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骗保6个案例
工伤骗保6个案例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在单位干活受伤了,没有工伤保险,那么单位让走医疗保险以后,单位补偿一部分算骗保吗?实际上,严格意义上来讲是算骗保,但是如果没有工伤保险,按照正规的角度去考虑和看待这个问题,首先,作为企业单位是违规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为他没有按照这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你购买全额的一个社保而漏交了这个工伤保险,那么工伤保险也是属于社保当中的一种保险,所以说,没有全额交纳,那么一旦发生工伤的风险的话,确实又应当由企业单位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因为你参保的职工医疗保险,也可以通过职工医疗保险来产生报销,但是职工医疗保险它的报销比例是有限的,不是全额的,所以说在,需要自费承担那部分的比例,由企业单位来补偿也是可以的,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工伤保险他还有一个误工津贴的待遇,所以说这个误工津贴的待遇一定要让企业单位来承担,也就是说你在看病养伤期间应该可以获得一个病假工资的待遇,所以说这一点要保证。
这种情况实际上在很多单位也是比较常见的,因为有些单位他自己的法律意识不是很强,所以说能给员工审社保就省一种社保,但实际上工伤保险缴费很低,带来的风险保障的风险确实很高的,所以说没有这样的意识,就导致这样的现象的发生,但一旦出现这样的结果之后,所有的风险那只有通过企业单位来买单了,当然企业单位能够这样做已经是实属不易的,我觉得这不能说考虑他骗保的一个问题,你只要是能够对于自己来讲,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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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工伤保险待遇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未领取相关费用的,不追究法律责任。《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后补交保费是允许的。。不是骗保。。【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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