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愿交社保怎么办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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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以上五种情况的人,企业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且单位可以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他们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企业单位就不应聘用职工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主动权在企业,每一个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工作,必须与企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并复印(身份证),”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承担法律后果的风险,即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谢谢邀请!企业单位为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是五险(社保,医保,生育,失业,工伤)。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主动权在企业,每一个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工作,必须与企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并复印(身份证)。与期同时,企业单位带着职工(劳动合同)和花名册到社保局办理参保手续。在缴费方面企业负担20%,个人8%,个人8%在每个月工资中扣除。这些主动权都在企业手中,为什么?企业职工不愿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呢?主权在企业扣费在企业,一切在企业。他们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企业单位就不应聘用职工了。

企业所面对的是两个问题。

不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承担法律后果的风险,即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若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企业就会面临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劳动者由于个人原因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经常存在,法律、法规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因此而单方的权利,但是用人单位依然要尽到及时催告的义务,否则将承担不利的后果。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经过通知后劳动者还是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无论哪一种情况,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都应当及时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不愿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劳动者不愿意参加是违法的。即使员工不同意或者签订了书面的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企业仍然避免不了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风险。即:1.承担行政责任:企业不交社保的,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企业要赔养老金等损失;因不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谢邀回答!

企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国家的强制措施,如果企业不为应缴纳的社保员工缴纳,则视为违法。

法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任何人都不能单方改变,不守法的企业和个体都必将受到法律制裁。法具有严肃性,私情感情都代替不了法。

一个合法的企业,不可能与一个不守法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也不可能用这样的员工,一旦用了后患无穷。

但是遇到以下五种情况除外。

1.退休返聘人员。

2.非独立兼职人员。

3.聘用劳务派谴人员。

4.聘用实习生。

5.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人员。

属于以上五种情况的人,企业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且单位可以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不属以下情况,则按以上情况执行。

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不愿意缴纳社保,企业应该怎么办?其实这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虽然员工有参加企业进行民主管理的权利,但涉及法律法规的问题,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都没有违反的权利。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企业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具体体现,也是保护员工合法权利的保障,我想这只是少数员工的想法,对于大多数员工都是希望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都希望自己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作为企业来讲,依法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保护,这是大多数员工的意愿,企业不能因为少数员工的不合理要求或是违法意识所绑架,对于这样没有法律法规意识的员工,最好是让其辞职,另谋出路,不要因为一颗耗子屎,惹烂一锅汤。

作为中国境内的企业,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是企业应尽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作为企业的员工,应该为有这样的企业而感到高兴和自豪,少部分员工为了自己每月少拿几百元的到手工资,而影响大多数职工的利益,这不但是对企业进行法律绑架,而且也是对大多数职工利益的损害,所以对于这部分员工的辞职,我觉得企业不应该感到遗憾,反而应该感到庆幸。

企业的发展自然离不开员工的支持和努力,但是有才华的员工,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员工,是不会不同意和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会要求企业不交社会保险的,相反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企业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范,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只有这样的企业,才能得到员工的真心拥护,才能招到符合自己需要的合格员工。

综上所述,对于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缴纳社保,要求社保费用随工资一起发放,这不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也将企业陷于知法犯法的危险境地,对企业、对职工都是双输,对这样的员工还是让其自己早点辞职比较好。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笔者劝企业还是找其他员工吧,因为这当中的法律风险实在是太大了,很可能在企业答应了员工的要求后,又被员工算计,从而使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先说第一点,员工不愿签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员工在入职企业后,怕自身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是会要求企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这个员工却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这其中的缘由是什么呢?我想企业是要好好考量员工这么做的原因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的劳动者很多也都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笔者曾经就了解到有员工为了拿到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甚至在劳动合同上的签名都不是自己写的。所以对此企业应当要提高警惕,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群益,但是也不能着了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的道,使自己陷入被动的局面。

对于不缴纳社保,说实话的确有很多行业的人是不愿意缴纳社保的。笔者曾经在吃饭时问过餐厅服务员小姑娘,得到的答复都是自己就不愿意交社保,因为这样自己拿到的钱要多一些。而与此同时,企业也因为不用承担社保而减少了用工贵成本。但是这其中也是存在着风险的。就如笔者之前接触的一个案子,就是餐厅服务员在下班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后经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十级。公司因为没有帮他缴纳工伤保险,使得公司到最后要自己承担这笔费用。而且不缴纳社保,还有可能面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以及补缴社保的问题,所以企业如果要做这一决定,是需要慎重的。

综合上述两点,笔者认为该员工应该是具备一定的劳动法知识的,望企业在用工时注意,一切遵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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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虽然一般情况下都是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很少有劳动者会不愿意签订,那么如果真的会存在这种情况,作为用人单位而言,一定不要心软,或者存在侥幸心理,否则自己很有可能哑巴吃黄莲,有理说不清。

如果用人单位确实按照法律规定要求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是劳动者主动部愿意签订,那么这种情况下建议用人单位能够保留相关的证据,或者干脆直接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如果你不终止而是任由劳动者继续在这里工作,而且也没有保留相关的证据的话,那么将来劳动者反咬你一口,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到时候用人单位部但会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还有可能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那就得不偿失了。

而对于社保的问题也是如此。很多劳动者可能会跟用人单位要求不上保险,要求用人单位把缴纳保险的钱直接发给劳动者,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即便是劳动者自愿的也不行。因为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不能放弃的,所以对于劳动者的这种要求,用人单位不能答应,答应之后的风险会非常大。

感谢邀请:

存在这样心理的员工本身就是抱着一种如果自己干的愉快就继续干下去,干的不愉快就随时走人的想法,没有劳动合同和社保的牵绊。

第一)员工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这在有些企业里面我也遇到过,但是作为企业的HR部门,首先必须是按照法律法规来保证企业没有过错,如果员工个人不愿意签订,只要企业能够证明已经要求员工签订合同,是员工自己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且最好能够有员工本人放弃签订劳动合同的申明,这个在劳动合同法上是可以成立的。

第二)至于员工个人不愿意缴纳社保,并且要求将社保费用直接转发成个人工资。明确地说这样的操作是违法的。按照社保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自和员工形成劳动关系之日起,就必须为员工如实缴纳社保。如果企业同意员工这样的诉求了,那么如何证明企业为该员工已经缴纳社保了(没有缴费凭证),其次是这样弄虚作假会遭到劳动监察部门部门以及社保经办机构的处罚,对于企业是极为不利的。在现实中有些企业为了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或者有些员工确实不愿意缴纳社保,并且写出了自愿放弃社保的申明,但是需要在这里明确一点的是,这样的申明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企业为员工社保缴纳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不会因为个人声明放弃而有效。

第三)如果员工必须要求将社保直接转发成个人工资,并以此为要挟离职的话,建议这样的员工还是不要录用,企业为了满足一时的需求,埋下太多的隐患,引来社保稽查和劳动稽查并以此对企业加以处罚,真的很不划算。

聚焦职场生态构建,关注企业管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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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是履行国家法规的责任与义务!员工不愿签劳动合同、不愿缴纳社保的主要原因及应对策略:

一:有极少数的员工、握有企业(单位)的核心专业技术、并有极独特的技能,他们不愿意履行法定的劳动合同、不愿交纳社保;他们随时准备跳槽、另谋高就,或者随时准备自动离职、自己创业,他正会带走一批人马,他们是企业(单位)的危险分子、不得不防;

怎样应对:企业(单位)若拴不住他、应早作预防与应策,防业企业(单位)受损;要强制签定劳动合同、直接扣交社保,否则他即使辞职、还会反咬你一口;随时准备辞退他们、决不能养虎为患!

二:一部分不愿签劳动合同、不愿交纳社保的员工,是因为:大部分农民就业人员、在农村买有“新农合”的社保、而且政府还有15%一40%的补贴,他们出来打工、就是为了多拿现金,他们不知道职工社保、能转为城乡居民社保;还有,他们工作的流动性、随意性较大,哪里钱多、就往哪里,签劳动合同、交纳社保,也是对他们行为的有效约束与牵扯;

怎祥应时:劳动合同必须签定、社保要直接扣交,這是企业(单位)和个人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不要将這类人员放在技术性强的岗位;

三:还有一部分“小聪明”人,他们逃避社会责任、伤失人格,他们认为,现在不交纳社保、老了就没生活来源与保障,政府会给他们发放救济金、最低生活保险金、扶贫金、基础养老金,总至政府不会“饿死人”,他是想钻社会制度的空子,他们是社会的“混子”、“赖子”和“痞子”;

应对与治服他们的办法:就是一切按国家的法规和规定办事,不能让他们如愿以偿,這祥做就是维护了国家法规的尊严、就是维护了企业的稳定和利益、就是维护与保障了员工的自身利益!

近些年以来,企业人才的流失是严重的,企业花费人力、物力和资金培养的人才,其结果都跑到合资企业、沿海地区和经济发达待遇高的地方,企业招工成熟技工已成为老大难!当然,人们追求金钱是主要因素!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愿意缴纳社保,企业应该怎么办?企业作为用工主体来讲,实际上签订劳动合同是依法的责任和义务,当然员工不愿意签这个实际上并不是员工的主观意愿所能决定的。所以说只要单位强制性的来决定这样的一个事情,那么员工都应当无条件的去接受它。

首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员工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当然缴纳社保也是企业掌握主动权,因为每个月当中从员工工资当中扣除社保是企业单位可以完全做到的。那么个人应当承担的一个缴费比例从员工的工资当中扣除,那么企业单位所应当承担的比例就应该跟他正常的承担,这样的话实际上主动权都在企业一方,员工实际上是没有办法干预!

作为企业来讲。那么我们的企业单位实际上,主动的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实际上是没有办法来拒绝的,因为本身签订合同就是一个依法的责任和义务,当然在交纳社保这一块呢,员工更没有理由去拒绝,因为员工对于自己的工资并不掌握主动权,单位完全可以在扣除个人社保费用之后,再发放员工的工资待遇,这样的话就形成了缴纳社保的一个问题!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首先,对于这样的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纳社会保险,要么给现金要么离职,对于用人单位绝对是一个地雷,随时都可能爆炸,建议用人单位果断辞退不要容忍!

其次,如果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30日内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30日就可能被这个员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双倍工资,并按照违法解除补偿双倍经济补偿金,相当于补偿4个月工资;

最后,如果不按照《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30日内为其想社保局缴纳社会保险。超过30日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则可以向社保局仲裁,责令补缴,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公司全额承担;因漏交社会保险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工伤补助,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综合来讲,就算把社保费按现金给员工,签订不交纳社保的协议书,都是违背法条的、无效的;而且员工一旦举报仲裁,多重罚款等你来交,还有失信记录,可谓百害而无一利,奉劝用工单位不要跳这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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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职场相互帮,请关注我,18年工作经验的HR总监,为你解答职场困惑。谢谢!

1、一般情况下,正规的企业都不会允许员工这样做,这样的行为明显是在引火烧身,一旦公司被劳动部门稽核发现存在类似问题,就会被罚款甚至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明显是得不偿失的做法,不如赶紧打发员工走人,宁愿现在多花钱,也要及时清退这样的员工,否则等待企业只要是劳动法律法规的无情惩处。

2、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能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及利益,遇到一些员工,故意要求公司这样做,然后再去投诉公司,公司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这些事情呢。何况,一旦发生投诉,公司无论提供什么证据都不能说明公司的行为是合法,不签劳动合同对于公司可能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3、社保同样如此,虽然一些小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但一旦被劳动部门查处,不仅需要补缴,还需要支付滞纳金。对于公司没有一点好处,更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一旦发生工伤或疾病。无论对于员工还是公司,都会造成非常大的损失。

4、因此从长远的考虑,建议赶紧劝退不签劳动合同,不愿缴纳社保的员工,小心那可能是一颗炸弹,一旦爆炸,伤及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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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这种不愿买社保的员工,大致有以下几个原因,要针对性处理。

一是有些社会青年,没好好读过书,对企业缴社保好处不了解,没打算在企业长期干下去,也没有个人职业发展目标,仅是挣多少花多少。这类人按临时性季节工处理就可以了,但要买工伤险,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二是有些农民工,工作变化快,年龄也不小了,知道缴社保的益处,因以前再其它地方工作买过,断交或扔掉了,买了觉着没意义,不知道社保关系可转移,可自行续缴。或者经济差,缴不起。这类员工企业可帮助做点工作,若技术好,踏实能干,尽量让缴纳,更好地长期为企业服务。

三是刚参加工作的学生,工作不稳定,工资低,赚得不够花的。这类员工,企业培训很重要,特别是医疗保险,生了病就知道它的作用了,这类员工一般明白了都会买的。

以上个人见解,供参考。

这种员工万万不能用的,太有心机了。

且不说他要求把社保费交给他自已,就是他不要社保费,这种人也不能用。

因为《劳动法》明确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而且一旦员工较真,企业的损失是很大的。

也许有人会说,只要员工签订了同意书就没事。

事情不是这样的,因为违法的合同,协议等都是无效的,所以如果该员工一旦以企业不为员工交纳社保为由要求赔偿,企业百分百要赔偿的。

个人建议,这种员工还是不留的好。

不要录用这类员工。签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承担各自的法定义务、权利和责任;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享受的社会福利保障。员工不愿签劳动合同,不愿缴纳社保,就是不愿意承担法定义务、享受法定权利、负起法定责任和对今后养老生活做出规划并实施。

谢谢《悟空小秘书》老师邀请。

用人单位之所以用人劳动,是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社会规定的标准,生产对社会和人类有用的产品,并从中获得利润和从事再生产。企业招录员工就是要招录符合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合格员工,才能完成企业的生产经营目的。

如果招录的员工既不签劳动合同,又不缴纳社保,让把钱直接加到工资里,这类员工是无知的,且是危险的。试想:不敢签劳动合同的员工一定是社会危险分子。

所谓劳动合同,就是干活儿的人的来路至少是清楚的,姓甚名随,年龄大小,来自何方,这些基本的东西是需要合法手续证明的。

不签劳动合同,就是没有合法手续证明其身份,这种人可能是盲流,也可能是流窜作案的罪犯,企业是不能用此类人的。

不缴纳社保就更有问题了。社会保险原来是“五险两金”,现在是”四险两金“,企业员工个人缴纳本人月工资的8%,是员工为养老存钱,同时企业原来再拿2.5倍(20%),现在只拿2倍(16%)作为统筹基金为员工将来养老并由国家财政兜底保障。

这是全世界都比较认可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而一些人把不缴纳社保作为劳动者到企业劳动的条件,这是很无知且愚蠢的。

一个连自己的未来都无打算的人,或者是连自己都不负责任的人,这种人企业是不能用的。

因此,企业不能录用这类员工,立即辞退。

管见了。

关于这个问题,只能说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来办理,不然的话吃不了兜着走!
长长脑子好好想想吧!社保五险属于国家强制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免除,你想想,要是劳动者事后走法律程序主张自己的权利,到时候你怎么办?所以说按照规定来用工,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用工风险!

这种员工的诉求不合法,还是接受他辞职吧。

缴纳社保是公司的义务,员工个人要求不缴纳社保,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这样的操作,对公司有很大的风险。

第二个层面,员工现在说是不交社保,等他离职后会再去举报你,有更大的隐患。

所以还是别留了。

我们公司是这样的:人事部会叫员工入职之前签劳动合同,同时给你购买保险,如果自己以前上了保险的也要迁过来公司接着给你上,如果公司不能给你上保险,那么对不起合同不签了,请你另谋高就!

这很简单,上报社保局!再就是明确告知职工,不签合同,不缴纳社保,后果自负!说白了,离职,辞职,退休了,有沒有基本生活费,与所在企业没有任何关系,与缴纳没缴纳社保有关,而且是很关键的!

应该自愿,家庭生活困难,等着钱买米吃饭,过一天是一天,能怎么着,迫于生活,还能管明天、后天。更甭说养老了!

HR在面试新员工的时候,要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薪酬福利,上下班时间,保险,公积金等详细告诉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并告诉缴纳社保的时间,社保每个月缴纳的费用,若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不愿缴纳社保,明确告诉他,企业必须要给员工签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否则企业是违法行为。若员工不愿意接受,建议员工另谋高就。

这种情况,我在社保局上班的时候也遇到过。

假如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缴纳社保,那企业可以把员工解雇了。

因为这样的人留在公司,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反悔了,咬你一口,说你不给他签合同,不交社保,到时候企业还得赔偿他的损失。

因为,即使是员工提出不缴纳社保,不签合同,到了劳动仲裁委员会,理亏的还是企业。

并且,即使你们签了关于不缴纳社保和不签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这个协议也是没有法律上的意义的。

有一句话是,员工不懂法,你做企业的也不懂法吗?法律既然规定了,企业做不到,就要受到惩罚。

而且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注重保护的是劳动者的利益。企业有的时候会比较吃亏。

我是陆陆,有任何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都可以向我咨询~

感谢您对北京得众法律的关注,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首先,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其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找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因此,若自用工之日起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关系,应当与员工协商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并视情况而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最后,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每一位劳动者都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即使员工书面承诺放弃社保利益,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那就让员工辞职吧,因为员工的这种做法完全不顾企业的风险,虽然看似公司的用工成本降低了,但是用工风险确实几何倍数的增加。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当中都明确规定员工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就需要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员工二倍工资,超过1年未签劳动合同视为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截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至于社保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确规定企业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否则有可能面对社会保障部门的处罚。并且就算是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协议,公司也需要为员工缴纳,因为协议本身违法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协议。

所以说“员工不愿签劳动合同,不愿缴纳社保”看似公司的用工成本降低了,但是用工风险确实几何倍数的增加。而员工选择这么做的目的一般也是因为员工有工作且已签订劳动合同,为了保证自己不出现“重工”的行为。

不聘用这样的员工就可以了。如果非要聘用,企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了,原因很简单,就是签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都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是企业应当承担的义务。

完全是企业不愿为员工交社保找的借口!

请问贵公司还找人吗?为什么我们这里的好多公司都不缴纳五险一金。

请不要雇佣这样的员工,很容易倒打一耙说你们不给缴纳社保

这个是法律规定,必须遵守。可能社保缴纳基数处理下。

国家能替企业想想办法吗?

不知道用工难吗?那些接近退休的农民都不愿缴,讲实在这类员工缴了都是在作贡献的。

员工辞职

劳动法上强制性要求员工必须购买社保,不管公司之间与员工之间有什么约定。

没有购买社保的员工有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理赔,这对于公司来说增加了劳动仲裁风险。

对于这样的员工,用人单位且不要以为占了什么大便宜。老话说占小便宜吃大亏。雇佣这样的员工,给用人单位买下了隐患。建议用人单位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十多年二十年没有给人办,现在办理需要补交多少钱?普通人也不舍的掏那么多钱吧

这种人还敢要么?就是来公司碰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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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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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兼职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实习生(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一般在实际运用中认为属劳务关系,所签订的实习(兼职)协议一般属于普通民事协议,法律关系受民法调整,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兼职属于劳务活动,当其单次收入不超过八百元的时候,其实不需要缴纳税款的,对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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