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受到网络暴力该怎么办?
校园暴力视频引爆网络,人大代表呼吁完善立法–近年来,校园暴力越来越成为人们必须正视的问题。尽管恶性的暴力事件仍是少数,但记者采访发现,一些暴力程度尚浅的校园欺凌事件,不仅普遍存在,还给孩子和家长们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学生受到网络暴力该怎么办?
处在无人不网络,无处不网络,无时不网络的时代,青少年不可避免的遇到网络霸凌的局面。联合国儿基会与联合国秘书长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有三分之一的青少年人(13-24岁)曾遭遇网络霸凌,五分之一的年轻人曾为躲避网络霸凌和暴力而选择逃学。
面对网络霸凌,我们并不是束手无策,可以升级对于孩子的保护和教育,让他们做好应对这个充满技术和虚拟空间的世界。他们的未来,必定与网络世界紧紧相连。
• 保持倾听,了解孩子在游戏世界的经历并不难,我们也可以亲手尝试玩一玩,不仅可以更加了解他们的世界,还能够创造与孩子的连接,告诉他们,我们担心他们的安全,也关心他们的兴趣。
• 和孩子沟通
在与孩子谈论霸凌时,我们没必要用长篇大论,一次覆盖所有内容。可以是自然的闲谈,或是碰到生活中的例子时多聊几句。
实际上不仅仅是孩子会遭到网络暴力,网络暴力无处不在很多成年人也面临着网暴。
网络暴力有哪些侵权行为?
网上侵犯人格权
具体人格权包括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姓名权及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网络空间是一个虚拟空间,但它并不是虚幻的,是依赖于现实社会的客观存在,网络中依然存在侵犯人格权的违法行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对网上侵犯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的行为,只要受害人能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其合法权益就能够得到保护。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的名誉权的行为。”《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第三款明确指出,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致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由此看出,隐私权在我国法律上不仅逐渐凸现为一种具体的人格权,而且在网络环境下也受到法律的关注和保护。
网上侵犯著作权
随着网络的广泛应用,网上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层出不穷,如许多网站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将其作品上载到网络中;未与新闻单位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擅自转载新闻单位发布的新闻;在网上传播走私盗版的音像制品等等。与此相应,法院受理的涉网著作权纠纷案件日益增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管辖地的确定;将数字化作品纳入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明确了数字化传播是作品的使用方式之一。
面对网暴我们决不能姑息,那么应该再去怎样的手段维权呢?
1、收集证据线索。在信息泄露之后,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这时候要留心,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可能这些信息很琐碎,但是一旦收集好这些信息不仅能帮助自己维权,而且还可能帮助更多的人。
2、向相关部门报案。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报案的目的一来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来也是可以备案。一旦有更多的人遇到和你类似的情况,就可以一起处理。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可以介入调查。
3.委托律师维权。如果个人重要的信息丢失,而且知道怎么丢失的或者是有很多线索,那么就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律师给予肯定的答复,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是在消费过程中泄露,还可依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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