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能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工能同工同酬
你好,单位没有做到同工同酬,你作为劳务派遣工,可以就其中的一些具体待遇情况向单位提出申诉,但单位能不能满足你的要求就不好说了。只要你还想继续在单位干,即便单位最终不能做到同工同酬,你也得接受。
你说的劳务派遣工在单位没有同工同酬,应该是说你们劳务派遣工跟单位的正式员工做一样的工作,但劳务派遣工的工资要比单位正式员工的工资要低。
像这种情况,现实中太普遍了,我几乎可以这样说吧,劳务派遣工很难很难享受到同工同酬待遇的。如果用工单位能够对你们劳务派遣工实行同工同酬,那么就不会有劳务公司的存在了,也就不会有你们劳务派遣工了,用工单位直接招人就是了。
所以,劳务派遣工不要对同工同酬抱有期望。因为你劳务派遣工根本就不是单位的员工,单位又怎么会把劳务派遣工当作自己的员工呢!只要单位存在自己的员工和劳务工这种界限分明的员工划分,就一定存在待遇好和待遇差的情况。
那么,单位对劳务派遣工做不到同工同酬,是不是就意味着劳务派遣工就没办法改变这种现状呢?也不是的。
劳务派遣工在如下3个方面可以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如果单位满足不了,劳务工是可以向单位申诉的,单位应该满足劳务工的要求
- 劳务工在工作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方面应该与单位正式员工享受同等待遇。比如正式员工工作8个小时就下班,那么劳务工也应该工作8个小时就下班了,单位不能让劳务工多加班工作。再比如劳动防护方面,单位正式员工都带有口罩工作,那么劳务工也应该有口罩发放。如果劳务派遣工在这些方面没有享受到同等待遇,可以找单位申诉,要求同等对待。
- 劳务工也有加班费、绩效奖金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如果单位的正式员工有加班费、绩效奖金以及其他的福利待遇,但劳务工没有这些待遇的话,那么劳务工可以找单位申诉,要求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单位是不能拒绝的。
- 劳务派遣工符合单位工资调整机制的,单位应该给劳务派遣工调整工资。这种待遇一般只有出现在单位连续使用劳务派遣工作情况下,你就是说单位头一次劳务用工期满后,如果再连续使用劳务派遣工,单位应该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给劳务派遣工涨工资。如果劳务派遣工符合这个条件,单位却没有这么做,劳务派遣工可以找单位申诉,单位必须满足派遣工的要求。
总的来说,劳务派遣工在单位没有享受到同工同酬待遇,大多数情况下是没有办法改变的,劳务派遣工如果想继续在单位工作、不想和单位闹僵,那就只能接受次等待遇。但在一些法定的条件下,劳务派遣工可以就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加班、费绩效奖金,以及公司调整等具体待遇要求单位实行同工同酬的,单位应该满足劳务派遣工作要求。
对你想要争取的同工同酬,基本是不会有任何结果,而且你这个要求其实挺无理的。对你的几个问题,一个一个说。
1、先说说你的第一个问题,你和B员工不是一类人,说的在清楚点,你作为派遣工,在法律上属于派遣公司的员工,B员工属于你现在工作公司的员工,即使你拿到他的工资收入明细,也不会有结果,你们俩本质上是两个公司的人。
2、再说说差旅费,这个东西肯定是应该发,但是,给你发不发,还是得看你们派遣公司是如何和你现在所在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和相应的福利的。
3、和公司要求同工同酬,肯定是没错,但你要求的对象只能是劳务派遣公司,你可以要求派遣公司的人和你同工同酬。本质上,你现在的公司像劳务派遣公司购买的是服务,换句话说,只要能提供类似服务的公司,哪个提供这个服务,他们是不在乎的,而对你却是饭碗丢失的结果。
说的有些生冷,忘抱歉。
劳动法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现实是残酷的。比如,劳动法规定,不管是正式工还是劳务工,都应该同工同酬。但现实中,劳务派遣工做不到与正式工同工同酬。这是由用人单位出发点决定的,用人单位用劳务工的根本目的就是减少人工成本和减少责任。如果同工同酬和责任一样,那么,不如用正式工好了。但正式工有定员定编,所以,两头堵用人单位,劳务工也是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两头堵。
2016年以后,国家下发了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制的暂时办法,出发点是促进合同制与用人单位统一、促进同工同酬、促进以人为本。有两个强制规定,一是劳务工用工量不能超过10%,二是劳务工只能用于三性岗位。其实,也就是说把劳务工限制在了低薪的三性岗位,比如,保洁保安司机门卫服务员等等。这类岗位收入,本来就很低,与正式工怎么能同工同酬呢?
然而,许多用人单位并不按规定来,照样把劳务工用在主体岗位,与正式工一个办公室上班,那么,就形成了明显的收入差距。正式工工资高、社保全、福利好,劳务工就是一个二等员工。这就是违反了劳动法的同工同酬的规定,但是劳务工没有申诉的办法,因为你可以辞职走人啊。再说,劳务工还盼着转正呢,也不敢得罪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制是一种不平等的用工模式,但是对用人单位来说,又是一个灵活的用人形式,又被大量应用。换位思考,企业不用劳务工全用正式工,用人机制就太死了,员工也难以管理。用劳务工,可进可退,负担和责任都小。所以,短期取消不了。再说了,用人单位还有应对策略,比如,劳务工比例超过10%,用人单位就把劳务工转为外包工。反正,用人单位的根本目的就是减少人工成本和管理责任。取消劳务工制度,将受到用人单位的抵触。
目前,正式工、劳务工、外包工、临时工等等,各种用工形式并存,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也许,等到所有的用人单位都能规范执行劳动法,当所有劳动者都能有选择权的时候,劳务派遣制自然而然就消失了,同工同酬才能根本实现。
劳务派遣就是个怪胎。对于喜欢用劳务派遣工的企业来说,感觉目的有几个:一是规避用工纠纷风险(如合同、工资、工伤等等),二是把不宜列支的费用转移到劳务公司(如商业贿赂、领导或小团体私人费用等等),三是对外发布数据好看(如人员效率高、整体学历高素质高、员工待遇好),低支出获得溢出效应。一句话,劳务派遣用工多的企业,就是没有社会回报意识的企业,就是利用政策漏洞打擦边球的极端自私自利企业,同时还想显得企业高大上。鄙视这类企业领导层,为富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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