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调节好的案件还能
已经调节好的案件还能
再审是法律上的一种救济方法。对生效的调解想要再审,必须要符合再审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要有证据。首先是要证明原调解内容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这里指程序方面和实体方面)或者在双方调解过程中受到了胁迫。法官主持调解过程中违反了当事人的自愿原则。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是说当事人违背了自己的意愿被强迫达成了调解协议。再者,如果有证据证明法官存在腐败行为可能导致案件不能公正审理的。总之,申请再审主要是讲违背了当事人的自愿原则的。无论那种情况申请再审必须提交强有力的证据才可引起再审。
可以起诉的,但是对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对双方都是有效的,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合同法 第八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并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仍可以提起诉讼,但是起诉的结果并不乐观。
如果是交警主持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字后,其中一方认为自己亏了,有可能到法院起诉。但是,法庭辩论的时候,对方会以双方调解一致并已经生效为理由抗辩,作为原告方,要有足够理由和证据证明原调解有问题。例如受到胁迫欺骗,有重大误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签字者超越代理权限等。如果没有这些理由和相应的证据,原有的调解仍然有效无法推翻。
如果调解是法院做出的,当事人仍可起诉,但是很显然这属于一事不再理范畴,所谓胁迫,欺骗,代理权限等问题都已经合理排除,因此法院大概率会驳回起诉。起诉的后果是原告承担诉讼法费,上诉被驳回。
所以说,当事人接受调解的时候,务必充分考虑自己的主张诉求,在确切无误的情况下才同意签字。
通常情况下是可以的。民事部分由于是涉及到双方的私权利,是可以通过调解、和解达成一致性意见作出让步的,鉴于所述的民事案件部分已经在中院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如果是双方已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的话,则民事部分是不可以再行诉讼的。
对于提到的伪造债务问题,则要区分情况进行分析。如果伪造的债务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没有进行虚假诉讼,那么很难构成犯罪。如果伪造债务是为了非法占有的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诈骗犯罪。伪造债务还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即通过伪造的债务进行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提问中提到的伪造债务是存在于夫妻之间的话,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对于伪造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发现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3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关于家暴,受到家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施暴一方的刑事责任,根据行为方式的不同,施暴方可能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遗弃罪、侮辱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犯罪。
这种情况,司法实践中很常见。
达成和解了,是否可以反悔起诉?
答案是,起诉是他的权利,但是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获得胜诉,那要看他有无合理的理由起诉,以及是否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他的主张。
大体上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已经开始履行或者已经履行,法院会驳回起诉。
第二种,协议合法有效,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对方可以起诉,多数可能胜诉。
第三种,协议本身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或者存有胁迫欺诈等情形,如果有充分确实的证据,起诉方往往可能胜诉,如果证据不足则可能败诉。因此这种情形关键问题是证据。
常见的例如:
一方有胁迫欺诈情形,或隐瞒重要情节。
协议涉及的事实有重大误解。例如本来轻微伤,但后来发现是重伤。
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例如协议规定不能主张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
等等。
以上回答供参考。
派出所的调解,属于当事人双方在行政机关主持下的调解程序,不具有终局性。调解协议不排斥受害人主张伤情鉴定,如果受害人能够充分证明此伤确属当时打架所致,并被鉴定为重伤,因未过刑事责任追诉期,则可以引起公诉刑事案件追诉程序。调解协议相当于是一份民事合同,表示已经就此事达成和解,除了协议的内容外,放弃追究对方其他责任,因此,反悔是没有用的。
法院介入调解案件,现在从诉前调解就开始了。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当然能够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比如诉前调解不成,即可以开庭审理。庭审中调解不成,法院直接判决。对判决不服,可提起上诉。但是,如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就此达成调解协议的话,那么调解协议自双方签收后生效。如不服,不能提起上诉,但可申诉或申请再审。
民事案件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后,如果调解书需经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以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日期为生效日期。如果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只需在庭审笔录和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经法院审查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原告又起诉的,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申诉。比如调解是在强迫、非双方自愿和法官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以及调解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等,当事人只能申诉。
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而起诉了,将不予受理。比如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的情况发生,原告起诉将不予受理。
也有这种情况,刚调解生效的没有几天的案件,原告又同一案由起诉对方。比如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案件,调解生效后,一方当事人发生了不测的变故,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以新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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