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203天是怎么算出来的
产假203天是怎么算出来的
产假98天,晚育的另按各地规定增加产假,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晚育的,另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产假。 产假按自然日历数计算,遇法定假日和休息日不顺延。 按《女知道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我们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女性员工占比非常小,也就最多1/10,所以大部分工作,不指望女性有多突出表现,因为谁都能干好,所以,女性产假,时间相对较长,怀孕半年就可以休产假,但工资给开80%,生完孩子后到孩子6个月,工资100%,孩子6个月到2岁,工资开80%,正常就是休到孩子两岁上班,看看那些孩子6个月就上班的,我们感觉很幸福,但工作性质也让人很无奈,没准上了班就得远离孩子和家人,这也就是说的,有得必有失吧。要是能选择,还是选一直陪在孩子身边看着成长为好。
哪有这么多啊顺产128难产14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你这时间肯定是法定产假+单位另外给的时间吧
国家规定是合法生育一孩和二孩子女的,可以享有98天产假(难产延长15天),各地政策规定,在享有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产假奖励,各地奖励时间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计生政策规定为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地方政策如《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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