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赠予子女的财产可以撤销吗?
感谢邀请。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财产是不能撤销的。
不能撤销的原因:
1、离婚协议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离婚协议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所达成的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是依附于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基础之上的,与婚姻解除、子女抚养共同构成离婚协议的整体,并且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离婚协议是双方离婚妥协的结果,不能任意撤销。为了达成协议离婚的目的,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夫妻任何一方在财产分割方面所做出的必要的妥协或让步,甚至是为了达成离婚的目的所做出的放弃财产的决定,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任何一方在离婚后均不能以显示公平要求撤销离婚协议。
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除非离婚协议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并且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否则,一律不准变更或撤销。
之所以不允许撤销离婚协议,主要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避免当事人一方离婚的时候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做出一些让步,离婚之后,又以种种理由撤销离婚协议,既达到离婚的目的,又达到分割财产的目的。如果允许当事人这么做,对另一方当事人,因考虑对方所提出的离婚条件而答应离婚,而离婚后却又人财两失,显然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宜提倡的。
3、离婚协议具有物权效力。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在夫妻之间具有物权效力,无论分割的财产是否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办理了登记或交付手续,均不影响夫妻任何一方依据协议的约定取得分割财产的相应物权。一方不予配合办理物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另一方可以直接依据协议的约定,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4、离婚协议中把财产赠与子女所有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中涉及到的将夫妻一方的财产或夫妻双方的财产赠与子女所有的约定,同样与婚姻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共同构成离婚协议的整体,并依附于离婚协议而存在和生效。该约定,也是夫妻一方为达到离婚目的而在财产方面做出的必要让步,另一方也因为该条款的约定而做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把财产赠与子女所有的约定,是夫妻一方出于对子女利益的考虑或者是对子女权益的保障,并且为了避免或降低离婚给子女所带来的伤害,同意以将财产赠与子女作为条件而做出同意离婚的让步,同样不能任意撤销。
5、离婚协议中的赠与不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赠与。无论是将夫妻一方的财产赠与给子女所有,还是将夫妻共有的财产赠与给子女所有,均不影响赠与约定的效力,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的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夫妻一方房产赠与另一方所有,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可以撤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答:一般不可撤销。
一、若财产分割协议是法院的调解书的形式,因调解书系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分割协议中赠与财产给子女的,当然不能撤销。
二、若财产分割协议是在民政部门离婚时,所达成涉及赠与财产给子女财产的分割协议。一般情况下仍不可撤销,理由为:
a、因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根据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如果不能举证签订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的情形,不予支持。若赠与方不能证明在签订协议时有欺诈胁迫情形的,则协议有效并不可撤销。
b、虽然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项规定,赠与具有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任意撤销权,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均可以撤销,但婚姻法强调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法律约束力,不可擅自变更或撤销。以离婚协议中赠与条款的法律约束力,对抗任意撤销权的任意性。根据特别法(婚姻法)优于一般法(合同法)的原则,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即婚姻法)的规定。
c、离婚时,父母将财产赠与给未成年子女,以使子女有更好的经济物质基础健康成长,这既是一种法律义务,同时也是一种道德义务。即使按合同的规定,附有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当然在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财产比较复杂,涉及到赠与财产是动产或不动产、赠与财产的权利状况、赠与是否附有条件等等复杂情况,上述不予撤销也只是一般性原则,具体的纠纷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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