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所得税税率2024年
小规模所得税税率2020年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是按照征收率来征收的。征收率有3%,也有5%。并且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免交增值税。在1月9日,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会议时决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原来的月度3万提升到月度10万,季度销售额由原来的9万提升到30万。虽然增值税可以免交,但是并不是说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取得购进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取得购进发票,是跟成本相关的。成本的大小跟利润相关,而利润又跟所得税相关。2018年6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取得证明与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想要扣除成本费用,必须取得扣税凭证。如果没有扣税凭证,那么成本就不能扣除,销售收入就会成为利润,从而企业所得税额就大了。
题主所描述的问题,就是因为没有成本发票,所以才会按照小微企业的所得税计算办法,减半按照20%的税率征收,实际的所得税税率就是10%。计算公式是(1-50%)*20%=10%。
对于一般纳税人,进项不仅影响增值税,还会影响所得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进项发票只影响所得税。所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在购进时,小规模纳税人必须取得购进发票,否则就不能税前扣除。税收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不按照规定来做,肯定会多交税款。
企业可以控制的是利润,不能控制增值税,所以,3万内免征增值税和小微企业减半征收确实是对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再好的政策,前提也是遵守政策法规的相关约定。
2020年小规模增值税税率是百分之一,由于役情的关系,国家税务局把以前百分之三,调下到百分之一,为广大民众减免税收
小规模纳税人在发票代开环节的应缴纳的税种包括了增值税、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在疫情期间,财税部门出台了支持小规模纳税人复产复工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减免增值税及发票代开环节的个税优惠。
3月到5月底,湖北省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0年3月、4月和5月,对湖北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湖北省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该政策主要是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在3月-5月的增值税负担。对于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或者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少交一部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对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而言,能否充分享受减免增值税红利还要打一个问号。
虽然出台了减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是小规模纳税人想要充分享受减税红利还要打一个问号。
●首先,必须是销售额超过月度或季度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才有可能享受减免。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普遍按照季度作为纳税申报期,销售额起征点是30万元,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是在起征点以下的,本就无需缴纳增值税。所以,增值税的减免与否,意义不大。
●其次,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时,如果选择减按1%纳税,那么客户也只能抵扣1%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的,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在代开专用发票时,选择减按1%纳税,那么下游客户只能抵扣1%。在不降价的前提下,客户肯定不喜欢1%的发票。
这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就非常矛盾了,到底要不要选择1%的征收率呢?选了1%可以少缴税,但是客户有可能要求降价。
小规模纳税人在选择增值税减免优惠时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
虽然这次国家出台了这么一个减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是小规模纳税人想要用好用足这个政策,却没那么容易。说白了,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这个政策执行起来有点难,不那么接地气。
●准确申报:同一个季度之内,征收率不同,提高了申报的难度。
这次政策的执行期是3月、4月和5月这三个月,而小规模纳税人普遍按照季度申报。这就造成了一个非常尴尬、麻烦的现实——第一季度,1月和2月按照3%征税,3月份按照1%征收;第二季度刚好相反,前两个月按照1%、最后的6月份按照3%征税。
这就让填报增值税申报表变得更复杂,而小规模纳税人普遍没有专职财务人员,对于财税知识的掌握程度很差,原本报好一张简单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就不容易了,更何况因为政策口径跨季度,造成申报更加困难了。很有可能小规模纳税人在申报时发生错报,折腾了半天,反而没享受到优惠。
●准确判断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只有发生在3-5月的业务才能适用1%征收率。
又是政策执行期的有关注意事项。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3月以前的,那么是不能享受减免政策,只能选择3%征收率。
这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又要提高注意力了。因为很多业务往往早已完成,只不过拖到了3月以后再开发票的,这个时候就不能选择1%征收率了。
●含税销售额30万元左右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反而造成极少数小规模纳税人从原本不用交税变成要交税。
一部分纳税人如果季度含税销售额30万元左右,很有可能原本无需交增值税,选择减按1%反而要交税。
举例:
某小规模纳税人批发店,1月、2月含税销售额合计18万元,3月含税销售额12.9万元。
如果全部选择3%征收率,那么当季度不含税销售额=(18+12.9)/1.03=30万元,无需缴纳增值税;
而如果3月选择1%征收率,则当季度不含税销售额=18/1.03+12.9/1.01=30.25万元,超过了季度起征点,需要缴纳增值税6500元
。
(
18/1.03×3%+12.9/1.01×1%
)
是不是很诡异?
总结: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增值税的减免政策确实有一定减负作用。但是政策执行期跨季度造成落地难,并且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弱势市场地位,未必能够充分享受减免税的红包。只能说是聊胜于无吧。
财政部还没有下发2020增值税税率,因此以2019年的为准,如有发布,会在第一时间为大家更新。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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