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包括的财产有哪些
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它主要包括: (1)公民的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人身权利如著作权的署名权等是无法继承的;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以上所列事项都可以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都能够被合法继承人的有效继承。
除了可以继承遗产,以下这些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①遗产不应包括死者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部分。比如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同理,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②遗产不应包括被继承人生前已赠给他人的财产,以及租借他人的财产。死者生前已赠与他人的财产,受赠人自赠与合同生效时起,即享有相应权利,因此,这部分财产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被继承人生前租、借他人的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或出借人,死者生前只有使用权,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应当交还给出租人或出借人,而不应当由继承人继承。
③遗产不应当包括被继承人生前只享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财产。比如说常见的就是农民的宅基地、耕种的自留地、自留山等,农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也不得作为遗产处理。
④遗产不包括被继承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因为人身保险合同,一般都在签订时已经明确指定了受益人。被继承人死亡,其保险金就属于指定的受益人所有,不能作为遗产,也不能用来偿还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
另外,抚恤金与遗产也是有区别的,不能作为遗产来进行继承。
抚恤金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安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安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 抚恤金发放的对象和性质也是特定的,对象是发放给死者的家属,这里所说的家属主要指的是与死者生前同吃同住而且实际抚养的亲属。死者如已婚的,通常是指配偶;死者未婚的,通常指父母;死者既无配偶又无父母的,则是子女。就其性质看,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它主要包括:
(1)公民的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人身权利如著作权的署名权等是无法继承的;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以上所列事项都可以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都能够被合法继承人的有效继承。
您好,我们可以从《继承法》中看到,一般来说继承的遗产可以包括(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
(1)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2)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3)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
可以继承的遗产主要包括:
(l)公民的合法收入。一般是指公民的工资、奖金、存款及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及接受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都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或继承份额。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主要指在宅基地或自留山上种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文物指书画,艺术品,古玩等,如果有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
(1)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2)人身权、政治权利不可继承;(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劳动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休息权等。)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权,宗教信仰自由权,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权,担任领导职务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权利被侵犯取得的赔偿权等。
(3)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抚恤金的享受对象,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必须是死者的配偶或真系亲属;第二,这些亲属主要地或部分地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4)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承包地、承包山林,以及承包的果园、鱼塘等;
(5)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财产或已作赠与的财产。
众所周知,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是一个人生前拥有的合法财产。那么一个人生前没有执行完的判决是否可以继承呢?
小花的父亲在生前赢了一场官司,法院判决被告应给付小花父亲一百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小花父亲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遗憾的是,在执行开始后不久,小花父亲就过世了,也没有留下遗嘱。处理完父亲的后事,小花找到了承办小花父亲执行案件的法官,说明了情况,并咨询小花是否可以作为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根据《继承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小花父亲的胜诉判决所确定的债权属于其留下的遗产,小花作为其父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该遗产;
小花在未经法定程序继承该债权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法院应先中止执行程序,待债权继承确定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变更为继承债权的人,执行程序再继续进行。
遗产继承权人的第一序列第一位是:配偶。
有的夫妻没有生育能力,没有子女。
父母先于子女死亡是自然发展规律。
遗产,其核心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死亡后,遗产就是: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子女先于父母死亡后,遗产就是:
年老父母的赡养费。
复杂的事情简单化,明确了法律边界,
才能准确析产。
遗产的来源: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婚姻法专项规定。
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人到中年万事忧,上有父母,下有子女。
才形成遗产来源的三个渠道。
这就是遗产的析产法定程序。
您好,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我个人觉得天天喊市场经济,难道经济纠纷不是市场经济建设的必然问题和组成部分吗?个人觉得不应该一刀切才是破解的问题所在,比如:放贷一方为什么不充分考虑抵押物或风险控制而一味的追求高回报和任务,去违规操作,最后让政府的相关部门来背锅、来收账……甚至于颠倒黑白的诉诸于司法机关帮他充当大手……这无异于增加社会矛盾……造成执行难(明明当初就没有偿还能力你还放贷)
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合法的一切财产,都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其中有共同财产部分不在内。生前未执行完的判决的财产也是遗产继承部分。否则,有人故意拖欠不了结,拖到被继承人死亡后,认为他就检到了,不得行!还剩多少,也得拿出来作为遗产继承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