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违约案例
租赁合同违约案例
1、首先需要判断承租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1)在承租人违约时,只有构成了根本违约才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损害赔偿。一般出租人与承租人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形,如承租人拒付租金租金达到二期以上,或者承租人拖欠租金超过30天。
(2)如果承租人只是一般违约,如迟延交付租金,如造成租赁物轻微损伤但自己已主动修理租赁物等,不构成根本违约,不能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后的赔偿:
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可以收回租赁物,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未付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损失。损失赔偿的范围为:全部未付租金+支出的费用-租赁物收回的价值。这是为了避免重复计算租赁物价值部分。
以上中间利息的说法不够准确,需要提问人进一步释明后,再做分析。
我自己是房东,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吧。
我碰到过许多租客都是租了几个月就做不下去,想要撤退的,那么碰到这样的问题,需要承担什么损失呢?
从大前提来说,一般都是按照合同走!
如果合同上写你可以“全身而退”,那自然是没有问题的。
但现实是,合同上一般都会让你付6压3,或者付3压2or1,这个类型。
就好比我的合同,基本都是付6压3,也就是说,如果你想要提前撤退,就需要承担损失,3个月的押金会被房东没收,作为房东的损失。
毕竟你走了,房东需要承担空租的损失,需要承担中介的费用,以及其他等等。所以,租期一到你就要走人,租期不到,你可以依旧具备使用权。
那么,作为房客应该如何做呢?
1、通过转租的方式减少损失,也就是说,如果在租期内你不想做了,你可以找下一个租客接盘。
中间有所谓的中介费,有所谓的转租进场费,以及你商铺内材料、设备的出售费等等,这些都是你们自己可以协商的。
你获得越多,你损失就越少。
2、租期没到之前多做一些生意减少损失,租期到了之后卖出店内属于你的设备,把房子交给房东,走人,损失押金,因为按照一般合同来看,签了2-3年的时间提前走人属于违约了。
结论:
一般来说,签合同的时候都会缴纳一笔押金,而这个押金就是违约金!
而你所需要做的就是要么在1年租期内找到下家转租成功,要么就是1年内多赚点钱,争取在租期到期内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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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凡涉及义务的地方,都可能会涉及到违约,但违约和赔偿是两码事。简单列举如下:
第一,关于违约。
1交付房屋定金,而后没有入住,承租人定金不退。
2承租人未按时缴纳房屋租金,按拖延日期承担违约金。
3合同约定不得转租或从事其它的合同限制的行为,承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约定期限未满,承租人提前退租或者房主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搬离,如果合同对此有约定,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关于租房合同的赔偿。
1房主租赁有安全隐患的房子给承租人,因此造成承租人损失的,房主应当赔偿损失。
2合同约定房屋家具电器等附属设施由房主提供,如果正常损耗或其它非人为原因致使无法正常使用应当有房主安排维修,而房主拒绝修理,承租人自行出资维修的,可以要求房主赔偿损失。
3承租人人为原因或重大过失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出现损坏,应当赔偿房主损失。
4由于承租人原因造成电器失火或水管道渗水,导致其它邻居财产损失,房主承担后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5承租人退房后,未缴纳的物业费供暖费水电费网费及座机使用费等应交未交的费用尚未结算的,如果约定承租人承担,房主有权在缴纳后向承租人追偿损失。
6承租期间由于阳台悬挂或搁置物晾晒舞等物体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承租人作为实际管理人,应当承担责任,房主承担后可以向承租人索赔(阳台整体掉落是房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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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所以对于承租人提出解除合同的诉求,出租方应该从新冠肺炎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且影响合同履行作为是否解除合同的抗辩观点。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第二条规定:依法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人民法院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要准确适用不可抗力的具体规定,严格把握适用条件。对于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影响而产生的民事纠纷,符合不可抗力法定要件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等规定妥善处理;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主张适用不可抗力部分或者全部免责的,应当就不可抗力直接导致民事义务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是商业用房,承租人能否终止合同,要根据具体案情作出相应处理。如受疫情影响房屋无法正常使用,承租人以此要求出租人减免房租的,法院一般予以支持。如疫情并未影响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仅基于疫情期间客流减少等原因造成承租人营业收益受到影响的,法院一般不免除承租人的租金给付义务;如对承租人营收产生重大减损的,可依据公平原则酌情调整租金。
如果是居住房屋,最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结合合同约定的租期及履行方式、房屋实际占有使用情况、疫情影响程度等综合考量。如因出租人主动限制或房屋所在地采取管控措施等导致承租人实际无法使用房屋,承租人提出减免租金请求的,法院一般予以支持。如疫情不影响承租人居住使用房屋,且承租人不存在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被隔离等无法使用房屋的客观情形,承租人提出减免租金请求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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