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失信法人怎么办
公司失信法人怎么办
法人在失信名单里,公司是可以变更法人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5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法》第58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题主应是没搞清“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关系,通常公司就是法人,同一主体怎么会既失信又没失信。是不是应当理解为:你们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失信了,公司(法人)没有失信,项目和股东应当怎么办?
这里有很简单的道理给出你答案,也有很粗暴的手段确保答案可行。只要掌握了法律规定你们的董事长已经不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这个问题就已经非常简单了。
原因一,《公司法》第146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原因二,《公司法》第147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一个失信的法定代表人,即便不是负有较大债务,也不会对公司产生正面的影响,无法尽到前面所说的忠实勤勉义务,公司应该解除其职务。
知道法律规定后,答案来了:
一,项目怎么办?
答:1,解决掉出问题的人,更换法定代表人,项目继续办。
2,到工商局重新换一份有新的法定代表人名称的营业执照。
3,就可能对项目进行审核及验收的个人和单位,做好事先准备沟通工作。
二,股东怎么办?
答:更换法定代表人呗,多简单。
三,法定代表人有股权不同意换?
1、沟通计:通过委婉的手段,向法定代表人做好沟通工作,让他明白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会对公司未来、当前上马的项目带来多大的影响。
2、变通计: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想退位,还有变通手段,他可以隐名持股,其他股东通过股东会同意法定代表人将股权转给他的相信的人。
3、兵变计: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同意转,那么你们股东可以进行起诉,也可以通过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撤换掉他。
4、绝杀计:作为失信人通常是有债务未还,把这个法定代表人有股权的事情举报给法院,然后让法院执行局把他股权拍卖掉,你们几个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可以很便宜的收掉这个法定代表人的股权。
只是这招儿虽然维护了咱的合法权益但是太狠,祭出来后,朋友都没得做,谨慎使用。
这个问题,要想解决比较麻烦。公司成了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的高管、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应当限制高消费,这是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题主遇到的问题如何解决?
第一种途径,最简单也立竿见影的办法,立即组织资金偿还债务,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办理结案手续,后边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就会解除。
第二种途径,积极和债权人协商,看能否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如果可以,那么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可以暂时撤下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
第三种途径,就是法院和题主提到的破产。破产以后,的确可以一次性终结执行程序,问题是破产程序比较复杂,涉及到方方面的问题,需要的费用也很多,并且破产对于公司高管的名誉也有不少负面影响,因此这个途径应当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以前,国内诚信环境较差,有不少人成立公司,不把精力放在组织生产经营上,把巨额资金挥霍一空,拍屁股走入了事,现在有个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制度,应当是个好事情。这个制度坚持下去,完善下去,一定会对国内的诚信环境起到好的促进、规范作用。
以上回答供参考。
如果你说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话,去法院起诉他的企业,判决后还不付款,就申请法院执行,拒不配合执行法院可将法定代表人列入限制消费名单,并将该企业列入失信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在失信之前已是企业法人的,在下一年度工商年检时,会被告知不得再任法定代表人;在3年以内也不得开设新的公司。
不知道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因为什么原因被列入失信的?如果是个人行为,从法律上讲,其失信上与公司是无关的,可以通过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消除负面影响。如果是因为公司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可能就得从公司层面解决了。
法人代表受到的影响有: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公司注册资金5000元,资金链断了,负债几千万,法人只有两种选择:重组和破产清算!重组难度太大的,只能选择破产清算!
一、无限责任破产清算
相关股东扣除必要的生活物资,以家庭所有财产清偿债务!
二、有限责任被产清算
相关股东以认缴资金为上限,对债务清偿承担有限责任!分以下三种情况:
1、已实缴的资金和资产可偿清债务的
以公司现有资产偿清债务后,可申请破产并办理注销。
2、债务大于已实缴资金且小于等于注册资本5000万的
股东按比例补足差额,偿清债务后,可申请破产并办理注销。
3、债务大于等于认缴资本5000万的
股东按比例缴足认缴资金,按法定清偿顺序及比例,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足清偿部分,不再承担责任!清算结束,依法破产并办理注销!
三、清偿顺序
1、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清算费用;
2、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的,按照比例分配。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公司失信法人怎么办“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