,或者因为原告多次提起诉讼涉嫌恶意诉讼而被驳回的情况。
不合法,法律是保护真正的消费者,而不是为了保护通过知假买假来谋利的个人和组织!现在很多的所谓“职业打假”,其实是唯利是图,甚至有的演变成职业敲诈,国内已经有不少职业打假被判刑的案例,大规模,有组织集团化地涌入职业打假,给国家相关部门造成很大困扰,很多的投诉举报集中在商品标签瑕疵,并不是商品质量问题。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困扰,所谓的“职业打假”已经发展成为职业诈骗!国家现在也不再支持这类谋利性质的打假!
打假人,一个相当于敲诈勒索的代名词。打假打假,你以为他真正的目的是什么?市场上买到过期的,假的,他不是要过你赔他十倍的钱,他有另外一个目的,他去食品药品起诉你,可知道食药监局对于这些经营过期消售的超市最高的处罚是五万元,除非消费者肯和你和解,刚开始时打假人是不会出来与的和解,连人都找不到,食药监局又崔得你急,那怎么办,打假人不出现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大谈判的价码,最后因为买了一包几块钱的东西要你赔几万,这就是打假人的真正目的,也相当于敲诈勒索。相信这些人迟早会受到法律制裁
职业打假人都是依据相关法律进行打假,并且打的假也确实是假货,打假人才会打假,想打假人不找你麻烦,首先你得守法经营,如果你自己违法了,还想着能用法律去打击受害的消费者,那还要法律干嘛呢?如果打假人提出超越法律允许的范围过度的要求,那么就形成了故意敲诈勒索罪,这样你可以用法律来惩罚“打假人”敲诈勒索!但是既然是职业打假,显然他们不会不懂法,让自己背上敲诈勒索的罪名!
合法的职业敲诈,最后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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