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销户影响房产证吗
死亡销户影响房产证吗
一,房产证持证人死了,家属(第一顺序继承人)要做房产继承公证,凭公证书可以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二,过户后,原房产证就注销了。三,如果继承人不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那就不会注销(因为房管局不知道持证人死亡的信息)。
一、户主死亡是要办理注销户口的,否则没有办法办理尸体火化手续。二、房产证是户主,不会因户主的户口被注销而失去法律效力,是逝者的合法遗产,可以由遗嘱中指定的合法继承人或者由法定继承人合法继承。三、房产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与户口本上面的户主没有任何的必然关联。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一定就是户口本上的户主。四、户口本与产权证登记的内容和设定的权利是不一样的。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2、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产证持有人突然去世,就面临遗产的分配问题,是一个挺复杂又麻烦的事情。
首先,确认持有人有没有立好的遗嘱或者有没有法院的判决,如果有的话就清晰了,按照遗嘱或判决书执行就可以了。如果没有,那就只能按照常规方法继承。
第一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就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中有孕妇的,还要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万一胎儿出生时死亡,保留的份额也要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办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该平均分。对于生活有困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一些,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但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者由继承人协商同意后,可以不用平均分,也可以放弃继承权。
被继承人还有其他财产的话,同样依照这个继承顺序执行。继承问题只要所有继承人协商后处理就可以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步,过户更名流程。
确定完了继承人之后,继承人要去公安局将原房主的户籍注销,办理死亡证明,确认房主死亡的事实,然后所有继承人就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正式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
现在的法律没有强制要求遗产继承办理公证,所以要是继承人对遗产继承份额意见一致的话就没有必要公证了,要是怕发生变故,公证一下也好,日后万一对簿公堂也是个有力证据。
第三步,过户需要准备的文件。
1、原房主的死亡证明,确认继承开始;
2、继承公证书,如果有的话要带上;
3、身份证、护照、通行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文件,结婚证、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公安局出具的证明、法院判决书等确认继承人与房主存在继承关系的证明文件;
4、房屋的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5、契税等与房产相关的发票凭证。
还有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1、继承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话,应该由监护人陪同或代理,同样需要出示身份证明和监护关系证明;
2、通常办理房产继承的过程需要由所有继承人在场,如果协商的继承份额不均等或有人放弃继承权的话,要留下所有继承人签字的书面房产分割协议或放弃继承权的书面证明,像房管局、银行这些机构肯定会保留这些证明以保证继承程序合法,也能避免以后继承人之间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3、如果房产还在抵押中,则房产的过户还需要抵押权人的同意,更名之后,房产的新持有人要继续还贷款。
以上就是房产继承的基本流程和要点,可能还有其他特殊情况没办法一一列举,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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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的财产处理情况:
一,其亲属可以法定继承该房的责任,权利,义务。
二,根据继承法,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三,可以多人继承,也可以其他人放弃继承权,某人单独继承。
四,继承人持公证书及相关资料,证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也就是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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