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独生子女证想生二胎了怎么办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随着国家“二孩”政策的放开,越来越多的父母想要生第二个孩子。如果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还想生二胎怎么办?可以生吗?
答案当然是可以的。
办了独生子女证想生二胎了怎么办
父母办理独生子女证后,仍然可以生育二胎,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提起再生育申请,但当事人生育二胎后,将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的待遇,原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必须收回。
除此以外,生育二胎需要做以下审批:
1、由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签注意见,报送女方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街道办事处审查。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并报县(市、区)计生局。
3、县(市、区)计生局的政策法规股(科)对报送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是否批准的书面意见及依据,交局审批小组集体讨论,作出是否批准生育的决定,个人审批的无效。
4、县(市、区)计生局将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送达当事人。区计生局应在接到材料的之日起60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是否批准的书面通知,逾期视为批准。
可能有的朋友们要问了,要是生了二胎,以前享受的奖励需要退还吗?
这个大家大可放心,是不用退还的。
原国家卫计委早就明确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各地计生条例规定,对于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夫妻,如果符合生育二胎条件,需要到计生部门和政府部门审批,从批准之日起停止发放独生子女费。
但是,如果不符合生育二胎条件,则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并追回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费。
以前人口增长速度太快,所以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但是现在人口情况有变化,又实施了二胎政策。
那么在以前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如果要生第二胎,需要将独生子女证注销,那么在第二个孩子的出生、落户等方面则不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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