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死后发几个月工资
教师死后发几个月工资?这个问法都是有问题的,教师去世后不是要发几个月的工资,而是按照因非工死亡或是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来支付相应的死亡待遇,死后是不能再发工资的。但是去世的情形不同,其死亡待遇的差别是非常大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因工死亡教师的死亡待遇。
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伤原因死亡,或是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而且是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属于因工死亡,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或是视同工伤死亡待遇。其死亡待遇的标准就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可以享受三项死亡待遇。一是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所谓统筹区就是设区的市,大部分地方为省辖市。比如在四川的泸州市死亡的,就按照泸州市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来计算,在成都市死亡的,就按照成都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来计发;二是抚恤金。抚恤金主要是指教师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比如配偶、子女、父母等,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每月支付的总和不能超过本人在世时的工资水平;三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三笔钱中,最大的一笔钱是就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要享受这个待遇的人,并不包括自然死亡,退休后死亡的教师,而是属于工伤或是视同为工伤死亡的在职教师才能享受。
第二,因病死亡或是非因工死亡教师的待遇、
教师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而且死亡的时间超过病发时间48小时之后的,或是退休后死亡的,属于非因工死亡。非因工死亡和因工死亡虽然只差一个字,但是死亡待遇确实相差几十倍。对于非工死亡的,由于全国各地的规定不统一,但只要是参加了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一般都会享受两笔费用。一是丧葬补助金。这个是比较低的,一般在每人2000元左右,当然有的地方可能会高一些;二是抚恤金。这个抚恤金和因工死亡的抚恤金是差不多的,一般最高按照统筹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个月左右的标准计发。但不一定都能享受到15个月,作为教师要根据自己的工龄或是缴费年限来计算,在社保缴费以后,是根据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来计算,可参考办理退休时的缴费年限。
综上所述,教师死后不是发几个月工资,而享受的是死亡待遇,死亡待遇分为因工死亡的待遇和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同样是死亡,因工死亡和非工死亡的待遇,差别是非常巨大的。
教师死后发几个月工资,肯定指的是在职教师死亡问题。因为只有在职教师才能叫工资,退休教师待遇是退休养老金。
在职教师死亡,发多少月工资,地区不同,标准也不一样,大多数地区都是执行20个月工资。
死亡当月,发全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各项补助。也就是说,是全工资。死亡后补发的20个月工资,只是基本工资。
死亡后,必须按照国家的丧葬政策火葬。向有关部门递交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手续。手续完备以后,可以领取除20个月工资以外的丧葬费。
有的乡村教师,儿女较多,不愿意自己的父母火葬,和乡村其他死亡人员一样土葬,20个月的工资和丧葬费也就没有了。另外遗孀补助也没有了。
退休教师死亡大多地区也是补助20个月的基础养老金加丧葬费,还有账户养老金。账户养老金分139个月付清。
退休人员要将领取20个月的退休养老金和丧葬费,也必须执行火化。
无论是在职教师或者是退休教师,无论是火葬还是土葬,账户养老金是要返还的。
这是一个很沉重的问题,谈起这事心里很酸楚,也很惶恐,但没办法,死亡毕竟是自然规律,谁都跨越不了,不想谈也难以逃避这一关。
教师死后从次月开始停发工资,但会发20~40个月的怃恤金。
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抚慰和经济补偿。这一块虽然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但各地都有相关的政策,经济发达地区的补偿标准会更高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标准可能会更低些。
下面以中部地西江西为例:
教师作为事业编制的国家公职人员,去死后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以下几笔补偿费用:
1丶丧葬费。根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不分因公与非因公死亡,丧葬费都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发放,一般在6000~8000元左右。
2丶抚恤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以下标准执行: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养老金,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养老金。
3丶遗属补助。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比如配偶丶父母丶未成年的子女,可以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金额。
4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在职或退休后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余额按规定由死者合法继承人继承。
丧葬费丶抚恤金丶遗属补助所需资金,在职死亡的由生前单位负责解决,离退休人员由社保基金支付。
教师是属于事业编制人员,去世后,光抚恤金就有20个月工资,还有丧葬费、个人账户余额等其他待遇,所以,根据年龄不同,家人能领到十几到二十几万的待遇吧。
那么,具体有哪些待遇呢?分别能发放多少钱呢?
下面为您深度解析:
一、丧葬费
关于丧葬费的规定,每个省市地区标准是不同的。
有的省份规定发给固定数额的,如北京5000元;山东1000元。
也有的省份以当地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x规定月数发给的,比如辽宁省x3个月,上海市x2个月+6000元一次性补助。
所以,这个具体多少钱,要看当地的规定。
二、抚恤金
根据国家规定,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是企业人员,只要是正式职工,缴纳了社保的,去世后会有社保基金给予发放一次性抚恤金。
教师是属于事业单位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或基本养老金。
而企业人员,以山东省的标准为例,企业人员去世后的抚恤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以青岛市2020年为例,企业人员去世后的抚恤金为:5761*10=57610元。
教师发放标准为20个月本人基本工资或基本养老金,因为各地区工资水平不同,但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基本也能达到5000以上,所以大概也有10万以上了!
三、养老保险和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对于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的人来说,每个月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待退休后养老金分为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退休年龄不同,按照不同的月数发放:
50岁退休按195个月发放;55岁退休,按照170个月发放;60岁退休按照139个月发放。
如果去世时个人账户余额没有领完,则其家人可以继承,一次性提取出来。
这样的话,根据去世年龄,可以大体计算个人账户是否还有余额。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主要是针对尚未退休即不幸去世的人员来说的。
因为一般退休时是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且退休后不再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对于这种情况,如果是尚未退休就不幸去世的情况,其家人也可以继承公积金账户余额。
四、遗属补助
遗属补助,主要是指存在需要参保人赡养和抚养的人。
如果参保人去世后,有不满18周岁的儿女或者60岁以上无生活来源的父母,则这些人还有遗属补助可以领取。
如果是退休后去世的,则由社保基金支付,具体补助各个地区标准不同,2020年,青岛市的标准为530元/月/人。
综上所述,教师去世后,可以领取三块待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1000元-5000元不等;抚恤金20个月本人工资或基础养老金。
总体来说,会有大概10万元以上的死亡待遇可以领取。