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记录能作为加班证据吗
打卡记录能作为加班证据吗
不能。
1、劳动者可收集自己加班的记录,如考勤记录,工资条上有的也会反映工作时间。
2、另一方面,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了考勤管理的相关证据,比方说员工有证据证明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考勤的管理,并且员工能证明单位对员工工作记录实行了考勤记录管理,相关举证责任会从劳动者转移到用人单位。劳动者可提供照片或视频,证明企业存在打卡。也可以提供员工手册,其中有关于打卡考勤等相关规定,以证明企业手中掌握有这些证据。
3、司法实践中,如果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劳动者应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他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支持。
为了要到加班费,官司已经打到了再审,说明你确实无法提供初步证据,以证明有过加班的事实。不过如果现在对证据重视起来,而且确实还能够取到有关证据,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对于公司的考勤记录,法律规定公司应该提供两年内的。公司不提供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却未要求公司提供的可能性不大,当然这也可以是申请抗诉的理由之一。
加班费无法获得支持,也可以回顾一下,公司是否还有其他方面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比如社保缴纳了没有等等。
总之,员工维权不易,遇到障碍需要打开思路,自己不清楚的,及时咨询并且聘请劳动法专业律师代理,否则很难成功。当然也不是说聘请了律师就一定会成功,还要看具体案情,以及你在仲裁、诉讼过程中的表现是不是审慎。
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您好,打卡记录可以作为加班证据。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所谓加班事实,是单位安排员工超出法定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工作,即证据需围绕此而准备和提交;如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超出法定工作时间,可以作为证据,如此则举证责任转至单位承担。
指纹打卡机里的考勤记录只能作为证明加班的辅助证据,它是不能独立作为证据生效的。
首先我们要知道有效加班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一般公司会规定加班要公司统一安排或者员工申请并经公司批准。这两个是证明加班的最关键前提。
二、公司安排或批准后,员工才要有对应考勤记录(如果公司规定一定要打卡)。如果公司没有规定一定要打卡考勤的,那就要有其他证据证明自己出勤,比如加班期间的工作记录等。
三、至于有了以上两点,公司还否认你没有实际到岗上班,那这个就得由公司举证了。
综上所述,考勤记录可以配合公司同意安排加班的通知或者加班申请,来证明自己加班。
如果仅凭考勤打卡记录来证明加班,除非有以下情形:
一、公司没有任何规章制度说明加班的要求,比如需要公司同意安排,或者写加班申请单并经批准。
二、公司的制度制定不符合规定流程,并且也没告知员工。以签字为准。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考勤表也算作证据,但应当配合其他证据一起作证。 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有: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打卡记录可以作为加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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