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恤金争议怎么打官司
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给死者生前抚养、赡养亲属的一种补偿性费用,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精神慰藉和经济救济方式。
抚恤金包含两种:
一是伤残抚恤金,在现代,这主要针对的是工人或职工因工被确定为残废,且丧失完全劳动力,需靠他人扶助饮食起居的情况,发放抚恤金,至死亡时止。另外发放的对象还包括革命伤残军人;
二是死亡抚恤金,这主要针对的是因公死亡的职工家属、革命烈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子女抚恤金争议怎么打官司
死亡抚恤金,具有遗产性质,应由死者的继承人拟写好起诉书,到法院起诉立案,请求法院解决抚恤金纠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死亡抚恤金的性质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 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
基于特定身份而产生的财产权如抚恤金,不能列入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 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死亡抚恤金的分配
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 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
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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