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自己车损吗
就您交强险赔偿自己车辆的问题,做出如下解释不能赔自己损失。交强险赔的是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有责任时: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 (一)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车主一般至少都会为自己的爱车购买交强险,但对于交强险的三责险属性和无责赔付理解上却有偏差,全责情况下,自己的车损受损,交强险如何赔偿呢?
有这样一个案例:
前段时间,张先生和王先生的车辆之间轻微刮擦了一下,双方私下没有调解,就直接打电话给交警了,后经交警到场判断,张先生是全责方,而且全部车损不会超过2000元,完全在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内,不涉及商业险。如此张先生方愿意承担全责,遂一起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并在处理中心的人保柜台向保险公司报案,经保险公司定损,王先生车辆损坏需修理费700元,张先生车损坏需修理费950元。张先生的爱车未购商业险,但根据强保条款第6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2000元之规定,保险公司是否应该同时支付两车的修理费?
后来经保险人员介绍与沟通,王先生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财产损失100元人民币给张先生,而张先生所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700元给王先生。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全责交强险理赔不包括自己的损失吗?
交强险中“受害人”的定义
交强险条款第五条对“受害人”有明确定义: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也即交强险只是针对第三人责任事故的保险,全责交强险理赔是不包括自己的。因此张先生自己的损失交强险是不能够进行赔偿的。其实交强险的理赔是有详细规定的,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而全责交强险理赔是不包括自己的损失,因为自己方不是受害人。
无责赔付与有责赔付的赔偿数额有何不同?
无责赔付数额与有责赔付数额差异巨大?无责赔付合理吗?
车主既然是全责,也就要承担因全责带来的法律风险,任何人不得因其过错而受益,因此,对于财产损失,无责方保险公司能够赔偿你100元算了不起了。无责赔付是交强险优越性的体现,其制度设立初衷就是为了让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能够得到及时的赔偿,但仍有不少人质疑其合理性,比如,全责方开车撞到无责方,全责方仍然可以要求无责方保险公司承担各项赔偿责任,同时无责方就多了一次理赔记录,这样了对于下一次购买保险就可能会增加保费,然而目前也只能自认倒霉了,法律制定不可能面面俱到,而总是倾向于保护更大的法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