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房产证可以加女方的名字吗
结婚后房产证可以加女方的名字吗
房产证加女方名字流程主要是:
1、夫妻二人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夫妻二人本人必须到场,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到所在地办证大厅申请;
2、按照要求填写有关表格;
3、按照规定缴费(含工本费,贴花费等,一般加起来不到100元);
4、材料全部交齐后,在家等候,一般10个工作日(具体以登记部门的通知为准),就能拿到新房产证。
这要区分男方的房产属于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
如果属于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分为两种:全款购房和按揭购房。如果男方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后期男女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女方也无权要求分割该财产。但是若男方在婚前或婚后在该房产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则可以视为对女方的赠与,那么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女方可以要求平均分割。如果男方婚前按揭购房,正常的处理思路为该房屋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女方只能要求分割共同还款的部分及房屋的增值部分。而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也可以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女方此时也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如果属于男女双方或双方父母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时,一般是平均分割。如果婚后双方父母出全款购买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时,一般按按份共有处理;如果婚后双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由子女还贷并登记在一方名下时,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甚至有些情况,如果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婚后房屋,即使房产证上仅登记一方的名字,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综上,现在女生是否在房产证上增加自己的名字,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区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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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证加女方名字流程如下:
1、如果是结婚后买的房子并且那个时候你们也已经领了结婚证的话,这种情况即使房子不写你的名字那也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是结了婚,没有领结婚证而买的房子的话,那么房子属于婚前财产;
2、既然你在房子上加名字,流程如下供参考:
(1)、在去办理加名字之前,夫妻双方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并且夫妻双方都要本人到场。
(2)、然后就是在当地的房管局大厅等待较好,因为各地的政策有所不用,那么收取的费用也就不一样。
(3)、证件上交齐全之后,基本上就完成了,只需要等待几个工作日,就可以来房管局大厅领取新的房产证,这个时候房产证上的名字就是两个人的名字了
要是真心相爱的情侣,只要是在知根知底,门当户对,平等相处中建立起来的真感情,可以说是有共同的语言和共同的目标。往往就会把人品和真感情放在第一位,白头偕老,相濡以沫,牵手一生。
就如楼主所说,男方婚前房产的产权证上,应不应该加上女方名字的这个问题。就要看这个女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是个不劳而获贪婪的人,还是一个有骨气真心相爱的人,才能因人而异的给出答复的。
如果女方是个有尊严,有人格,有独具生活能力的人,从内心真爱男方,心有灵犀,心心相通,两颗心融合在一起,不能分割的话,可以说在经济上是不会在乎对方,哪怕裸婚也会死心塌地的跟着男方的。
如果说女方生性就是个不劳而获,对钱财如痴如迷贪婪的人,为了达到侵吞男人财产的目的,就会千方百计的找理由要求男人在房产证上加名确权,也就不白妄嫁一回人,就算离婚也会满载而归。
总之,在房产证上要加女方的名,一定要有加名约定,能证明房产是属于男方个人的婚前财产,才能保住财产不流失。否则,要是没有约定,依法就可以看成是婚前情侣之间或者是婚后夫妻之间的相互赠送行为,就白白的赠送了一半的房产给对方,能得到法律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的,要你追悔莫及。
结婚之后如果把老婆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可以吗?
先回答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当然可以了。
第二个问题:如果加上之后到时候离婚房子女方会分一半走吗?
这个要看情况:
1.如果你是婚前自己全额买的房产,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即使以后离婚,你可以不分割给妻子,也就是说妻子无权分得房产的一半。同样,如果是婚前你父母全额买的房子,写你的名字,赠与你,那么就算婚后加了老婆的名字,将来离婚你也可以不分给妻子。最新的婚姻法是这么规定的。
2.如果婚前你不是全资买的,有贷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就算将来离婚,你妻子肯定有权要求分割一半的房产。
3.第三种情况,如果是婚后你贷款买的房子,付完首付你自己还贷款,妻子没有还贷款,说句不好听,就算你老婆一毛钱不出,也是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将来如果离婚,妻子也是有权分割一半。
4.这里说的婚前婚后,是指领结婚证前后,而不是摆酒,只有领了结婚证才是合法夫妻,受法律保护的。
5.说句题外话,可能问这个问题的是位男士,问一下也没什么,多懂一些法律知识也是好事。只是,就怕你提问之后别有居心,感觉有点防着老婆的意思。男同胞们,你老婆为你生儿育女,当初嫁给你时,不图你的钱财,只图你的人,跟你共渡余生,(能问这个问题的,说明婚前没钱或者没有买房,经济状况也不见得很好)何不心胸开阔一些,看开一些,一套房子而已,房子有价真情无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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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只要房产证上加名字,就视为对女方的赠予,按照不动产登记证书上载明的份额双方按份共有,如果没有约定份额的,则视为共同共有。
而且,婚后在婚前购买房屋产权证上加名字,税务机关免征契税和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可见,国家还是鼓励这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的。
如果是男方父母出资的,加了名字,但是离婚了,这种赠予可以撤销么?答案是,一旦不动产登记变更,就不可撤销。
对于结婚必须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的作法,我是持反对态度的。这是因为:
第一,房产本来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应该被男方享有,如果加上女方的名字,就成了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后,女方不出一分一厘,便享有房产的一半产权,这对男方来说,是显失公平的。
第二,用房产绑架婚姻,让女方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就是女方有再大的缺陷,也让男的说不得话,离不得婚。否则,就会将家里的一半家产被掠。就是女方提出离婚,也是要把家产拿走一半,这让男方只能被动的接受妻子的一切。这样的婚姻稳定,其实存在着更大的隐患。
但是,在男多女少的今天,现在的婚姻是女方市场,由女方主宰一切。她们的要求,你答应则罢,不答应马上让你滚蛋。再找一个,还是这样的条件。如果你都不办,难道让孩子打光棍不成?弄来弄去,还是要委屈求全,不得不答应这样的条件。
这也许是出于女人的贪婪,也许是做为一个弱者对现在的高离婚率的一种警戒,防止嫁过去十年八年的被一脚踢开,光着屁股走人的尴尬局面,这种现象的蔓延,在不合理之中也包含着合理的成份吧。
怪只怪现在的人变得现实了,说句不好听的,既然是别人出钱买房子,为啥要加上你的名字?有些男人为了爱可以牺牲一切,可前提别人得愿意加你的名字!爱其实就是很简单的事情,可总是有很多人拿着婚姻敛财!如果爱,请简单爱,用心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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