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和刑事
交通事故民事和刑事
可以分开诉讼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由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侦查,以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而作为事故中的被害人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需要,选择采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主张损害赔偿;也可以单独地提起民事诉讼来要求赔偿。但是,如果被害人选择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赖要求赔偿的,根据规定应按标准交纳诉讼费用,而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要求赔偿,则可以免交诉讼费用。所以,从减轻经济负担的角度考虑,建议被害人尽量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赔偿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严重到一定程度,才属于刑事案件。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事故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刑法》没有规定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处理。不论是否触犯《刑法》,被害人均可向肇事者提出赔偿请求。
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法律上没有统一的要求。一般来讲是两种做法:
第一种做法,审理交通肇事罪的时候,受害人及其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合并审理。这样处理起来简便。但是通常能争取到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稍微少一些(例如,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优点:处理速度较快,简便。
缺点:赔偿项目有限。
第二种做法,先处理刑事案件即交通肇事罪,然后受害方单独就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这样处理起来比较繁琐,但是相对而言,能争取到更多的赔偿。
优点:赔偿项目和数额多。
缺点:拖延时间比较长。
至于刑事判决是否涉及民事赔偿,上述第一种方案,一般刑事、民事在一起判的,例如判决张三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附带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十五万元。第二种一般是分开判的,刑事判决判处肇事者有期徒刑某某年,民事部分另案判处赔偿。
另外,民事和刑事并不是完全没有关系。一般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的,可以作为从轻处理的一个情节,反之,巨额赔偿无力赔偿(一般三十万以上),多数是以情节特别恶劣来从重判处。如果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在三年以下,当时人积极赔偿,获得受害人书面谅解,可以争取判处缓刑。另外,如果民事部分判处的赔偿不积极履行,往往会影响服刑期间的减刑和假释。
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55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通说观点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也不能超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有一定争议,有些观点认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是可以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但是不管怎么样精神损失费都不在赔偿的范围之内。但是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的赔偿范围是区别于一般刑事案件的,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本身包含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精神损失费也是没有的。 个人认为交通事故案件最好还是一并提起民事诉讼,一因为在此情况下民事赔偿部分也是被告人量刑的情节之一,有利于赔偿的执行。 另外如果死者家属同意刑事和解,双方协商同意的话,赔偿范围和金额是可以突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陪赔偿的限制的。
要看事故责任划分和事故造成的损害结果。如司机承担主责,造成他人死亡,就属于刑事案件,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司机被刑事拘留有可能是刑事案件,构成交通肇事罪;既有可能是刑事,也有可能是刑附民,还有大量的是纯民事的。关键是您没有讲明具体情况。要看交通事故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如果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人重伤,且负主要责任的后果,就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了。不管交通事故造成什么后果,都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是民事纠纷,如果故意造成恶意交通事故的,属于刑事纠纷。
重大交通事故中先刑事后民事,还是先民事后刑事没有具体的规定。受害人和肇事者协商不成,立即起诉,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者的财产,主张侵权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一般来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判决会同时做出,但也有例外。
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是紧密相连的,因而,民事部分的审判与刑事部分的审判一般应同时进行。人民法院只有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确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大小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对被告人是否应当承担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以及赔偿损失的范围作出认定,进而确定赔偿的范围以及赔偿的形式。因而,附带民事诉讼理应同刑事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件一并审判。这样也便于全面查清案件事实,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但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毕竟是一种民事诉讼,不可避免地具有许多与刑事诉讼不同的特点,例如,需要认定物质损失的程度、大小和范围、被告人的赔偿能力、承担赔偿责任人员的范围等,而对这些事实的认定有时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有些甚至在诉讼过程中尚处于变化中,需要进行周密的调查、甄别和科学的鉴定。而刑事案件审判由于较多地牵涉到被告人的人身权利问题,不允许久拖不决,不能超越各诉讼阶段法定的诉讼期限,如果附带民事部分同刑事部分一并审判确有一定的困难,可能影响刑事部分在法定时间内审结时,也可以对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分开审判。
但是在分开审判时要注意:
第一,只能先审刑事部分,后审附带民事部分,而不能先审附带民事部分,再审刑事部分;
第二,必须由审理刑事案件的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部分,不得另行组成合议庭;
第三,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不得同刑事判决相抵触;
第四,附带民事部分的延期审理,一般不影响刑事判决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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