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怎么下认定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怎么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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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什么大事,不用担心。
首先,交通事故撞死人,负事故同等责任,这个是不涉及交通肇事罪的,也就不用受刑。既然不涉及犯罪,那接下来无非就是民事纠纷,无非就是要钱的事。
大车都是买了商业险的,一般最少100w以上。撞死的这个老人有60多岁,即便全赔,也顶多在60万的样子,而由于是事故同等责任,因此一人一半,也就赔30万左右。
由于你买了全险,因此,对方去法院起诉赔偿,对你是有利的,什么条条框框都搞的非常清楚,该赔多少就赔多少。
对方会把你老公作为第一被告,保险公司作为第二被告。
整个赔偿过程,如果整个赔偿是60w。
首先由交强险赔偿全部的12w。剩余的48w,商业险赔24w,对方承担24w
也就是说,你一分钱都不用赔,顶多出几百块钱的诉讼费。
如果你只买了交强险,没有买商业险。
总共60w,交强险赔12万,剩余的48万,你需要自己赔24万。
开大车的,20来万应该没问题。
因此,也就是钱的事,没什么太大的问题。一切交给保险公司处理,开庭的时候,甚至不用自己出面,保险公司的法务搞定就行了。
如果同等责任,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赔偿方案。
如果双方情况差不多,例如双方都是机动车,那么责任的承担比较简单,各自的损失分别计算,然后双方各自承担其中的一半。例如甲乙双方都是机动车,交警判定同等责任,甲总损失10万,乙损失六万,则甲承担乙的损失三万,乙承担甲的损失五万。两相折抵,乙付给甲两万,然后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即可。
如果双方情况不同,例如甲方是机动车,乙方是行人,则判定的时候一般是同情,照顾弱者,机动车一方多承担百分之十。例如,如果车方没有损失,行人损失十万,那么同等责任情况下一般会判定车方赔偿总额的的百分之六十,例如,假定车方损失两万,行人损失五万,交警判同等责任,那么总损失是七万,一般应当由车方负担4.2万,行人负担2.8万。也就是说,车方除了负担自己方面两万外,另外赔偿行人2.2万,行人剩余的2.8万自己负担。
例如,《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各地也有类似规定。
如果交警认定双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在正常的情况下,法院也是按同等责任来判决的。
但是,也不排除由法院重新来认定责任的情况。交警所作的责任认定,在民事诉讼中起到的是证据的作用,如果经过审理,法院认为交警所认定的责任错误的,法院有权根据查明的情况来依法认定事故责任,并根据法院自己认定的责任来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情况下,交强险赔1w,不到一万全赔(交强险不分责任,有就赔),商业险保险公司会赔对方除交强险部分,一半的医药费(责任50%的话)。没有商业险,那就你自己出除交强险部分剩余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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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害,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就应当认定工伤,从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具体来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依法认定工伤:
- 属于正常上下班,即没有迟到早退;
- 在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即没有无故绕远路或者去玩;
- 在交通事故中,本人不负主要责任及以上。
如题所述,交警定了同等责任,满足上述第三个条件。因此,如果该起交通事故同时符合上述另外两个条件,那么就能依法认定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不能免除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死者家属同样可以要求事故他方在责任范围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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