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跟男朋友结婚了,彩礼是否要退
我有个亲戚的儿子,通过别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家乡农村女孩,双方父母及男孩女孩见面后都表示同意,请客吃饭,一定终身。
男方按照老家规矩给了女孩10001元见面礼,叫作“万里挑一”,又给了8万元彩礼钱,买了金手饰,下了酒水、肉、鱼等礼品,并订了日期,女孩当时从苏州回到家中办完礼仪后回到苏州打工去了。来年男方按日期在家乡置办了酒席,将女孩吹吹打打背上了花车,到了男孩的打工处又办了二十多桌酒席(因家乡与工作地两处较远,只能两处办酒招待亲朋)。可到了晚上,女孩就是不同意与男孩同床,连续一个星期,女孩就是不愿意同男孩同床,男孩只好忍气吞声地睡在床边地上。一个星期后,女方说要回苏州打工处把手续交接下,再把有些用品取回来,男孩要跟着去,女孩坚持不让去。可女孩走后就再也不愿意回来了。
男孩及家人和介绍人多次打电话,女孩就是不回来了。男孩及男方家人和中间介绍人到女方父母家问情况,女方父母很是喜欢男孩,只说女儿任性,一定劝她回去。可女孩就是不愿意走了。后来男孩又托人找到了苏州女孩打工处(女方父母也在),女方父母再三劝说女儿回去,并说婚姻大事,不能乱来!可女孩就是不愿意跟男方回去!女方父母再三赔不是说”平时惯坏了女儿“。女孩说退还8万元彩礼钱,你们回去就把钱打回男方银行卡上。可第二天女孩给男孩只打了4万块,说剩下的自己买东西花掉了。当时结婚前,女孩就不愿意打结婚证,最后男方只落个女方父母再三赔礼道歉。
就这样,双方就散了。男方前前后后花了二十多万(包括置办嫁装,酒席等),就这样分开了。作为女孩,如果你外面”有情况”,就不应该答应下来这门子婚事,更不能一铺一铺子让男方花钱!也更不该一步一步走进婚姻殿堂!男方家基本掏空了家底,一下花费这么多积蓄,作为女孩,你先前真不该答应这门婚姻!
我一个邻居,女的,前些年离婚后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新的交往对象,新的交往对象人挺好的,也是二婚,但是没有孩子。在我们看来都是很合适的,人家男方彩礼都给了,就等着双方家长看日子结婚了。结果,这个女方又突然反悔了,也没有跟男方明说,就是私下跟我们这些邻居说,觉得不想结婚了,然后我们就劝她,说如果还想好好跟对方过日子,就收收自己的心思,毕竟彩礼都收了,而且男方的确条件还不错,如果真的不想跟对方结婚了,赶紧的把彩礼退给人家,别耽误别人。可是我这个邻居却说,彩礼已经被她存死期了。
说实话,我们其他的邻居,都觉得这个人很奇葩,在我们看来,结婚前,收收小礼物什么的,都能理解,但是彩礼这可不是小事,很多人要存很久才能拿出来这么一笔钱,给彩礼,就是为了结婚娶媳妇,你不想跟人家结婚了,没人会真的说你有什么不对,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结婚前反悔,比结婚后离婚,要好看的多,可是拿了人家的东西,就要还。特别是彩礼。一定不能昧着良心。
所以,我觉得,有因为自己的原因悔婚还不想退还彩礼的女性, 都是不道德的。
吃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想要结束一段感情,就应该清清楚楚,彻彻底底的告别。
彩礼,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彩礼的基础是结婚。不结婚为什么要收彩礼?收了不想结婚就应该退回去。
婚姻对于男女来讲都是大事,要慎重。相处时送的礼物可以不退,但是礼金请退回去。好聚好散。而且人家的彩礼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也是父母或者即将成为前男友的男孩辛苦攒下的。
彩礼不想退,对方即使同意,父母应该也很难同意,这段感情就会继续纠缠下去。
姑娘,毕竟曾经相爱过,请给爱情一个体面的结束吧!
听你这话音,不想和男方结婚,彩礼也不想退对吧?你自己拍着良心说该退不?其实你也知道是应该退的,要不然你也不会在头条上寻求答案了。既然不在爱了,那就好好的把彩礼退给人家,把事情讲清楚。
好聚好散.感情上面的事作为外人我们也不好判断谁对谁错,但是有一点,你想悔婚,你就是过错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一、返还彩礼要以当事人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二、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
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三、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四、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五、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予对方的。
如果不结婚了,彩礼肯定是要退回的。
首先,从道德上来说。
我们可以通过一笔账来阐述这个问题。我国的法定入学年龄是6周岁,按照这个年龄计算,一般情况下大学毕业是22岁,大多数人也会选择在24~26岁结婚。
也就是大学毕业两三年后就结婚,而结婚时候的经济实力完全不足以支付动辄10万加的彩礼。
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彩礼都是由男方父母支付的。
父母辛苦一辈子,就为了给儿子结婚成家,如果不结婚也不退还给男方彩礼,表面上是男朋友出的钱,实际上却是他父母辛苦一辈子的血汗钱,同样都有父母,同样作为子女,不退还彩礼的话于心何忍。
其次,从法律角度来说。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予对方的赠与。如果这个目的不能达成,那么这份赠予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女方不想结婚的话,那么也应该把彩礼退还给男方。
我身边就有一个这样真实的案例,表妹和当时的男朋友是相亲认识的,彼此之间没有什么感情,双方迫于父母之命才想要结婚,在结婚的前一晚,表妹又突然不想结了,但是又不想把彩礼退还给男方。
在几次沟通无果后,男方就一纸诉状将表妹告到了法院。最后法院判决表妹返还给男方彩礼。
是自己的,终归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强求也无果。缘分亦是如此,由婚礼衍生出来的彩礼亦是如此。如果不和对方结婚,于情于理都应当把彩礼退还给男方,自己还年轻,区区十几万彩礼其实并不能影响到什么,既然分开不如分得干干净净。
一张图解释清楚
?
婚前给出的彩礼,属男方个人财产,而婚后给出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是不是要退?
关于退不退,是女方的选择,而要不要则是男方的选择,如果男方要了,而女方不退,那是违法的选择!
(这里所说的彩礼是民俗约定俗成的,不属于赠与情况的“彩礼”)
不想跟男朋友结婚了,彩礼是否要退?
男女订婚,女方索要彩礼,本来就是陈规陋习,也就是说,本来就不该要彩礼。现在不结婚了,彩礼就更要退给人家,这没有什么含糊的。人家没娶上媳妇,还让人家搭上彩礼,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人要讲道德,婚姻自由,姻缘不成仁义在,好聚好散和气在。
如果从法律层面上讲,未结婚的,彩礼应当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司法实践中,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
综上,于情于理于法,你都应该返还彩礼。如果你有什么损失的,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来处理。
我是百姓茶馆,欢迎光临,请一边喝茶,一边谈谈您的烦心事儿,让我们一起为您分忧解愁,共筑美好人间。
肯定要退回彩礼的呀!不到要退,而且尽快。
首先从道德层面讲,男方给彩礼是为了娶你,是结婚形式的一种约定,既然你不想结婚,彩礼肯定要退给他们家的,我觉得既然是彩礼,应该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吧!成不了夫妻也不能让别人看扁了你啊。
我们这有个例子,女方和男方相亲认识的,家里双方父母也同意了,准备结婚,商量好彩礼也拿给了女方,但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女方父母又不愿意了。
我们那里结婚之前有个“小见面”,就是男方主要的亲戚过来和女方家人吃个饭,他们这个程序已经走过了,定了去年十一结婚,突然又说不结婚,男方还象征性的来了几趟说好话,最后确定成不了亲就开始要彩礼了。
女方父母不想给,这件事闹了好久,男方又是威胁,又是苦口婆心的,最后女方没办法才把彩礼退给男方。
但是这期间男方给女方买的电动车,手机,项链啥的都没有退,没办法,最后男方也认了!
虽然女方把彩礼退给男方了,中间的过程也不愉快,但是女方在我们这里的名声也臭了,有的人说的很难听,说她家是靠女儿发财,电动车啥的都不用买……
后来女方也很少有人给她说媒,可能只能靠自己自由恋爱了吧。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啊!
所以劝你若是真不准备结婚,赶紧把彩礼退给男方,以免对自己今后名声有啥影响,不为别的,就为自己今后的生活。
什么是彩礼
彩礼是男女双方已经决定结婚了,男方向女方赋予的约定。
按理来说,收了彩礼,双方就是愿意结婚的了。如果是女方反悔了,应当退还彩礼;如果是男方反悔了,可以视情况而定,甚至选择不退还彩礼。
彩礼纠纷
这些年,发生在我们身边彩礼的纠纷也有不少。
我的一个朋友也是因为彩礼与女方家闹翻了。两人也是通过相亲认识的,一见面就觉得很有缘分,顺理成章得成为了男女朋友。
两人的进展也特别快,年初认识,到十月份左右就觉得结婚了 。男方家也是拿出了18万的彩礼,但在给完彩礼后。男方从一些朋友口中了解到女方之前的一些行为不检点。男方就不打算结婚了,女方也不愿归还彩礼,18万也不是一笔小数目,现在两家人都闹僵了。
既然不爱了,就放手吧
结婚是要选择和对的人在一起,如果在结婚前发现男朋友不是你要携手一生的人,你选择放手我是支持你的。但好聚好散,你不想跟男朋友结婚了,又想占有他给你的彩礼,男朋友一方肯定是不愿意的。一般彩礼钱都10万以上,这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男方家也不可能就此做罢。
既然曾经相爱过,现在不爱了,告诉对方,对双方都好。将彩礼也退还给对方,会省去多余的麻烦,也不会与曾经相爱的男朋友反目成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