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意义论文
值此元旦佳节之际,祝大家新年快乐,新的一年都能有新的成长、新的体会、新的佳绩。同时,今天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首批司法解释正式施行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施行不仅关系到我国立法领域、行政领域、司法领域的重大革新,也在盘活经济市场、规范市场竞争等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更加贴近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比如物权编中居住权的出台,让广大人民住有所居;合同编中关于电商的一系列规定,让网购的许多问题有法可依;人格权编中对于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的详细规定,让人民的人身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婚姻家庭编中离婚冷静期的出台,一定程度上能够让婚姻家庭关系更加稳定;婚姻家庭编中的相关规定也让婚姻自由得到了更好地保障;还有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中的很多规定也与社会中各个角色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
因《民法典》总则编几乎照搬了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故不再对总则编进行讲解,但仍按照《民法典》各编顺序进行,首先便是《民法典》物权编,第一期请随笔者了解物权编的第一处实质性修改——受遗赠的物权变动新规。
中国民法典让民事主体更加完满的在文明社会中存活的主要制度表现在:
首先,独具中国特色的人格权规范模式。
一是借鉴大陆法系法典体系的同时推陈出新,在民法典第四编首取人格权独立成编的体例,从第九百八十九条至第一千零三十九条系统规定了一般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等内容;
二是结合民法立典的时代特色,即顺应互联网信息科技的发展诉求,在人格权内容中将个人信息纳入保护;
三是对胎儿及死者,尤其是民族英烈的人格利益加以健全。
对民事主体人格权规范内容的完善,在形式上更加呈现出体系性和开放性,便利于司法实务予以适用,从而为人格权纠纷提供更为充足的救济条件;同时,内容创新紧跟时代步伐,可在更大程度上避免“始法无据”的窘境,扩大人格权设定的生命跨度,使得对特殊群体的保护更加周延。
其次,中国民法典更加重视身份权的产生与维系。
主要表现为对民事主体婚姻“出入”制度的引导上,在结婚效力的认可中,因不当疾病禁止结婚的无效婚姻转变为可撤销婚姻,交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处理而非立法强行干预;在登记离婚的情形中,实践中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稳定,故而增设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出入引导举措的直接影响在于期冀更大化维系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利于和谐家庭文化的生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括而言之,中国民法典对人身权利的制度设计有利于民事主体更有尊严的活着,从而夯实社会文明发展的基础要素,推动社会文明的持续衍生。
民法典的意义简单说有三方面。
第一是因为以前20多个法律显得很零散,不成系统。世界各国差不多都有民法典,而我们是碎片化的法律。民法典立法的第一个好处就是把这些法律编在一起,使得法律内在的系统比较协调。
第二是提升法律本身的时代性。这(部)法律是人类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信息化时代的法律,而以前的法律对这些问题很少照顾到。我们现在制定的民法典,其中规定数据资产的问题,尤其现代化信息化社会条件下隐私保护的问题等,实际上就适应了现代化的要求。
第三是要弥补原来法律立法的短板。我们过去有些法律,像民法通则是计划经济时代制定的,它在投资制度、人民权利制度很多方面都跟市场经济体制、跟人民权利的基本要求不相符合,甚至连《合同法》都有这样的缺陷。通过这次新的立法,把这些制度短板都给弥补了。
以上是本律师总结整理出的关于“民法典的意义论文”,最后要说的是,民法典可以说从思想性、技术性、体系方面都实现了极大的飞跃和更新,这就是它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