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
学校乱收费的违反国家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版)
第五十六条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按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78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有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至于你们的补课是否违反国家规定,你可以去咨询一下当地教育局。 而且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补课应属于义务补课,不应收费。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当然是不合理的。
对此,我也只能说这个学校领导和老师们有毛病。现在国家已经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了,而这个学校领导和老师们竟然敢于逆流而上,明目张胆的进行补课,真的是领导们不想干了,老师们也想提前“退休”了。
按理说这个学校的补课费是非常低的,每天才十几元钱,而校外辅导班则是每个小时就是几十元钱的,对于那些需要补课的学生们来说应该是一件好事情。但是,有些学生的家长们是不会领情的,他们只会认为学生们需要补课的原因是老师们没有好好教的结果。现今社会上不是有很多人认为老师们上课不讲补课讲吗?而这所学校领导和老师们的做法正好给那些对老师们有偏见的人以口舌,他们真的是自找没趣,同时也是在作死啊!
有许这所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们也是一番好意,但是你们的好心意有些人是会把它作为“驴肝肺”的,而且,你们既然那么高尚就干脆不要收取补课费了,只要收取补课费,哪怕是每天一毛钱也是违规的,难道说那些老师们就真的等着收取学生们的补课费来维持生计吗?不至于吧!既然如此,他们的做法实在令人难以理解啊!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希望那所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们能够好自为之吧!
校讯通就是家长和学校联系的一种凭介,如果是初中肯定违法,《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校讯通肯定收取费用,有悖教育法精神高中学校空间就大了,建议还是办了吧,现在没有比较有效的保障,而且校讯通名义上说的很好听,估计是教育部推广的
学校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课外补习费,违反了《教育法》及《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应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法律条文: 《教育法》第七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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