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千元有必要打官司吗
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帮忙是必不可少的。因此,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资金一时短缺,向亲朋好友借钱也属于正常现象。
无论借钱多少,金额多大?都应“当好借好还,再借不难”。
这是一种诚信,也是一种法律义务。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人借钱容易还钱难。明明知道他很有钱,可就是借的账不还。
当债权人向他要钱的时候,他反而振振有词,说得头头是道、天花乱坠,就是不还钱。
这是很气人的!
如果借出的钱很多的话,那么债权人在没有办法的在情况下会依法起诉的。如果借出的钱不多,比如借出的钱不超过1000块钱,对方一直不还。很多人都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能要多少要多少。实在要不下来也就算了,绝不会想到去打官司的。
在他们看来打官司是非常难的,也是非常复杂的,为了1000块钱不值得。甚至有些人还传说:为了1000块钱打官司,最后要下来的钱还没有花的钱多呢。
因此他们宁愿于不要钱,也不打官司。
这实际上是一个误区。
第一,打官司是不论标的额大小的
1万块钱可以打官司,1000块钱,甚至于100块钱也都可以打官司。
不要认为钱少不值得,法律是相信事实和证据的,不是依据钱数多少的。只要你能够打赢官司,一块钱的官司照样可以打。
第二,小额的诉讼是花不多少钱的
对于标的额为10000元以下的民事官司,法院只收取50元的诉讼费。
并且这50元的诉讼费打赢官司后,还应当由债务人负担。
所以,你如果懂得写诉状的情况下,几乎不花钱就可以打赢这场官司3,比你整天找债务人要不下来钱好多了。
第三,打官司并不费劲
对于一千元以下的小额诉讼,只要有借条或者欠条就可以了。事实清楚,你不需要做太多的工作,法庭很快就会依法判决的。
所以打官司并不费事,也没有想象的那么难。法官都是专业人士,小额诉讼,即使你不请律师,法官也都会查清问题,依法判决的。
综上:一千元以下的借贷,债务人不还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视情况而定!
打官司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具体的原因,为挣一口气,就为了钱等等。
但从经济利益而言,5000元可以打官司。打官司是需要花费人力物力和时间,生活中有的官司三五天就结束了,拿到应该拿到的钱,也有的官司需要三五年,甚至十年八年的,这是为什么?这就是现实生活。三五天处理完的案子,我处理了不少,二十年才处理完的案件也有。
2008年我执行终结了一个案件,是1986年的事,七八个人承包砖厂,赔了钱,当上了被告,原.被告不是同一地方的,诉讼标的4000元,诉讼很快就结束了。执行了二十多年,执行到一万多块钱。长时间过去了,当年的审判员已当院长当了10年,被执行人早已把这事忘记了,我跑到被告当地,冻结了他们的账号,哇塞!好多钱!
时代不同了,现在是的执行员,坐在办公室就把被执行人的钱给冻结了。
常人就知道,感冒了,在医生眼里感冒上百种。
打不打官司?自己决定吧!
说真的,不合算,我之前骑车和别人相撞,对方被我撞骨折了,但过错在他,本来事情没那么严重,就算医好顶多也就六七百,但我太较真一时冲动导致对方要告我上法庭,说真的,光是材料就要耗费你莫大的经历了,而且还要你每天放弃工作专门搞这些破事,每天吃不下睡不着,而且对你人生也是有一个记录相当于污点了,而且你还要出一大堆律师费诉讼费之类的费用,各方面加起来觉得比你预想的还要多。
你看到的只是2000块的律师费,还有诉讼费,执行费,弄不好还有保全费担保费,一旦走上诉讼这条路,就骑虎难下了,若是放弃,前面付出全部没有了,就真的只为一口气了。
如果对方有还款能力却不还的话,还是有必要的。因为对方不还一定是人品出了问题,这种人留着当朋友给自己添堵吗?所以不如撕破脸皮。如果担心各种费用的话,我觉得既然他一直不还,这样打官司至少能要回来一些,比所有钱都损失了好。但如果嫌麻烦的话,你只要说服自己,用一万买个清心,以后的日子里都不去纠结后悔那就不打了。另外,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还款能力,那你打官司纯粹是费时费力费钱,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只能说以后借急不借穷。
突然想起,我曾经看过的一个电视剧。上面有一个案例,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了
正方:农民工可以选择去找别的老板给他干活,不讨要这些被欠的工资,因为你在讨要这些工资的时候,你肯定是没有办法干活的,你肯定是没有收入的。让你选择去给别的老板打工,这也就意味着这份工资是要不回来的,工白打了。
反方:我特别认同这个反方的话,生而为人,各自珍重。每个人都有被尊重的权利,这些钱它不仅仅代表一个数字, 代表的是一份认可和尊重,体现了我们劳动的付出。在一定程度上,他是不能被衡量的,不能被其他选择所代替。
所以说我是认可你去讨要这4000快千的,这没有什么值得不值得。最后祝愿楼主可以有,要回来就4000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