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没钱补偿员工
公司破产没钱补偿员工
哈哈,自己回答自己的提问。
其实,如果不是造成损失,而且法院判员工要赔偿,这根本不是个事。
那我们来说说,这个损失是怎么造成的。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员工明确地拒绝了。这时候按照劳动法,员工已告知公司。现在应该公司想办法解决问题。到这一段,前面部分都没毛病,合情合理。
接下来,我们先做个假设,如果公司找别人来检验了,合同未违约,违背罚款。现在公司没找人解决,拖着不办理,造成违约罚款。这两个结果都跟员工无关联。
为什么要员工赔偿,应该是公司管理失职,不解决问题,造成违约。
公司破产,应当进行清算,职工的工资、社保、补偿金等可优先受偿。
一般会有公司的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职工可以随时关注公司破产清算进程。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在深圳本巿的劳动仲裁案,若劳动者胜诉,劳动者付出的合理律师代理费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欢迎收听,希望帮到有用的人。
按《劳动合同法》和《企业破产法》规定,要补偿,而且是优先补偿。
1、补偿顺序。
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然后得把欠大家伙的工资啊,医疗补助啊,伤残补助啊补上。
然后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应该划到大家伙的个人账户里的那些钱补齐。
最后是员工的补偿金。
2、补偿标准。
破产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为基准。
按年限,满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补偿,也就是得补一个月的工资。
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算。
最高补十二个月的工资(即最高按工作十二年算)。
我很愿意理解并主动离职。
事实上要看到,他都经营不好了,对于补偿金可能已经无力支付了。不提前走人难道要等到公司破产,然后等一纸裁定,有补偿却落实不了?
劳动者要多看看,法律和现实
提主的问题是没有错的,但是根据我的经验就是早点走人,另外找工作才是正题。指望补偿,拿到了又能怎么样?何况这个是一个经营不好的公司,可能是无力支付的。如果为了这点补偿进行劳动权益的维护,那么有可能赢的就是理,钱是落不到的。
工作和生活一样,现实是非常重要的。不光在劳动纠纷中,其他官司也一样,要看对方有没有支付能力的,否则对自己来说就是赢了官司输了钱。虽然在劳动仲裁上要投入的金钱几乎没有,但是不要忘了自己付出的时间成本。
我曾经帮堂兄弟处理一个劳动纠纷,对方也是经营不好,但是好歹还是正常在经营着。最后劳动仲裁是赢了,按照我罗列的事项,一个没少,赔付金额也精确到了几角几分。但是对方分3次支付的。回想的时候,觉得是真心不容易,前后时间跨度有4个月,一次次地跑,而且是至少每次两个人在跑,所谓仲裁下来的钱也就几千块钱,但是自己所化的时间和精力,细算一下也差不了多少。所以说追那点补偿还不如好好找个事情做。要赔偿,往往都有种讨饭的感觉,别说法律支持,法律是从法理上的支持,但是自己内心的感觉和感受只有自己才知道。
所以当劳动者要用法律武器来进行维权的时候,首先要看看对方的现实情况。我曾经在十多年前帮邻居讨要过一次公道,他在工厂里伤到手指,但是当时自己拿不出钱来,那时候的打工好多是平时只发生活费,年终结算工资的,所以想跟老板预支点钱,结果是老板不同意。找到我了,一看这事就是个工伤事故啊,带着他劳动监察部门一跑,当时还是个乡镇的劳动服务所,人家一听事情和诉求立马打电话把老板叫了过来,双方桌子前一谈,事情就解决了。原因其实也简单,我这边利用了法律,而且引用条款恰当,老板那边也不乎这钱。
所以一定要看清法律和现实,不要做就赢一纸判决的事。
理解资方,并不是自己吃亏
对于公司已经经营不好了,那就想办法走人,不要想着补偿的事情,要心平气和地把劳动关系解除,并要求开张离职证明,这样在下一份工作开始时候也便于社保关系转移。
想要补偿,对簿公堂,事情拖着,劳动关系一直在那不清不楚的。何不直接舍弃补偿直接走人呢?事后自己也可以自豪一把,某某公司我放过了他,赔偿都没要。就算是你在新的单位后继续对上家单位追偿,你的时间和精力允许吗?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裤子,所以放屁的时候首先自己知道,然后和别人一起闻到。别人知道后会说你这个人斤斤计较,心胸不大,这个评价对在新单位的发展是很不利的。没有人愿意和气量小的人交往,新单位也会认为这样的人格局不大,不会委以要职或重任的。
事实最为关键的是补偿是要看支付能力的,经营都不好了,基本也就是在残喘了,你还折腾个什么劲?换做是我,理解公司,放弃要补偿,走人就是,留在我身后的会是赞誉,说不定公司哪天会好起来。山水有相逢,一点小利丢了就丢了吧。
公司破产了。
第一:从你的字面意义说:公司目前资不抵债,员工公司也发不起了,准备结束运营,关门了。
第二:从法律的专业术语来看,破产,是公司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受理后,才正式进入破产阶段,指定破产管理人,清理破产资产等活动。
第三:你的目的是不是想员工遣散,自己又不承担责任,不出钱?
第四:方法:第一步: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员工诉讼后会同时把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以后会有很大影响,第二步:审计公司财务账册.,只要帐没有问题,就真的没有问题,第三步:公司按时零申报,并做好财务账目,后续规避因公司被吊销而被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
看到以上回答的人不要骂我,凡事是双刃剑,晓得公司的处理方式,肯定就有对策。
第一:员工尽快申请劳动仲裁,时间一到就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冻结公司股权,不允许变更公司股权,让法定代表人跑不掉。
第三:法定代表人因被限制高消费.,不得不妥协,找钱来把钱付了。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公司破产没钱补偿员工“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