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有争议的刑事案件
近年有争议的刑事案件
网络上著名的大案就不提了,给大家讲一个与我家族有关的案件,2002年程海涛锦州失踪案!
程海涛,笔者老婶的弟弟,按照家族辈分来讲,这是我的舅舅,不过在笔者的印象里,由于关系不是太近,应该没有见过这位前辈,只是当年事情闹得够大,才让我知道有这么一位舅舅。2002的某一个大白天,思维和行动一切正常的他竟然在锦州的大街上神秘失踪了!
程海涛,1969年出生,离异有一女,事发时与新认识的女友共同生活,原为辽宁锦州东电三公司职工,出事时,人身健康与思维能力完全正常。
2002年10月29号的白天,一个叫单某的老同学,来到舅舅所在的世纪花园小区的家里做客,这是早已约定好的会面,单某所在的北京某公司将参加一项工程竞标,由于早年舅舅从事这一行,单某就来到锦州委托舅舅帮忙整理一份竞标书的制作。
大概九点左右,舅舅完成了相应文件的整理,因为要参加正式的竞标会,肯定要提交精装版的竞标书,所以整理后的草稿还需要到打印社去打印,舅舅在市内认识一个打印社的老板,便让同学单某和自己的爱人(尚未结婚)留在家里等待,自己独立出门去打印社询问。
这一天并不是太凉,加上那家打印社就在小区的对面,考虑到自己会快去快回,因此舅舅只穿着短衣出门,骑上停在楼下的摩托车直接到了那家打印社询问价格,经过一番讨价之后,竞标书的费用定在了2000元。由于这笔钱需要老同学单某所在的公司来出,舅舅肯定不便做主,于是就跟老板打了招呼,告之老板要回家与同学商量,转身就离开了打印社。碰巧这一天打印社的生意并不是很多,店里除了刚来的舅舅外并没有其他顾客。在舅舅离开的几分钟后,没有生意觉得无聊的一个打印社员工来到门口看风景,却发现舅舅又从远处走过来!
一开始这个员工觉得很奇怪,随后再看到店门口旁边舅舅停放的摩托车,就一下明白了。原来舅舅到达打印社后将摩托车随手停到了门口,在离开的时候也许是着急,忘了自己骑着摩托过来,就直接步行走回去,走到半路才发现忘了东西,这才转身回来准备取车。
但就在这个时候,这个员工看见还与打印社有些距离的舅舅被街对面一个女子叫住。而舅舅程海涛显然认识这个女子,也停下了脚步在街上跟女子聊了起来。 根据员工事后提供给警方的回忆,该女子身穿黑袖红衣,由于距离较远以及未意识到后来能发生如此大的事,因此也未记住有关这个女子的相貌和其他特征。几分钟后,员工看到舅舅没有继续向打印社走过来,而是跟着该女子上了马路边停放的一辆蓝色桑塔纳轿车,上车时舅舅拿着手机,并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女子坐在后座,从这一点来看,车中当时至少还有一个司机。随后车辆开走离去,此时的时间是上午9点40分左右,而这个目击者也没有记住这辆车的车牌号。
随后舅舅也随着这辆车,一去而不复返!
当天中午,舅舅的女友和老同学就发现舅舅已经神秘失联,手机也处于关机状态,晚上会和其他亲属选择了报警。 随后当地公安局开始了一系列的调查,然而调查的过程也是格外艰难,或者说是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也找不到。
1、由于案件发生在2002年,那个年代的城市监控建设并不发达,以锦州来说,除个别中心地段安装了监控器之外,其他路段并无此设备,所以找不到有关舅舅和蓝色桑塔纳轿车的痕迹。
2、相信很多人都知道,2000年左右正是桑塔纳轿车相当普及的年代,不过一般都用于出租车使用,因此,桑塔纳轿车大部分都是红色。但打印社员工却提到自己看到的是一辆蓝色桑塔纳轿车,这种颜色并不多见。但警方随后排查,也没有找到嫌疑车辆,也不知道这个员工有没有看错。
3、事发时舅舅携带着手机,从打印社出来后,也着急往家返回,中途跟那个女子说了什么话,让他改变了回家的计划,而是跟着这个女子上车离去?配备手机的舅舅,为什么没有选择打电话到家里,告诉自己会晚些回去?
4、公安局同期也调查了舅舅的人际关系,甚至还排查了舅舅的现女友,然而经过调查,舅舅在人际关系中并无仇家,复仇行凶的几率很低。
由于舅舅是其母亲的独子,现如今已年过80的舅舅母亲想起儿子都忍不住落泪,但这起案件目前已经过去了18年,至今仍然毫无结果!也仍然在锦州的悬案名册中,相信18年后的今天,那些凶手仍然活着,也堂而皇之的生活在这个世上,但我们真的希望真相不会就此停止,真的想知道,在那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是小雨,我来回答。
最离奇的事件,发生在1996年的南京,那时刑侦科技各方面都很落后,也迎来下岗潮,治安不是很好,没有监控摄像头,可以用混乱来形容。
在那个背景下发生了十大悬案之一的南京大学碎尸案,女大学生刁爱青被人残忍杀害抛尸,尸体被切割成2000多片,至今凶手还在逃匿,并且很大可能永远追查不出来。
刁爱青是地道的农村人,就读于南京大学的,是宿舍的舍长。案发前一天晚上,室友违规使用电器,导致她也被连累受到了惩罚,心情烦闷的她铺好床以后就出去散心了。
没想到这是她和舍友的最后一面,刁爱青出门后就再也没回来。 9天后,一位打扫卫生的妇女,发现一个手提袋,打开的时候发现里面全是煮熟的肉片,她也没多想就把包拿去清洗,洗到一半发现了几根人的手指,吓得她马上报警。后查明,这就是失踪多天的刁爱青,初步估计是散步时遇害。
后来,在南京的几个地方,分别打现了其他的尸体部分,凶手把她的尸体肢解后煮熟并分别抛到几个不同地方;经统计,一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煮熟的肉片,当时听了无人不后背发凉。 杀害、煮熟、肢解、抛尸,凶手一个人完成了这几件事,可以侧面看出来这个人心理素质有多强;刀法的娴熟让人怀疑他是不是从事过屠夫、手术医生等行业,总之当时论坛上都是不确定的猜测,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个人是十足的杀人狂魔。
开头我也说了,刑侦科技普遍不发达,DNA也没有被运用,加上凶手留下的证据几乎没有,虽然耗费了几乎南京所有的警力进行排查,但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有趣的是,有个叫“黑弥撒”的网友,进入了大家的视线,很多人都把矛头指向他,认为他也许就是南大碎尸案的凶手。 是这样的,“黑弥撒”在案件毫无头绪的时候在论坛上发布了自己猜测,各种推理十分缜密并合乎情理,仿佛他亲眼看到了案件的经过一样真实,推测得毫无破绽。所以警方当时也对他的身份进行了排查,没想到最后结果让关注这件事的人大失所望。
(天涯“黑弥撒”原贴部分内容)
记者访问“黑弥撒”后,得知他是一个27岁的男子,案发时他才14岁,光是这年纪就不用去怀疑,何况他没有自己作案时间,所以根本不可能是他。“黑弥撒”说,很有趣,没想到自己的猜测引来了那么多人的围观,但是他的文章都是来源于自己缜密的腿短,同时自己也希望这件案子能早日水落石出。
尽管,“黑弥撒”事件掀起了一阵小风波之后,案子继续被一层浓雾笼罩着,甚至还一度逐渐淡出了公众的视野。
案发那天晚上刁爱青经历了什么,凶手和她有什么仇怨,杀人动机又是什么,为什么还要残忍肢解并切片,凶手到底是谁,现在是否还活着?这些都成了解不开的谜,以前解不开,现在也解不开。
后来,很多各大编剧以这件事为原型进行改编,拍出了类似“雨夜屠夫”这样的网剧。在让观众感到后怕的同时,也提醒着每一个人,也许凶手就潜伏在你我之中,看似阳光灿烂的周遭也许隐藏着数不尽的阴暗角落。
笔者在监狱执勤,遇到很多犯罪嫌疑人和其亲属自己觉得没事,实际判了很重的案例。
其实这些罪本来就是重罪,只是当事人或亲属不懂法,反以为自己没多大事。
a、某甲拦路抢劫得款三元,被判四年有期徒刑。
抢劫是暴力性犯罪,最低量刑是三年有期徒刑。
小插曲:其父母到监狱找到领导,说:孩子不懂事抢了三元,我们赔偿三百元能把他放回去不?
b、某乙,入户盗窃旧衣服一件,价值56元,被判刑一年。
入户是盗窃的从重情节,只要入户,无论多少都会判。
b1、某入户盗窃不成,将户主打成轻微伤。被判十二年。
盗窃时动手打人,会转化为抢劫罪。入户抢劫,最低量刑十年。
c、某盗窃电线一宗,卖废品200元,被判有期徒刑10年。
破坏电力设施,量刑依据不是卖了多少,而是造成损失多少,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
d、某被哥们电话叫去,“轮流”和某女发生关系。被判十年。
轮奸是强奸的从重情节,最低量刑十年。此公貌似侵犯了李天一的专利。
e、某破窗进入建筑设计院,偷得旧电脑一台,卖得六十元。后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旧电脑不值钱,但是里面的图纸资料价值连城,尤其是上边有一个软件加密狗,价值六十万。
f、某交通肇事致一人受伤,下车查看后,伤者骨折但无生命危险。肇事者为了逃避责任,将伤者放在路边草丛里,放任不管,致使伤者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后在赔偿了七十多万后,被判十七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g、某包工头,听说工人干活时坠入深坑,为逃避责任,强令另一工人用挖掘机将深坑填埋,造成坠坑工友死亡。后被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
等等。
这个问题,很多人一生都没经历过,但是遇到过的人,是非常不想提起的!在我很小的时候,一个邻居突然发狂杀了十几人!那个人名字我不想说,他外甥小时候跟我是哥们,记忆中,那个年代,身体条件异常出众,长的异常彪悍,夏天的时候看前胸后背都是黑毛,可是平时却没有做恶事,很正常的,听说因为两件事激发了他内心的恶魔,顶头上司扣了钱,说理没说赢,有人说老婆有问题,但是我经常能看到他老婆带着他儿子,不像偷偷摸摸的人,但是人言可畏,一天下午他喝了酒在家睡午觉,醒来发现家门没关,老婆却出门了,估计疑心病起,一怒之下拿起猎枪,菜刀出门了,逢人就砍,砍死的大部分都是我们街上的,还打了几枪,死伤十几人!当时我们还在学校,突然就封门,教室全部关门,大门也锁了,当时应该所以人都开始躲家里吧,我妈居然跑出来找我[流泪],幸好没遇到,那个人一路向东杀,最后体力不支被人合力制服,秋后枪决的,当时遭遇过他的幸存者,说的传奇故事我都记得,都非常离奇,但是他们都活下来了!
食人案,女童被做成人肉火锅
2009年1月2日,广州市的4岁小女孩珍珍(化名)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以一种极惨的方式……
当日上午8时许,爷爷有事外出,便将珍珍托付给相熟的街坊芳姨代为照顾片刻。
芳姨家开着个小店,既要售卖东西,还得做一些其他活计,没能看管好珍珍。待9时左右,爷爷回家看不见孙女,问芳姨也不知道,四处找了个遍,依然没有发现。
到了中午11时,珍珍奶奶下班回家,得知她失踪,逐一到各个街坊家中询问,不仅问大人,也问平时常和珍珍一起玩耍的孩子。结果,大人说没见过珍珍,小孩子也说当天没有跟珍珍玩过。
坐在巷口的阿婆表示,她整个上午都在巷口,没见珍珍出去。这话让珍珍奶奶宽了心,如此说来,珍珍应该还在巷内某处。巷子里有几家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既然街坊都说没看到珍珍,她或许是不小心跑进了空房子。
奶奶万不会想到珍珍会被杀害,她带着期望,挨着把那些空房屋检查了一次,边检查边唤着珍珍,然而,还是没得到半点回应。
这下家人着急了,赶紧报了警。中午12时许,警察赶到现场,与家属一起,逐一对巷内有人居住的房屋进行了搜查,同样没发现珍珍的下落。
不过,通过走访,警方留意到一个叫“阿良”的男子,有居民反映,阿良精神有些问题,时而说些疯话。
警方认为,阿良具备攻击人的潜质。进一步了解得知,阿良整天都没有踏出其所租住的34号房,相当可疑。
下午4时许,珍珍奶奶及一位相熟的同乡带着警方再次来到阿良门前。铁门半掩,众人欲推门而入,阿良听到声音后,跑出来用手在门后抵住。
阿良的行为表现出了更大可疑,众人便用力地将门推开。
门开后,阿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民警看到门边有块湿地毯,疑惑地上前用手摸了下,是红色的液体,疑似人血。
同乡看罢,对珍珍奶奶说:“你孙女怕是没救了。”
民警立即控制了阿良,并对房间展开搜查。房内摆放凌乱,尤如垃圾场,只有灯、电饭锅和冰箱几样电器。
床底和大堆的衣物下都没有发现珍珍的踪影,最后,民警把目光放到了门边那个单层的冰箱上,乍一看去,它并不能容纳一个四岁女童的身体。可当冰箱门被拉开时,出现在眼前的是被分割成几块的尸体,头颅也被砍了下来。
头颅证实了珍珍的身份,经鉴定,她被砍碎成了八块,冰箱里只找到六块。事后阿良交待,另两块已被他切成肉片当作“人肉火锅”烫熟蘸酱油吃下,这六块放在冰箱里准备日后食用。
消息传出,有两个街坊不约而同地提到,“他应该是心理有点变态的,有一晚在巷口看电视,播放到打仗死人时,他就说过‘其实人肉很好吃’。”
当时大家都当他是“发神经”,案发后才惊觉,近年有多名租户的孩子失踪,或许都与他有关。
阿良是外地人,时年三十五岁,性格孤僻,几乎不与跟人交流。因而,除了他的房东,巷子里的居民没人知道他的名字。大家只知道他以前在附近一家制衣厂打工,后来从厂里出来了,自己在家做些制衣的散工维生。
阿良被捕时,很多街坊将他团团围住,骂他是魔鬼、变态,他表现得十分镇定,没显露任何恐慌,更没有激动情绪反应,一直木讷不语。
有街坊透露,阿良喜欢穿女人衣服。他曾穿着连衣裙、甚至女内衣招摇过市。
隔壁33号房的邻居说,“他总喜欢收集一些女人的衣裤回家,不知道是捡来的还是偷来的。”
有年轻的女街坊称,“平日照面时,他喜欢呆呆地盯着我看,但没有进一步的冒犯行为。”
珍珍出事后,她爷爷非常自责,终日以泪洗面,见着相熟的人就啜泣道:“她被砍得血肉模糊,头颅上两颗小眼睛都还没关上,死不瞑目啊……”
说到伤心处,一家人相拥痛哭。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近年有争议的刑事案件“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