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公司人没去怎么办?
劳动仲裁是劳动双方产生劳动争议时的法定解决途径,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双方如果不能自行协商解决,就可以提出劳动仲裁。产生劳动争议后申请人提出劳动仲裁诉求,仲裁委受理后书面通知被申请人到庭,然后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就产生争议的点进行举证和辩护,最后由仲裁委进行裁决。实际的仲裁过程中,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仲裁当天有事或忘记时间,导致未出庭也是时有发生的。
劳动仲裁公司人没去怎么办?
如果到了仲裁这一步,不出席的的一方是占不到任何便宜的,相反还会对自己非常不利。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开庭当天劳动者未出庭或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用人单位收到仲裁通知后不出庭的,视为放弃辩护,如果劳动者能提出真是举证,仲裁委可以裁决。如果劳动者不能举证,需要用人单位举证的,会要求单位限期提供,不能提供承担不利后果。
那么作为劳动者我们在仲裁的时候应该提供怎样的证据,携带什么证件呢?
劳动仲裁所需资料包括:
(1)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申请人应提交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清单》与《赔偿清单》一式两份。(不是必须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如果老板故意变更公司信息影响劳动仲裁,法律也有规定,若公司未处理与你的劳动争议纠纷,就已经办理工商变更的,新的公司必须承担责任;如果注销的,你可要求原公司的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你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你的案件后,遇到老板不提交答辩状或者不出庭仲裁的,不会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劳动仲裁委可以缺席裁判,只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仲裁请求,或要求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即使老板玩失踪不出庭劳动仲裁也可以裁定你胜诉。双方对于仲裁没有起诉。待仲裁裁定生效后,你就拿着仲裁书去管辖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劳动仲裁部门会尽可能的维护劳动者的利益,但是前提是劳动者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
工作单位也是鱼龙混杂的,难免遇到“垃圾”单位,在此情况下我们不能畏惧公司,应当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自己的能力有限的前提下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只要自己的要求合理就有很大胜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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