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口的土地怎么办
法律是生产力,懂法是知识力,守法是经营力,用法是财商力。未来十年不懂法的人都注定赚不到大钱,未来十年不懂法的人都注定保护不好财产,因为所有赚钱的方法和保护财产的方法都写在法律里!
失踪人口为常年在外打工谋生的流动人员,由于种种原因,它们往往一年或几半不回老家—次,家乡政府机构的惠民措施难以泽及他们,这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村组干部们不辞辛苦(不厌其烦)通过各种关系和那些漂泊者取得联系,把政府的政策告诉他们,把国家惠民的阳光雨露撒播到每家乡邻身上。
失踪人口土地怎么办 可以被收回吗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规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是个人承包经营。农户家庭是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土地承包方,农户家庭的户主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农户家庭的户主代表家庭同集体经济组织形成土地承包关系后,每一个家庭成员作为土地承包家庭中的一员可以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
2、也就是说在其有继承人的前提下不能收回,孤寡的话可以由集体收回!我国土地制度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失踪人口的土地不会收回。土地的使用对象是家庭,一个人的变化影响不了一家子,不能收回。
失踪人口的土地怎么办
案例描述
甲和乙是夫妻关系,丙是其儿子,三个人都是小河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丙于2013年9月离家出走,下落不明。
2015年小河村土地被征收,得征地补偿费,小河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有本村户口但已失踪的人员,自分配方案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其本人回到本村,有多名村民作证,经核实后可分配人口钱。之后未发放丙的份额。
甲乙向法院申请宣告丙失踪,在丙被法院宣告失踪后,指定了甲乙为丙的财产代管人。甲乙要求小河村支付丙的补偿未果后提起诉讼。
案例分析
丙虽然被宣告失踪,但其公民权利并未因此剥夺,其所具有的小河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并不能因其被宣告失踪而丧失,分配方案未明确对是失踪人口不予发放土地补偿费份额,仅规定待失踪人口回到本村时再行分配,因此丙享有其征地补偿份额。
法院判决指定了丙的父母为其财产代管人,所以甲乙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补偿款,有权领取丙的土地补偿款。丙应分得土地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