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会怎么样
什么条件下才能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很简单。
一,失信人
失信是指一个人的征信系统出现问题,它表述的是一个的行为特征和后果。
二,被执行人
它是法律后果,就是不履行法院判决,而由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种法律行为。
三,失信被执行人
就是有还款能力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强制执行的债务人,也就是传说的“老赖”。
四,什么条件才能确定?
1,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是被执行人
2,有偿还能力,
3,逃避执行或者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这三点就可以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即“老赖”。
就回答这些,感谢阅读。
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法院执行机关可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首先,问题错误,是失信被执行人,而不是失信执行人;
其次,失信被执行人指的是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的人,俗称老赖。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会成为被执行失信人。希望大家不要做老赖,多点理解他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关于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判定的标准:
1、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一定的法定期限。
2、不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 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 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 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 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第四条
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问题描述不准确,不应该是失信执行人,执行人一般指的是法院,应该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是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就是咱们俗称的老赖,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执行人)会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如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火车、限制出入境等。目的就是让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义务。
什么条件下才能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一般情况下,经法院判决后,附有给付义务的一方,都有可能成为被执行人,如果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图中所示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以看出图中的是因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现在法院讲究执行效率,会有一些新方法、狠方法专门治老赖,比如在拨打电话是彩铃换成是老赖反复播放或者在火车站大屏幕滚动播放老赖名单等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别让自己既违反了法律又丢尽了脸面!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却不履行的人,老百姓一般称之为“老赖”。
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却不履行确切是指: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目前国家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处罚也更加严格,不再局限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效果并不太好的手段,而是采用了更实际的手段,像是满足一定条件执行失信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可能影响孩子上学、可能影响孩子政审等等手段来督促“老赖”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