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自己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力
夫妻自己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力
我认为应该有法律效力。你为什么不让丈夫写欠条呢?那样不更好吗?代写的欠条在特殊情况下会有麻烦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目前我国的夫妻财产权属有三种形式,即夫妻共同法定财产制、夫妻特有财产制和夫妻约定财产制,这三种财产制共同构成了我国夫妻财产权属制的结构体系。关于婚内夫妻之间写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分下列三个情况进行回答.
1.夫妻共同财产中夫妻借贷关系的认定。如果夫妻之间借贷所涉款项是明确来源于家庭共同财产,该债权就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债权人就是这个家庭;如果夫妻之间借贷所涉款项用途是明确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该债务就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债务人就是这个家庭; 如果夫妻之间借贷所涉款项来源于这个家庭共同财产,又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所谓的“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就是不复存在的。
2.夫妻个人财产中夫妻借贷关系的认定 。《婚姻法》第18条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从而把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独立出来,并从财产取得的时间及财产的性质将夫妻个人财产分成五个方面:(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夫妻之间借贷所涉款项来源于以上列举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且用于另一方的个人事务,则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 3夫妻约定财产中夫妻借贷关系的认定 。约定的内容不得超出夫妻财产的范围,如不得将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列入约定财产的范围,不得利用约定逃避对第三人的债务以及其他法定义务。在夫妻之间如果已经对财产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可以直接认定一方借了对方的财产,婚内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时或离婚后,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清偿。4.根据你的情况,,如果是婚前赠与或者娘家明确表示赠与女方,则应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之间前提哦有效力。如果是婚后赠与的,除了女方个人用品外应属于共同财产,此时欠条不具有效力。
只要是各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情况下签定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婚姻期间双方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所有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既然是共同财产,就不存在谁欠谁的道理。如果欠要载明所欠款项为一方婚前财产,且欠款为另一方的人具用途。
因为夫妻之间的财产是共有的,如果这笔钱是你父母的,你最好是让他给你父母打个欠条。但是有一点,如果只是简单的写借条的话,这笔钱就成了你们夫妻共同债务,所以你也必须承担一半。所以,如果他给你父母写借条,最好写明该笔钱是他个人所借,而且借这笔钱并不是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生活的。
可以打欠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首先,夫妻之间可以成立借贷法律关系,夫妻之间协议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夫妻一方用于个人事务,应视为双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该协议有效,双方应按借款协议履行。
其次,对于夫妻之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引发的借贷纠纷,应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处理,这样可以兼顾民事主体个人权利的保护与婚姻关系的维护。
再次,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因出借的标的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未解除婚姻关系时无法分清彼此的具体数额,故诉讼时效应从离婚时才开始起算
最后,如果一方是以个人财产出借,尽管双方存在婚姻关系,也应按照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出借方超过诉讼时效后主张还款的,一般不予支持。
结婚离婚,总是人生大事。
当婚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走到尽头不得不离婚时,打的欠条是否有效呢?这是一个很常见的法律问题,很多离婚当事人经常为此发生纠纷。按照法律依据,公民之间因民事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一方向对方书写欠条后,便对对方形成了债务关系,当其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据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协议,那么该协议产生于夫妻关系之中,又分离于夫妻离婚关系之外,如果未能在离婚调解书中加以载明,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时,另一方就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到头来,有可能双方重新进行离婚后的财产诉讼。为此, 提示大家,不要随意因感情或者其他非真实债务原因向配偶出具借条或者欠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夫妻自己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力“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