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非婚生子在当事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有继承权。关于遗产的继承与分配原则,其实法律的规定是很明确的,首先要看当事人生前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那要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就会按法定继承序位来继承,当事人的配偶,子女(养子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当事人的非婚生子都是子女的范畴。)和父母(如果还健在的话)都是遗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另外,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和老人的财产分配是不挂钩的,如果对遗嘱或者财产的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另行协商或者起诉解决;如果子女对父母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那可以适当的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
另外,有关司法解释还指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即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配遗产
谢邀!
私生子在法律上叫非婚生子女。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这公平吗?
公平!
第一、非婚生子女来到这个世界上,他们没有错误,有错的是他的父母,也是婚生子女的父母。非婚生子女没有错,不利的后果他们不应该承担;
第二、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存在。每一个个体在社会上享有的权利,不因他是否是婚生子女而不同。他的父母不扶养他,让他自生自灭?那不是成为野蛮的社会了吗?文明不是倒退了吗?
第三、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继承方面,非婚生子女有法定继承权。如果作为父母的对财产有处理的意愿,可以立下遗嘱解决遗留问题。
这样就可以约束小三对财产的觊觎。
当家庭的丈夫有非婚生子女时,则非婚生子女和他婚内所生子女有相同的继承他财产的权力。当家庭的妻子有非婚生子女时,其非婚子女不能分得其丈夫的财产只能和她的婚内孩子一起分得她的财产。
没有继承权根据婚姻法地25条之规定,非婚子女和婚生子女享受同等的权利,非婚子女我的母亲和非婚子女的父亲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因此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没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一章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1、再婚后,其与之前的配偶所生的子女,不是非婚生子女,而是婚生子女,当然享有原配偶和在世的父或母的财产继承权。
2、丧偶后再婚,只要领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婚姻,再婚后又生的子女,也是婚生子女,也当然享有对亲生父母的遗产继承权。
如果丧偶后没领结婚证又与他人生育子女,才是非婚生子女。但是,非婚生子女也对亲生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与婚生子女有平等的继承权。
有。非婚生子女,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于婚生子女。对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夫妻协商同意,或虽未协商同意,事后丈夫认可的均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对于事先未经得丈夫同意,事后丈夫也不认可的,只对生育妇女而言,视为非婚生子女。所以,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都有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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