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散养五保户继承人
农村散养五保户继承人
不准任何人继承,归村民组决定。
五保户是指农村中无劳动能为,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义务人,或虽有赡养人或扶养义务人,但无劳动能力的人,对于五保户国家保吃、穿、住、葬或教,俗称五保户。但五保户如果有宅基地,那是其个人应有的财产物权,一旦去世,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个人资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而不能因其是五保户而剥夺继承人的权利。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五保户的房屋以及宅基地可以以遗产的方式继承吗?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五保户。
五保户共有三个类别的人群,第一类是城乡孤儿,第二类是年龄在60岁以上的孤寡老人,第三类是老人虽然有法定抚养人,但由于重残重病等情况导致无法履行赡养义务的,可以纳入五保保障范围。明白了五保的含义,我们再来看一下继承的问题,在继承的问题上,我们还是分两块来说,一个是宅基地的继承,另一个是房屋的继承。
在我国,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农户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继承,所以说,宅基地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不管有没有继承人,都是不能继承的。房屋的继承就相对简单了,因为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继承人是有权继承的,所以主要就是看五保户的遗嘱,如果遗嘱中有指定要某人继承,那么房屋就可以以遗产的方式继承(宅基地始终是村集体的,不能继承),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五保户如果没有遗嘱,那么村集体就会收回五保户的房屋进行处理,第三种情况就是政府为五保户建设的房屋,在五保户死后是要被收回,分配给别的五保户住。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不妥之处请多多批评指正。
我们村前几年有个老大爷姓赵,赵大爷无儿无女光棍一根,年轻时候一直从事一份挣钱不少,但普通人不愿意干的活,倒也盖了栋房子,到赵大爷去世时,他唯一的遗产恐怕就是那栋房子。
赵大爷一直是村里的五保户,每年能领到一定的补助金额,再加上他一直从事的工作,日子还算过得可以。
村里谁家有人去世了,需要一个外人到时候帮忙把去世人的炕打扫一番,这个工作有家室的人不愿意干,于是赵大爷一直从年轻时就干这个活,大家凭良心给钱,一年下来也挣不少钱。
到了赵大爷八十多岁时,终于生活不能自理了,村里决定先看看赵大爷本家有没有人愿意给赵大爷养老送终,愿意的话村里监督,他们立合同,到时候赵大爷的遗产就由那个愿意给他养老送终的人家继承。
如果没有人愿意给赵大爷养老送终,那么村里会把赵大爷送到镇上的养老院,钱村委出,但赵大爷的所有遗产归村集体,村集体有权利拍卖。
后来赵大爷的一个本家侄子看着老人可怜,就跟村里签了合同,把赵大爷照顾到最后,只不过大爷的身后事并没有很繁琐,大家为了照顾那个接手照顾老人的好心农民家庭,体谅他们家经济条件一般,大家主动帮忙处理丧事,却没有人去吃一顿饭。
而继承的遗产其实就是一堆破烂,老人生前家里的东西全是破烂货,人家年轻人没有人愿意要,所谓的房产也只是宅基地值点钱罢了,房子根本住不了人。
说句大实话吧,村里五保户绝对是穷人,家里的遗产也根本不值钱,最多就是宅基地还属于钱财,其余的所有东西根本不值钱,谁都不愿意继承。有钱人的话,他们就不是五保户了。
及时村里拍卖,连老人送去养老院一年的费用都拍卖不出来,目前我们村还有一个老人,也是五保户,家里好歹有栋楼房,两层小楼,连门窗都没有,村里一户人家也签了合同,这家是奔着楼房签的合同,准备等老人去世后把楼房收拾一下,给家里的男孩娶媳妇用。
只不过那楼房简直不堪入目,太破旧了,不是年数多破旧,就是盖到结尾没钱盖了,只是个空架子而已。这样的政策是我们村的政策,别的村我还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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