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宅基地赔偿标准
城中村宅基地赔偿标准
我们通常所说的城中村,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这种居民区也被称之为“都市里的村庄”。
目前,在全国各地的大中小城市中,高楼大厦之间依然有很多的城中村存在,这些居民虽身处于繁华闹市中,却又游离在这城市之外,和整座城市格格不入。基于城市的整体规划,这些城中村势必会被逐渐拆除。
城中村因为是城市发展过程中被包围的村庄,虽然地处城市中,但土地很有可能还是集体土地性质,或者也有部分已经转为国有土地性质。所以在拆迁补偿中,应区别对待。一、已全部转为国有土地的,一般会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选择货币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选择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二、仍然是集体土地,通常也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货币补偿的,不能单纯以农村的补偿为准,因为地处城市,物价、房价都相对较高,应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即参考周边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产权调换的也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的标准。
细分起来,补偿项目大致有以下这些:
1、宅基地置换同一地段高层住宅;
2、临时安置费、搬迁费;
3、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
4、针对营运性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5、电器移机费;
6、拆迁奖励;
7、各地根据实情况制定的其他补偿或补助。不过,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大不一样,所以,在补偿项目和补偿标准上也会有很大的区别,即使是同一城市中不同地段的“城中村”,补偿标准上也会有所区分,具体以落实的政策为准!
城中村说白了就是城里的农村。这两年随着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越来越多,关注城中村改造的人也是随之增多,尤其是关于城中村改造补偿的问题,但由于城中村地处比较的复杂,拆迁补偿又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方式成了改造过程中谈判的重点对象。
关于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
城中村的土地原则上是农村集体土地。但对于已经纳入到了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必须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
最高法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解释: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按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对已经转为国有土地的,一般会提供货币补偿或是产权调换两种方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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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实际的补偿经验,城中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遇上拆迁,给的补偿和农民个人的宅基地补偿不同,与城市性建筑的补偿也是不一样的。
去年我们这里有个城中村改造,和旁边的棚户区改造连成一体,一起进行拆迁补偿。
农民个人的宅基地补偿标准是每平米4200元,连院子里的面积都要按0.9折算成宅基地面积进行补偿。但是有农村集体建的宾馆,补偿价格仅仅是2700元每平米,而且只补偿建筑面积,对周围的空地,也可以说是开阔地停车场不进行补偿。
而旁边的棚户区改造,每平米也是4200元。但实际补偿下来要比农户的宅基地补偿低一些。原因是农村的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是永久性的。而棚户区的商品房使用年限有的是50年,有的是70年。所以给农村宅基地的补偿就会高一些。补偿的时候除了给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外,还要给农村集体另外补偿20%。这20%到了集体账户上,还会按人头分给每个村民。
所以呢,根据题主的描述,你应该是将农村集体房屋与旁边的城市棚户区高楼拆迁作比较了吧?结论是不一样的!原因可能就是因为产权主体不同,宁亏集体不亏个人的缘故吧!城市集体房屋补偿价格最低。如果变为农民个人的宅基地的话,价格就要高多了!
各地补偿政策也许不同,切勿生搬硬套,平生是非!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土地和房管部门。
欢迎留言分享各位不同见解。
首先,不管是城中村还是普通农村,遇到征地时,对于宅基地不存在赔偿问题,而是补偿问题。国家征地时,不管征用的是耕地还是非耕地,都会给予相应的补偿而不是赔偿。就耕地来说,补偿费用除了青苗补偿,更重要是土地所承载人口的安置补偿,这个国家都有具体的标准,不用我们操心。
而对于宅基地补偿,主要是宅基地上房屋的补偿,和对于安置人口的安置补偿。对于农村宅基地来说,宅基地是与其上的房屋联系在一起的,而不是孤立的宅基地补偿。也就是说,遇有征地要拆除农户的房子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对农户房子的折价补偿,同时也要考虑拆迁后这家住户的安置补偿。
在具体操作中,对于有房子的宅基地,一般是的补给费用,重新划给宅基地让其重新建房,如果农户自愿放弃建房,一般会一次性补给一定的安置费用,从此农民就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对于没有房子的宅基地,一般的补助只会归村集体所有,不会归农户所有。
当然这不是绝对的,主要是结合宅基地的具体情况来看。按政策,闲置两年以上的宅基地,其使用权就不再归农户所有,应该由村集体收回使用权,这时候遇到国家征地,自然补偿和宅基地原主人无关了,这个补偿款会补给村集体,归全体村民所有。如果是农民新申请的宅基地,没有超过两年的期限,遇有征地时,就需要给予农民安置补偿。当然,这个安置补偿,可以是重新调换宅基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集体重新划给宅基地),也可以在农民愿意的情况下补给农民一定的安置费用,农民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但这种情况的发生率是极少的,因为农民申请宅基地后一般会及时进行建设。
所以,农村闲置的宅基地,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再归原户主所有,即使祖上留下的宅基地,在房屋倒塌后也会归集体所有。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房子的宅基地遇到征用时,会按照非耕地的标准,补给村集体征地费用,不存在原户主补偿问题。
一、城中村拆迁与一般拆迁的区别
城中村拆迁相较于一般的征收拆迁来说,不论是从土地性质还是房屋类型,都更为复杂,所以其补偿标准也不同于一般的征收拆迁,城中村土地性质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目前现存的城中村土地性质分为三种类型。
1.已经全部被征用为国有土地;
2.虽已列入城市框架,但土地性质仍旧为集体土地;
3.部分为国有土地,部分为集体土地。房屋类型也包括宅基地房屋、临时用地房屋、无证房屋、小产权房、门面房等多种。
由于其特殊性,2011年,最高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由于其特殊性,2011年,最高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也就是说,由于法律已经做了特殊规定,城中村原则上是应当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标准和流程进行补偿的。但是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是要依据土地性质、房屋类型等具体情况进行区分。
二、补偿方式有两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中村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调换房屋,村民可以自由选择。
如果选择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个市场价格由选出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相关规范评估确定。
如果选择调换房屋,底线是调换面积在同等地段“拆一还一”,各地区根据生活水平不同会在此基础上增加系数补贴。同时,征收部门要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醉美梨乡回答你的问题。
在城中村的改造中,避免不了要进行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要弄清你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回答?
1.什么是宅基地?宅基地是经农村集体经济同意按照一定的程序,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的基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含祖居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2.城中村改造征收和补偿安置的是什么?这个一般是常识。城中村改造征收的是房屋和土地,补偿的是被征收的房屋和土地,补偿安置的对象一般是拥有房屋和土地权属的个人或农户。
3.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你个人可以得到补偿安置吗?伙计,集体都没有分配你宅基地,换句话说你没有宅基地,国家没有征收你的任何东西,补偿给你什么?所以,答案很明确,一般你个人不会得到宅基地的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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