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55条和行政诉讼法25条的规定,检察机关在环境污染,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流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方面受到侵害,致使国家和社会公益受损,如果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仍不改,检察机关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如果个人,团体造成环境污染,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危险,检察机关可以发公告,也可以给相关组织发建议要求公益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如果公益组织不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生公益诉讼。
可见,检察机关可以提起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公益组织只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我国个人不能提起公益诉讼,美国,印度个人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要先发诉前检察建议。民事公益诉讼前也要公告,发建议,有诉前程序。公益组织无诉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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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是民事诉讼,不是刑事公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四条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有明确的被告;(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三)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公益诉讼制度是有别于传统私益诉讼的一种诉讼类型。与私益诉讼追求个人的具体权益不同,公益诉讼是为保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比如对环境污染提起公益诉讼,具有通过司法纠正危害公益行为的公共目的性。它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而且有利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二、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意味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进入试点阶段。2016年1月6日,最高检发布的《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成为了检察机关试点公益诉讼的具体“操作指南”。全国公益诉讼试点地区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以诉讼类型划分有: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以案件发生的领域划分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国有资产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第一,从案件发生的领域看,主要集中于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而破坏海洋坏生态环境和资源案件又是其中的难点和新热点。第二,从案件的类型看,刑民交叉责任聚合已成为常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入罪标准,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通常也构成刑事犯罪。第三,各地检察机关办案的诉讼路径不尽统一,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先刑后民,即由基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先办理刑事案件,待刑事判决生效后,再由地市级检察机关另行向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二是刑民并进,即由基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由基层法院的同一合议庭一并审理。第四,大多数检察机关仍然秉持刑事相对优先的理念。虽然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有先刑后民、刑民分离、先民后刑或者酌定选择等观点,但从法治基础理论和我国的一系列司法文件看,仍然秉持刑事优先的理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的当事人是可以和解的,人民法院也可以调解,但是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本案中,经国土部门两次下达《停止违法开采通知书》,但行为人并未停止开采,最终在当地形成约110米、宽35米、深10-17米的不规则深坑,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和集体土地的严重破坏,该案侵犯的是国家和社会利益,并且后果严重,故检察机关拒绝调解。
您好,由于民事诉讼本来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诉讼,而公益诉讼只是一种授权性的诉讼,因此这种授权必须是法律的明确授予,即“法律规定的机关”是指法律明确规定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的国家机关。在我国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机关很多,党的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都与公共利益有关,显然党的机关、人大机关、审判机关是不能作为公益诉讼主体的,如果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成为公益诉讼主体时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如果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在诉讼地位上,仍列为民事诉讼的“原告”。如果法律规定两者可以同时提起公益诉讼,两者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作共同原告。
关于公益诉讼,先跟大家分享几个数字:
最近检察院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群众守护碧水蓝天上密集干了数百件大好事,仅2016年12月一个月检察机关就提起365件公益诉讼,而且检察院起诉的被告绝大多数是国土、环保、林业等大家非常熟悉的行政机关。同时有707家行政机关在当月收到检察机关要求及时依法履职或纠正违法行为的检察建议书。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以有效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以“公益诉讼人”身份针对损害社会公益的行为和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三步走
Step 1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Step 2
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Step 3
若上述机关或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则检察机关以实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行政公益诉讼三步走
Step 1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或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Step 2
检察机关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
Step 3
若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则检察机关以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违法行政行为、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等诉讼请求。
当你发现有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或者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的,拿起电话拨打12309或者写信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就可以啦。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