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打110可以解决吗
有些黑心老板到了该发工资的时候,就不给工资,导致劳动者没有经济收入。劳动者在遇到这类情况的时候通常都会找人来帮忙,其中很多人想到的就是报警。那么,老板拖欠工资打110可以解决吗?去哪投诉最好呢?
老板拖欠工资打110可以解决吗?
一般是不能解决的!
0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0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0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0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0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当代劳动者维权意识还是有的,在遭受不公待遇后声讨着要去劳动仲裁,但一听说劳动仲裁太耗费时间和精力,大多数劳动者为了避免麻烦最终选择不了了之。
劳动仲裁真的很耗时吗?劳动者真没时间和精力应对吗?
其实,只要弄清了劳动仲裁的流程,就会发现其所耗费的时间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多,而且如果安排得当,也并不影响我们在下一家公司工作。
劳动仲裁费时?
一、证据收集花费的时间。
想要去劳动仲裁的话,首先要做的就是收集证据,充足的证据才能保证仲裁被受理。
准备证据肯定是要花时间的,如果已经提前收集好了,那么只需要一天就可以弄好。
如果没有提前收集证据,那就需要自己预估一下时间,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收集对应证据;
准备劳动仲裁材料;
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二、从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到受理要几天?
仲裁申请提交后,多久可以知道仲裁部门是否受理?
只要5个自然日,此处不是工作日,不管受不受理都会有一个结果。
如果受理,就可以去领取受理通知书。如果超过5天还没结果,我们可以主动去劳动仲裁部门咨询,这些事情还得需要我们主动,否则不知道这时间会延迟多久!
三、从受理到仲裁结果出来要多久?
相关法律规定45个自然日内必须出结果,因特殊原因,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同意,可以最多延期15天出结果,也就是最长60个自然日出结果。
这样整个仲裁阶段下来就是5天+60天=65天,必须得有仲裁结果,若没有结果,我们一定要主动追问查明原因。
去仲裁会不会影响工作?
有不少人担忧会因为劳动仲裁的事情影响自己接下来的工作。
如果已经从原公司离职,公司也出具了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属于被迫离职的情形,并不影响找工作,只是在开庭的时候要记得按时参加。
如果是担心自己的仲裁经历会让下一家公司“望而却步”,其实真没必要。
因为你申请劳动仲裁的记录是不会有任何公司有权利看到的,公司要想知道只能是通过背调原公司,就算现公司知道你有过仲裁经历,也不会有多大影响,毕竟你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倘若新公司就因为这个拒绝你,那代表新单位本身也有不合法的地方,担心你同样去申请劳动仲裁,因此才不录用你,这不算坏事,也算提前避坑了。
若劳动仲裁请求不涉及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还需继续上班,因为劳动关系尚未解除。如果公司因为你申请劳动仲裁不让上班,记得一定要公司出具书面的东西,否则无论如何都要去打卡上班,并且取证,防止以连续旷工为由被辞退!
上诉到法院又要多久?
如果遇到不服仲裁结果,上诉到法院的情况,要花费的时间就比较长了。
一般一审是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完结,若有特殊情况,进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有些劳动争议案件可走简易程序,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完结。
二审则都是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完结。
不过有两种属于劳动仲裁终局裁决的情形:
第一种情况是:拖欠的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每项请求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月。
第二种情况是:因工作时间、休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这个比较少见,因为加班已成惯例!
总结
总的说来,劳动仲裁一般花费的时间最多为2个月,只有上诉到法院后才会更久。
没有员工喜欢做刺头,如果是为了一两百块钱就去仲裁确实没必要,但如果是为了几个月工资,那确实有必要争一争。
如果和公司协商解决不了,选择仲裁就是最后的解决办法。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