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是否犯法
未婚生子是否犯法
不知道题主提出的问题内容是从何说起?是否有实例?我预测,这可能是在“计划生育”时期对一方婚内已有孩子而又“婚外生子”仍以“超生”计算进行的经济处罚,这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是属于合情合理的,而于今天已经放开“二胎政策”的情况下,这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或者是涉及“重婚罪”的刑事责任问题,于你而言是“一个孩子”,而于“孩子的父亲”而言就得按照其名下实际情况来累计并审核是否违章违规?这是中国法律上的“遗传学”决定的。
不罚款。放心大胆去办户口吧。并且送你办户口指南:
1、若孩子随女方落户,携带女方户口本、孩子医学出生证明、非婚生育说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处登记户口;
2、若孩子随父落户,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首先,要来说未婚同居的问题。一、肯定的说未婚同居是非法的,但不是违法的。①非法是指法律没有禁止的你做了,有可能涉及到道德方面的问题。②违法是指法律上禁止做的你做了,那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二、什么是未婚同居?①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无配偶),以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共同生活的;②双方无配偶有结婚意愿的或者无结婚意愿的;③还有一种非法同居是违法的,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重婚罪,受到法律制裁。三、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①感情纠纷问题。一方提出的解除同居关系一般法院不予受理。②经济纠份问题。双方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不像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一样来保护。③家庭暴力也是如此,不能等同合法夫妻受到的法律保护。
其次,说说未婚同居生子的问题。未婚生子是双方都有结婚意愿,只是暂时出于某些方面的原因而没有达成的事实婚姻,这时生育的孩子。如以上未婚同居所说,不违法也不犯法,但不受法律保护。①孩子出生前不可能办理准生证。②出生后办理户口也很难。③双方如果作为终身伴侣,为了孩子也应尽早尽快依法登记结婚。
最后,说说非婚生子是受法律保护。是指双方在没有婚姻意愿的情况下同居而生的孩子。①是指偷情、婚外情、嫖宿不以结婚为前提所生育的孩子。②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和在婚所生子女享受同样的权力,任何人不得危害和歧视。如子女的扶养、财产的继承和老人的赡养等。
综上所述,未婚同居是不理智的、是不可取的,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未来,还是不要”要斩后奏”,大力提倡依法登记结婚。坚决杜绝”婚外情”,打击”包二奶”的违法行为!
女人未婚生子不犯法,但要考虑如何保护非婚子女的合法权益是重点。
首先要了解人的生理天性,人是高等动物与其他动物一样,从出生时开始就知道吃渴啦撒,动物在一两岁成年后,自然就会俩性交配,繁衍后代。何况人呢!女人在十二岁左右发育,男人在15左右发育,发育后的男女自然知道男女俩性的生理需要。因此产生了非婚子女。该男女非婚子女出生后能成双成对的结婚成家,对婚前生下的子女来说就是幸运的,在今后的成长路上有父母陪伴。如果婚前子女父母男女均怕道德影响又怕负担子女责任,这将造成非婚子女何去何从的灾难。在封建社会有对女子沉塘处死之规定,也难避免非婚生子事件的发生。现在新时代社会,男女关系密切性生理需要同在,因此非婚生子会成为常态化。会产生部分非婚子女无人认领或领养的事件发生。为此如何做到人性化,解决部分女人未婚偷吃禁果造成的怀孕不引产,非婚子女出生后,这些无名份的儿童又如何抚养。这才是政府和社会要考虑如何解决,应该关注的问题。
未婚生子是违法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了本法。于2001年12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四十七条。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未婚生子是否犯法“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