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底辞职有没有年终奖
每年年底,年终奖都是员工企业的热门话题。如果能在年前能拿到一笔丰厚的年终奖,不仅能过一个开心年,来年工作也会更有干劲。那么,12月底辞职有没有年终奖吗?
什么是年终奖
从字面上理解,一般是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或其他约定,用人单位在年末或年终,向员工发放的奖金。相关规定体现在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四条、七条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奖金;奖金包括生产奖;生产奖包括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因此,年终奖也是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 既然年终奖属于工资组成部分,关系到各个员工的切身利益,所以年终奖制度的制定、考核标准、发放等均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程序,一般不应当设定一些不合理的条件,设立不合理的目标,更加不应当出现歧视性的条款或差别待遇。
12月底辞职有没有年终奖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年终奖应视为劳动报酬的一种。至于是否发放年终奖,具体的标准和发放方式等,主要取决于本单位的相关制度,如果用人单位对此没有规定,则需要仲裁员或者法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多数情况下,年底离职也应获得年终奖,按照在职时间的比例进行发放。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制定了详尽、完善的奖金制度,明确规定离职人员没有年终奖的话。离职者工作满一年,年终奖是必须发放的,不满一年的,在具体实践中,无论是仲裁还是诉讼,裁定支付给离职人员年终奖的机会不是很大。
还有一种特例,有些单位会将部分工资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如果拒绝支付这种年终奖,相当于恶意欠薪,离职者不但可以向单位索要年终奖,而且还能要求加付赔偿金。
但是离职以后企业一般是不会给年终奖的,因为:
1、离职的性质是在职员工由于某些原因离开所在企事业单位,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离职人员不再属于原单位人员。
2、年终奖是企业拿出一部分利润奖励员工,是对员工一年来对企业做出贡献的鼓励,更重要的是,鼓励员工在下一年更加努力工作,为企业做出更大贡献。离职以后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不再是企业的员工,所以企业有理由对离职的员工不给年终奖。
3、年终奖一般在次年发放,年终奖在发放前,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离职员工在次年已经被企业从员工名册中除名,人事部门会根据次年现有人员名册做年终奖发放表,所以,离职人员就不会出现在年终奖发放表中。
4、年终奖不属于员工法定收入,由企业根据上年度的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发放、发多少,所以,年终奖的发放权由企业决定,不受法律保护。
5、绝大多数企业对年终奖的发放办法都没有明文规定,因为它是不确定因素,完全由经营状况和企业领导层决定,所以年终奖可有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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