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会抓业务员吗
非法集资会抓业务员吗
这个要看金额。
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制定发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个人非法集资达到上诉规定的金额和户数,就可以定罪。
单位非法集资,法人会被定罪。
不要认为业务员只是打工,就没有任何责任。完全错误,业务员都要承担自己的责任。
1.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一般在经侦正式立案之后,法人和直接负责业务的高管肯定是首先被缉拿归案。公安将基本情况摸清楚之后,就要开始资产回收和追赃工作。
2.在追赃工作中,重点就是转移公司资产的法人和高管,其次就是直接做市场营销和推广的业务团队所有成员。一般公安会要求业务员首先退回所得提成,很多理财平台给业务员的底薪低,提成高,有些公安还要求业务员退赔工资。总体上,要求业务员将所在公司获得的所有收入全部退出。不但是现在任职的业务员,已经离职的业务员也会被通知进行退赔工作。
3.很多业务员起初不想配合,认为这是合法劳动所得,但是公安就会动用刑事手段,先拘留,如果还不退赔,就可能以参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进行刑事拘留,情节严重的直接逮捕。所以大部分业务员还是会积极退赔,以争取取保候审。
4.在以往四五年出现的各个案例中,出现的此类情况越来越多。尤其是在去年网贷平台和线下理财门店大量爆雷的情况下,无一例外的要求业务员退赔。其实确实也不冤枉,很多业务员在入职后一两个月后,大部分也知道他所做的事情不太靠谱。但是为了高额提成,有些业务员想捞笔快钱,还是积极踊跃的进行营销宣传。法律不可能做到每个人都公平,只要能最大限度的挽回投资人的损失,就是相对公平也可以了。
5.那些法人和高管就更悲惨了。基本上所有资产都被查封,将来还要面临罚款。在前不久善林金融厦门分公司案件中,分公司负责人和业务员都被要求退赔所得收入及罚款,以求得从轻判决。
其实这也是一件好事。当工作人员为自己所做的事情需要后续负责,那么在工作时就要照实说,不能隐瞒欺骗投资人。人生道路很长。走正道,勤劳工作也会创造自己的美好人生的,不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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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既然认定你们的业务是非法集资,就等于认定你们所有的业务行为,不再叫业务,而叫:作案。你们的团队,不再叫团队,而叫:团伙。你们的老板,不再叫老板或总经理,而叫:犯罪团伙头目。你们已经不再叫做员工,而叫犯罪团伙成员。老板是主犯,你们是从犯。你说要不要担责,答案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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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简单说就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也分为个人非法集资和单位非法集资,像题主这种情况就属于单位非法集资。
对于单位非法集资有主犯和从犯的区别。
组织者,单位领导,股东,经理等管理人员一般会定性为主犯。
业务员,行政财务等一般会定性为从犯,现在公安部正严厉打击电信诈骗,所以只要进去了就难出来,因为上面压力也大不敢放人啊。
对于从犯来讲,业绩和社会影响是量刑的一大标准,没有业绩,后续对社会威胁可能性比较小的关一段时间就会放出来,倒也不用担心,在里面吃点苦也是应该的,成年人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论是主观行为还是客观行为,参与了就是犯法。
有业绩的业务员也分业绩多少,对于这种情况,第一件事情就是积极退赃,获取被害人的原谅,也有可能缓刑或者不被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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