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司带来损失怎么处罚
给公司带来损失怎么处罚
公司没错。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属弱势群体,其承担赔偿责任能力极为有限,只适用合理赔偿原则。按照《工资支付暂行条例》(1994年) 用人单位禁止非法扣除工资 “……职工违纪违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应予赔偿的,可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五月份工资最少可以拿到1200元(如1200元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果老板继续推脱,则可以携带相关证据资料到劳动部门反映。对个人的影响就是六个字“经一事长一智”。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既是企业财产的所有人,又是企业的管理人,一旦发生员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情况,公司就具有双重身份,其既是受害人,又是员工的管理者。如果在这样情况下,让员工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而作为管理者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是不公平的。
为此,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就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显然,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责任是员工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
谢邀!这个问题,本人认为,每个人在工作中,难勉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当然犯了错,要认识错的根源、想出补救的措施,决不可以置至不理,现就主题分解:首先主动找领导认错、并写深刻检查(工作中失误前后情况、给企业造成损失(本人愿意经济赔偿……)今后努力工作的表现……)以此得到领导和同事们任可。
众上述情况,每个同志在不同的岗位上,由于一时的疏忽,犯了错、并不奇怪,但面对犯错的轻重点,要认识、以此为警界,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上进和发展(把原给公司造成损失逐步弥补)这样领导对你犯的错,可以从轻处理,同事们也看好你!
当然这是本人的见解,如不当之处,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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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在员工与企业的建立劳动关系时签订的劳动合同会对这样的东西进行约定。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根据过错程度、免责事由、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等多方面跟企业协商。望采纳。
针对这个问题,如果的确是因为员工因为疏忽大意给单位造成了,损失,那么员工要承担赔偿责任,这点是确定的。但怎么赔偿、赔偿多少,这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这个损失额怎么确定?肯定不是公司说了算,也不是员工说了算。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那就没问题,如果达不成一致,一般需要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公证机构来确定损失额度。
二、员工在这个损失案例中承担多少责任,是员工全额承担,还是按照一定比例承担,这个公司需要有一个合理的方案,如果有争议,那就要看双方的证据来评判,如果金额较大的时候,可能就需要法院来判定。
三、公司可以在员工每月工资中按比例扣除一定的工资来赔偿工资,但一般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综合以上,我们一定要注意,损失金额的合不合理、自己在损失中究竟承担多少责任比例、以及每月工资中扣除的金额合不合理。也就是说,发生了损失,只要还在公司继续做,那么就可以不用掏现金来赔偿,而是从工资中每月比例扣除。但如果产生离职的情况,那么公司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要求员工赔偿。
这个问题,可以根据情况而定,损失的严重性,还有看损失是客观原因还是主观原因,如果全部损失都要员工自己负责人,你这个人道主义是说不通的,因为人都会范错误,范是难免,如果范了,适当的惩罚一点点员工,让自己能够引以为戒。
老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是否应该赔偿用人单位,这需要区别对待: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用人单位,比如因为心情不好,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并且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参照公司规章制度,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50%左右的损失;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
3、劳动者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劳动者承担。比如让没有保管义务的销售员承担盘点后的货物损失。用人单位不能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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