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越来越多的人在工作中会遇到一些创造性的任务,比如完成一个稿件的撰写,完成一个视频的制作,完成一个图片的设计等等。因此,在没有与工作单位提前约定好这样的作品的版权权利归属时,一旦作品后面具有了一定的商业价值或者是涉诉需要时,就会对作品的权利归属产生争议。那么,法律对于此类情形是如何规定的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职务作品。
所谓职务作品,就是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的:“公民为了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另外根据细化《著作权法》的国务院颁布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1条的规定,上述的“工作任务”是指的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由此我们可知,法律意义上的职务作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创作者与所在单位之间要有劳动关系。这就区别开来雇佣,承揽,外包等关系。
2、创作的作品本身应属于创作者在单位的职责范围之内。而在此,职责范围也是需要严格限制在劳动合同或者其他书面约定的职责范围内。
3、职务作品是体现了作者个人意志的智力成果。也就是说最终作品的展现,主要是在创作者个人的自由意志的结果下出现的。例如遣词造句、设计、剪辑风格、拍摄手法等等都可以自由展现创作者的意志、思想和感情。
只要满足了上述三个特征,创作者的作品就会被法律认定为职务作品。
那么,问题来了,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是谁呢?是作者本人还是法人组织?我们看看那法律怎么规定的。
我国法律将职务作品区分为特殊职务作品和一般职务作品。前者是指:
1、创作主要利用了法人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并由法人或组织承担了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条件的职务作品。
2、直接依法或者合同约定版权归法人或组织的作品。
后者是排除了特殊职务作品的其他职务作品。
对于一般职务作品而言,所以版权都归创作者所有,但是法人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之内有限使用。同时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能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而对于特殊职务作品而言,作者只享有署名权,除了署名权之外的全部版权都由法人或组织享有,法人可以给予创作者以奖励。
由此可见,即便都是职务作品,不同的情况出现的权利归属都有极大的差别。因此笔者建议,在创作一些潜在有价值的作品时,创作者和法人、组织应当在合同中对版权,特别是版权财产权的归属加以明确的约定,减少后面可能带来的不必要纠纷。
关注号,接受法律咨询。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享有优先使用作品权
! 对于在职人员,如果是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利用了本单位资源(哪怕是业余时间,哪怕不受委托)进行的创作,都属于职务作品,版权归属于供职单位,个人只享有署名权。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2年内,如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完成2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的报酬,由作者和单位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 作品完成2年后,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继续使用主要利用法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属于该法人。 但是现在对这个版权归属有没有改变,你还是需要去版权局或麦积知产这些专业机构去查询下最新的规定。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曾经去参加过专利知识产权培训,有知识产权证书,我来回答吧。《著作权法》中应该有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了这些以外著作权应归作者所有。当然,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单位可以给作者一定的报酬奖励。
职务作品本身应该是属于作者所有,但是既然是职务作品那么就是利用了公司的资源,公司为其提供了条件,此种情况下如果公司和作者之间还有相应的约定,那么著作权应当归属于公司所有,而作者享有署名权(即同等条件下作者有优先取得权)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