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有权利扇学生吗
老师有权利扇学生吗
1、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都反对并且惩罚除了,公民正当防卫,司法机关人员在执行抓捕、拘留过程之中,必要的,最低限度的暴力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2、老师打学生,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造成受害学生轻伤二级以上,则按照刑法234条追究刑事责任。
3、老师打学生,不但属于违法或犯罪,亦违反社会道德与师德师风。除了接受相应的法律处罚外
还会被学校或教育部门,处以调离教师岗位,行政降级等处罚
4、在被打学生未达到轻伤二级的情形下,受害人或相关人员报警后,警方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追究教师的行政责任。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如果学生的年龄为14周岁以下,则按照该法律条款从重处罚的情形,
处打人交涉,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5、教师在收到相应的处罚后,还应当承担受害学生合理范围内的民事赔偿责任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
老师没有权利体罚、打骂学生,遇到类似情况,请投诉到教育部门。
老师打学生?什么仇?什么恨呢?
如果是教育孩子,老师意识不够,最多也就是“体罚学生”,违反中央文件精神,还没有到违法的程度。
如果是违法,肯定是造成伤害了。无论是不是学生,对少年儿童造成伤害的,都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法》,违法犯罪行为,由法院和检察院认定,和裁定责任与量刑。不是学校或者教育部门能够确定的。
现在,规则不够清晰,造成很多误会,也增加了老师管理学生的难度。现在老师不会那么认真的,打学生或者骂学生,都很少了。甚至正常的批评学生,老师也不愿意了,都怕惹事上身。
几千年的教育实践,也是有经验的。适当的惩戒,对于管理和教育学生,是有好处的。虽然“棍棒底下出孝子!”这话有点偏颇,但是娇惯与恶果的必然联系,并不需要多久,十来年吧就“现世现报”,也是反复演绎着的。杀父母,或者性格乖张的人,多是娇惯的恶果。
国家,应该重视目前这种状况。制定一个合理的惩戒制度和对应的方法。新加坡的鞭刑,我觉得合理而且也有必要。
谢邀。老师打学生是天经地义的吗?这跟‘父母打骂子女是天经地义的吗’一样是封建社会遗留的糟糠,更别说以打耳光这种带有侮辱性的惩戒方式。
时代在进步,教育也在与时俱进,科学教育不仅仅是家长的责任,同时也是教师和整个社会的责任。
我们国人总喜欢用西方那一套用来参考,然而很显然水土不服,因为人家的法律体系和各种软件、硬件是我们不具备的。惩戒教育一直饱受争议,没有一个相对公平正确的方案。家暴和师暴同样不允许存在,惩戒权交给谁?没有惩戒的教育显然是不健康的,这个必须承认,这涉及到群体而非个人,我们只能保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但是却不能保证熊家长和熊孩子,当然,也许我们在别人的眼里也是熊家长和熊孩子,所以我们需要一个标准和法治性的措施来规划管理。
现在我们能做的就是彼此监督,合理使用自己的权力和实际环境。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无论是家暴和不负责的家长还是教师,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作为教师也应该心胸开阔点,别跟学生太较真,你们的任务第一是育人,第二是教书,管理学生要灵活,多跟家长交流,多善用学生的群体意识来约束学生,改变传统的教育理念。
这是一个进步的社会,落后就要挨打。谁都无法推卸自己的责任。做好自己,才有资格要求别人。把孩子教好,交给老师,老师负责纠正和指导,同时提出教育建议,相互配合才能成长。遇到不合理,不合格的老师,就让他出局好了。
我们需要一个惩戒的标准和依据统一管理,达成共识才能改变现状。个人觉得还是成立专门负责惩戒的校园组织比较好,让教师来行驶惩戒权,由于其当事人的属性,难免过激,需要拒绝。
不要这样做,观察老师的动机是什么?如果是出于育人的目的,打不坏可以打。如果动机不纯,又是简单粗暴的教育,绝对不要放过他!
鉴定伤情,保留证据,报警,找教育局,不赔,你就闹,上新闻。别管对错,言传身教的给自己孩子做个榜样,将来必成大器
首先,老师打学生是不对的。无论是打脸,还是打屁股,均属于体罚,违反教师法规定。但是,有些学生的确顽固不化,连续警告不听劝阻,更有甚者顶撞辱骂老师,对于此类学生,老师唯一能做的就是通知家长来校处理。打了,就是违反教师法,很有可能惹上麻烦,比如家长来学校闹,老师是背理的,没法解脱!倘若忍下,教师尊严与威信受损,再管教班级学生,学生会有持无恐!故此,老师左右为难。于我而言,谁敢挑衅课堂,我是绝对不会容忍的,就算是死,也会力拼到底,因为,我不守住课堂底线,受损的不是我个人,而是整个班级师生。但,若是不在课堂,我会忍让三分,通知家长来校处理。我教书二十多年,遇到过不少难以管教的学生,打过学生,只不过我打的部位多是肩,腿,不打脸和后脑。我打学生有两个原则,一是家长授权,二是打了立刻通知家长,并主动承认动粗了,打了几下,打的哪儿,为什么我动粗。到目前为止,我还没遇到家长投诉或与我扯皮!有种办法可以不动粗,但太残忍。那就是拒不接受该学生进班级,要求转校或转班,或是直接说明,不再管教该学生,只要他不闹课堂,随他自生自灭。总体而言,我认为教师应有惩戒权,若不然,如何应对品恶之生呢?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老师有权利扇学生吗“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